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性人居环境与自然生态审美化

发布时间:2017-03-13 18:21

人居环境的生态化、审美化是趋向建设性人居的基本条件。建设性人居环境突出历史性、动态性,是以一般性的人居环境为基础,在关注生态化人居环境的建设条件下,而直视人类未来性的优化生存。我们构建走向未来的建设性人居,应该内蕴着向自然生态回归的环境建设导向,通过人居环境中自然生态的复现,并且将自然生态进行技术——艺术的审美构形,而展示环境对于人的生存的生态性意义。

一、人居环境与建设性人居环境

人居与自然生态环境是人们寻求生态性生存的物性基地。人居环境是每个个体在家庭、群体、社会中从事各种生存活动的必要场所,是人类生存家园的基本载体。人类未来生态化生存的条件之一,就在于不断地创制生态化且艺术审美化的人居环境。

自然生态是人类以及一切生物体共同生存的家,相互间在自己的家中生存、繁衍和共同消长。当人类创生以来,自然生态及它所促生的生物多样性的生命机能,不仅是人类生存、繁衍和进化中生存的自然,同时也是对应的环境。自然生态环境不断创生且激活着生命的多样性,有了生命的存在,人的存在就成为可能,美与审美的存在也成为可能,自然生态审美与人居环境的审美化亦成为可能。自然生态在未来的人居环境中既是基础,也是环境构形的参照。生态审美化不仅合理地促进人居环境的生态化,而且是未来环境系统构成的必然趋向。人居环境作为近年来唱响的一个环境构成术语,既深蕴着理论化,又直接关涉到人们的当下生存和未来性优存;既灌注“人本化”,又内存对人的现实生存的指导性。

人与环境是人居环境的两大要素,人与环境的构成及其和谐关系的建设则是人居环境的基本运作机理。就人的要素说来,人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人的生存和发展必须在一定的环境中生成。就环境要素而言,首先,环境是适宜于人们聚居的环境,它应该包括本源自然环境、人工自然环境和社会—经济—文化/精神环境;其次,易于人们聚居的环境应该是复合性环境,呈现趋于和谐生存的网络性结构。复合性环境构成关系的和谐程度直接关涉到人们生存和发展的质量。为此,人居环境问题已经被人们倍加重视,并且成为加快社会发展,保障人类永续生存的重要条件。尤其在当前促进城市化建设的过程中,在人们普遍追寻的绿色行动中,人居环境的生态化亦成为一个重要指标体系,由此,在学界就构成了一种被称为“人居环境学”的科学形态。

德国建筑学家道萨迪亚(C. A. Doxiadis, 1913—1975)在20世纪50年代创立了“人类聚居学”,他着重研究人与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将人类聚居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关注。道萨迪亚把人类聚居分为内容(人及社会)和容器(有形的聚落及其周围环境)两大部分。在进行细分时,道萨迪亚又将其划分为自然界、人、社会、建筑物和支撑网络等五大要素。我国著名的建筑家,中国科学院和工程院院士吴良镛先生曾深刻研究了道萨迪亚的思想,从而构建了“人居环境学”的学术框架。在《人居环境科学导论》中,吴良镛先生这样界定人居环境:“人居环境,顾名思义,是人类的聚居生活的地方,是与人类生存活动密切相关的地表空间,它是人类在大自然中赖以生存的基地,是人类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主要场所。按照对人类生存活动的功能作用和影响程度的高低,在空间上,人居环境又可以再分为生态绿地系统与人工建筑系统两大部分。”[1] (P38)吴良镛先生还提出了“人居环境系统学”的思想,并以“开放的复杂巨系统”界定人居环境系统,同时他以分系统、分层次的研究方法,将人居环境系统分为居住系统、支持系统、人类系统、社会系统和自然系统等五大系统,其中每个系统又分为若干个子系统。

