公安局招标公告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招标有利于促进竞争,加强横向经济联系,提高经济效益。公安局招标公告又有什么不同之处呢?下面小编整理了有关公安局招标公告的内容,供大家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公安局招标公告范文一
海南菲迪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三亚市公安局PDT建设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海南菲迪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三亚市公安局委托,对三亚市公安局PDT建设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项目名称:三亚市公安局PDT建设项目
二、 项目编号:HFGC20161073
三、 招标内容:
1、本项目规划建设覆盖三亚全市的350兆警用数字集群PDT系统。
2、本项目建设包括完善城区主要区域覆盖站点,建设重点区域及预防台风的突发状况备用站点,完成山区、农村等区域的覆盖站点。本次项目共规划32个4载频基站和7个隧道覆盖站点。
3、本项目建设主要针对各基站的通讯设备建设与供电配套建设,并规划1年的通讯链路租赁费用。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四、 采购预算:¥13,961,670.00元
五、 投标人资格与资质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具有与所提供产品相应的生产(经营)范围;
4、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已加入三亚市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网诚信库;
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方式:
1、时间:20xx年11月29日至12月5日
2、本项目实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详见:三亚市政务中心公共资源网→办事指南→政府采购项目下载采购文件操作指南。
3、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支付,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4、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100元/套,售后不退;未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招标文件内容如有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在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及三亚市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招标人不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七、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仪式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xx年12月19日0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xx年12月19日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三亚市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1号开标室
八、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三亚市公安局 地址:三亚市迎宾路362号
联系人:金先生 电话:0898-888687xx
九、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海南菲迪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三亚市迎宾路天际大厦1103B
联系人:庞瑞霞 电话:0898-88662405/886624x1
邮箱:hnfidico@163.com 传真:0898-886622x5
十、 中标信息查询网站:
三亚市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tb.sanya.gov.cn/sanyaztb/
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http://36.101.208.72:8080/
海南菲迪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xx年11月29日
公安局招标公告范文二
广东省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区分局招标公告
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受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区分局的委托,对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区分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658-1601SZTCG277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区分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96,40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内容 项目性质 交货、完工期 付款方式
警用装备 政府采购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全部设备验收合格满1个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支付合同总价款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1、提供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1.2、所属期为2016年9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1.3、20xx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xx年9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1.4、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如单位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xx年9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1.5、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1.6、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1.7、投标承诺书原件。
2.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3.不接受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分公司;或联合体;或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若非所投软质防弹头盔的制造商,须具有所投软质防弹头盔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原件。
注: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1)~(3)项原件(若国家税务登记证已转换为电子证书的,则需提供网上打印的证书;或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正反面)。
(5)若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xx年11月25日至2016年12月1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业务部(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三号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第11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xx年12月19日15时正。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新城三号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第11层)。
十、开标时间:20xx年12月19日15时正。
十一、开标地点: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新城三号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第11层)。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xx年11月25日至20xx年12月1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区分局。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东城新区公安分局办公大楼。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763-34803x3。
传真:0763-3480xx5。
邮编:511500。
(二)采购代理机构: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三号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第11层。
联系人:黄龙飞。
联系电话:0763-338xx48。
传真:0763-3380xx5。
邮编:511515。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黄龙飞。
联系电话:0763-3382xx8。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人: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xx年11月24日
公安局招标公告范文三
北京市公安局部门间共享服务平台一期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部门间共享服务平台一期项目
询标时间:20xx年10月25日10:00
开标时间:20xx年11月10日10:00
[20xx]120号
采购编号:BGPC-G16111
招标范围及形式:国内公开招标
预算资金:766.77万元
采购单位名称:北京市公安局本级行政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9号
联系人:赵警官
电话:139013010xx
采购内容:北京市公安局部门间共享服务平台一期
序号 招标货物名称 数量
1 服务器1 7台
2 服务器2 2台
3 负载均衡器 1台
4 路由器 2台
5 防火墙 3台
6 病毒预警 1台
7 可信边界安全网关 1台
8 入侵防御系统 3台
9 数据交换任务调度系统 1台
10 三层交换机1 1台
11 三层交换机2 3台
12 安全数据交换系统 1台
备注:*1、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书
*2、所报产品须具有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
13 安全隔离网闸 2台
备注:*1、所报产品须具有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
14 集控探针 1台
15 应用防火墙 1台
16 信息共享服务平台 1套
备注:*1、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书
17 杀毒软件 1套
18 数据库软件 2套
19 操作系统 5套
采购用途:设备更新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税务登记证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5.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无效);
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
7.依法缴纳税收记录;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9.信用记录声明;
10.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口产品采购的相关规定,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须组织相关专家论证程序。本项采购中“数据库”产品已履行相关程序,故投标人所投“数据库”产品可以为进口产品,其他产品仅限产自中国境内的产品。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其中价格50分,技术40分,售后服务8分,业绩2分。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述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以上各项评分因素分数之和为评审总得分,评审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次之作为中标备选供应商。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向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程序:
1.办理CA认证证书:请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www.bgpc.gov.cn)查阅“CA认证”栏目,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取得CA认证证书后,请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主页,选择“下载标书”栏目,即可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和投标系统。
3.下载期限: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第二个工作日起算)5个工作日
询标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第三谈判室(210室)
询标内容:对《招标文件》技术及商务部分进行现场答疑。
投标截止时间:20xx年11月10日10:00
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第四开标厅(206室)
注意事项:
本项采购使用电子评标系统,投标时,供应商应提交电子投标系统U盘(数据导入后退还),电子投标U盘中须包含用“电子投标制作软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并按要求密封,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请投标商配合(注:“电子投标制作软件”
集中采购机构全称: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玉林西路45号腾飞大厦
邮编:100069
项目负责人:邢玥
电话:010-8391x670
传真:010-8391xxx5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报、中国财经报网、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20xx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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