建设性人居环境尽管是以人的自然性生存结构为基础,但所彰显的人的社会、精神存在状态,更使其成为一种文化性生存环境构型。建设性人居在人居环境系统中必然显现这样几个基本理论要素:一是基础性要素。它需要以自然生态环境系统为基础,形成建设性环境构成的参照,趋向环境建设的自然生态归位。二是平衡性要素。它要寻求环境系统的平衡状态,以多样化的系统结构在和谐、平衡结构中作用于人的聚居。三是健康性要素。这一要素的目的就是突出以健康性的生存而表现人们的优化存在,所谓健康,一方面是生态系统结构的健康及环境建设的健康,另一方面,就是人的和谐化生存的健康性。四是修正性或是“返魅”性要素。这是针对长期以来形成的那种畸形的人居环境,尤其是针对自然生态环境屡被破坏而生成的修正性理念;在非生态化的人居环境形式中,生态、平衡与健康倍遭“祛魅”,而在“修正”形态下,所祈望地则是不断地寻求其“返魅”,以及构建“返魅”的方法。对于“修正”,我们可以借用大卫·格里芬对建设性后现代主义的表述,她说:“建设性或修正的后现代主义是一种科学的、道德的、美学的和宗教的直觉的新体系。”从这四种要素的综合效应来看,建设性人居环境必然要通向人的生存环境的生态性归位,需要通过优化人的生态性生存结构,不断地提高当下人的生存质量,旨在指向人的未来性生存。建设性人居作为生态智慧的表征,在追索人的生存环境与自然的和谐中,并不是简单地变异自然环境的物理状貌,也不是利用人类的“强力意志”将自然生态规复人类所有,而是祈望以生态审美为“润化”机理,通过展示未来趋向的生态文化、生态技术和生态经济在艺术审美化上的合奏,呈现人的健康性生存和人与自然的良性互动,并由此而生成优化状态的人类生存环境。

建设性人居构建的突出视点旨在合理地认识人类在自然中的生态归位。人不可能回复自然的原生状态,但在朝向未来性的生存祈望中,人类是完全可以,且必须体认自己的“生态位”。没有对这种“位置”意识的强化,人们要构建建设性人居,并经由此而达到优化人的生存活动,提高人的生活质量的目的是决然不可能的。

二、建设性人居环境的生态化和审美化追求

人总是生存于一定的环境中。随着生存理念的现代性转换,时下,人们对于优化自身生存环境的渴求愈发加重,于是人们总是希求生存环境的生态化、艺术化、审美化,并且又总是将这种优质化环境的求索不断地转换为绿色征象。于是乎,绿色的思绪总是萦绕在人们的心田,渴求绿色的生存条件、器物、方法及绿色环境,就每每成为人们的口头禅,而对绿色的追思往往又幻化为对艺术与审美的寻求,或者是以艺术审美化的程度作为衡量“绿色”的尺度。

环境的生态性意义在于:一方面,环境显现着生态系统结构及生命共同体的构形;另一方面,环境生成、激发、活化着人类生命的存在。在环境与人的结构性关系中,环境与人共同生成和创造,因此,恩格斯说:“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当然,恩格斯主要是从人类自己创设的历史与经济氛围中论述人与环境的关系,并且所论述的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历史环境,但其出发点,以及所揭示的人之存在的前提却都是现实的、历史具体的人的活动。因为人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不是处在某种虚幻离群索居和固定不变状态中的人,而是处在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发展过程中的人”。环境与人的互为创造性,就在于环境与人都是具体的、历史的,作为共生的生态性存在物,相互间应该在共同的生存活动中生成和发展着自身的能力,也应该在共同的维护与创生中趋向未来性的存在。

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在1972年通过的《人类环境宣言》中开宗明义宣布:“人类既是他的环境的创造物,又是他的环境的塑造者,环境给予人以维持生存的东西,并给他提供了在智力、道德、社会和精神等方面获得发展的机会。生存在地球上的人类,在漫长和曲折的进化过程中,已经达到这样一个阶段,即由于科学技术发展速度的迅速加快,人类获得了以无数方法和在空前的规模上改造其环境的能力。人类环境的两个方面,即天然和人为的两个方面,对于人类的幸福和对于享受基本人权,甚至生存权利本身,都是必不可少的。”事实上,权利也是共生的。一方面,人类要享有幸福与保障基本生存权,就必须认定自然与环境也享有基本存在的权利;另一方面,人类只有保障了自然与环境所享有基本存在权利,才能最终保证人类的生命存在,保证人类终极发展所应该享有的一切权利。因为人类的生存权利必须是在地母“盖娅”的亲情抚慰下才能获得,才能永远保持下去。从另一个角度说,自然与环境的存在,作为生态支持系统和生态服务系统,为人类的权利和发展提供了一切可能性与现实性,为人居环境的建设提供了物质和生态基础。

吴良镛先生说:“人居环境的灵魂即在于它能够调动人们的心灵,在客观的物质世界里创造更加深邃的精神世界,如今我们在建设人居环境的建设时,更要利用多种多样的新技术,作为艺术手段,探索新形式,表达新内容,使我们的生活环境更加丰富多彩。‘为人生而艺术’必随生活发展永无止境,日益容扩。”人居环境作为人们聚居的场所,也是人们寻求幸福与享有基本生存权的载体,但这并不仅仅是满足于个体肉身存在的“栖居”,其“为人生”也不仅仅只为感性躯体的人生,同时它作为人们精神和灵魂的栖居地,更需要有利于构建承载丰富精神—文化活动的人生。人们在这种生存环境中互动、互生,并且从事生产、劳作、交往、休闲、学习且 “诗意的栖居”,在心灵的宁静与安适中,不断地丰厚自己的精神—文化世界。人们要寻求这种心灵的栖居地,必然需要两大元素的复归,即自然与艺术。自然与艺术触发着人们“诗意的栖居”的生命祈求,两者也需要整合,需要在生态化和审美化的系统构成中融合。人居环境作为“为人生而艺术”范本,并且是直接作用人的现实生存的范本,也是每时每刻都与人的生活息息相关的生存载体,必然需要自然与艺术的生态化和审美化的系统整合。自然与艺术两大元素的系统整合,就显现了自然生态化和艺术生态化的统一,或者还可以呈现为自然生态艺术化和艺术生态归复自然化,而这多重机能相统一的人居环境,在其不断的构成中,就创设着我们期望的建设性人居环境。建设性人居环境在生态化和艺术化的合成中,使得人们能够在环境生态化的情境创制中重新思考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多重关系的生态化合成,在乐观、积极的,在希求一种与自然生态共生共荣的生存态度中生成美好的生存家园。

人居环境生态化不外是居住条件生态化和城市环境生态化,两者必然需要通过自然生态和艺术生态的有机统一,而趋向生态审美化。环境构成的自然生态化的内涵有三:一是本源性自然生态环境,二是人化自然的环境,三是人工化的自然生态环境。应该说,三者都以“自然”为本源,为参照,为环境建设的尺度,相互间也不同程度的折射着对环境存在的自然状态的还原。自然状态的还原作为一种“荒野”效应,实际就是创设“绿色空间”。这种“绿色空间”既是自然资源,也是文化资源。吴良镛先生在评述这种资源状况时讲道,“我们的审美观念不能只停留在一些风景名胜震撼人心的地貌上,而应该同等地对待大地的每一个角落;必须强调绿色空间不仅是为了游憩与观赏,更重要的是为了保护正在被破坏和失去的绿色空间,作为自然一贯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就环境的生态化构成而言,只要是人自身创造的环境,拟或是人居环境就不可能是本源性的自然环境,而只能是人工自然环境。活动于人工自然环境中,自然物的生命情境与物理状貌同人化的技术性与理性相组合,其组合与构成的方式就是人机化、技术化和艺术化的有机合成,而建设性的人居环境往往是以人机化为指向,以技术化和艺术化为手段,在融合的氛围中和有机统一中构成。我认为,最能够适宜于未来人类生存的人居环境,除了其技术化的程度外,更重要地还在于它的艺术化、审美化程度的展示,以及能否和谐自由地表现审美化的目的和趋向。吴良镛先生在分析科学与艺术的关系时引述了十九世纪法国著名批判现实主义作家福楼拜的话,福楼拜说:“越往前进,艺术越要科学化,同时科学也要艺术化。两者在塔底分手在塔顶会合。”吴良镛先生进一步说:“科学追求与艺术创造殊途同归,理性的分析与诗人的想象相结合,其目的都在于提高生活环境的质量,给人类社会以生活情趣和秩序感,而这正是人类在地球上得以生存的一个基本条件。”

人居自然环境的建造不可能没有科学、技术与资本的参与,但如若要呈现其审美化、生态化的机能,在生态、审美与科学的和谐融入中,必然应该调适技术性和资本符号性支配性。这样至少应该表现两种条件下的还原:一是自然生态性还原,即从自然的外在物象到内在的灵性的还原。这是借助自然事物的物性形态,以及自然物之间交往与能量互动等生态关联的方式和方法,配以人对自然生态活化条件的理解和掌握,而进行的一种还原,具有“人法自然”和“道法自然”的特征。自然生态性还原的方法一般是复制性、仿生性、移植性、生成性,其中也必然包含技术性的内容,在其方法的实施中也内含着鲜明的宜人性、目的性和功利性。简单地说,就是为了适宜于人类的生存活动而生成的人工自然生态环境。在自然生态性还原的诸种方法中技术性是统贯的,其他几种方法都要依赖于技术性的生成,需要有功利驱动下的适宜于人的生存目的的技术性生成。二是作为本质意义上的生命意识和生命体验性还原。由于在生态环境的转换中始终不可能脱离生命活动的现象和活化生命体验的目的,那么,生态还原也必然要寻求自然生态环境中诸种生态因子的生命存在与人的生命自由存在,并表现那种“天工自然”与“心师造化”的契合,使之成为人化的自然,宜人性的自然,并且转换为既合理地演替生态节律,遵循生态规律,又适宜于人类生态性生存活动的环境构成。

三、建设性人居环境的优化原则

建设性人居环境彰显的不是“物竞天择”,也不是“适者生存”,而是人们为了生存的主动性抉择,因而它必须体现生态化和审美化的优存原则。面对人类未来的生存环境,不论城市建设、景观设置、社区规划、建筑物及群落分布,以及城市系统支撑网络、服务系统等,都必须直接与人们的生态性的生活密切相关,因而必须体现出对于人居环境生态化和审美化的优化原则。

人居环境优化包括个体层面与社会层面。个体性人居环境是以家庭为主脉的生存环境构成,社会性人居环境主要是城市建设和城市生态系统为主脉的生存环境构成。不论是个体性的,还是社会性的人居环境,其自然生态化的环境构成应该是本源性、基础性的。生态本源性的人居环境,凸显的主要是自然生态化的环境构成,自然生态化的人居环境是人居生存的“返魅”,它体现人类对于自然生态环境的永恒性追求。但任何人居生存环境都是人为创制的,是属人性的生存环境,是人的社会性生存结构的体现,是自然“人化”的表征。而我们之所以在人居环境构成中析理这种自然生态化,其目的还在于探求一种生态优化性的“张力”显现,同时也需要生成一种对于自然生态化复归的态度,以形成人们对于“绿色”情境获取的共识。在这里,绿色实际就是生态之色,绿色之地也是生态之地,人们对绿色生存的追寻实际就是对生态生存的追求。显然,从这种意义上说,建设性人居环境实际就是绿色人居环境,生态化和审美化的融合方式实际也是归复绿色的构合方式。

表现适宜于优化性的人类生存结构的人居环境必然需要两种参照,一是自然生态本源性的参照,这从本源意义上通向优化性的人居环境;一是艺术生态化的参照,这从“属人”性的角度走向优化的人居环境。两种参照是构成建设性人居环境的关键,它要求适宜于人类优化性生存的建设性人居环境,必须体现自然生态化与艺术化的统一。建设自然生态化和艺术审美化相融合的绿色环境,其建设性、宜人性的构建需要遵循一些基本的原则。

首先,复合系统原则。直接关注人们未来生活的建设性人居环境必然是复杂的系统,必然是一个复合性结构,是以突出人的生存活动为中介的自然—社会—文化/精神的复合性生态系统结构。建设性人居环境的构建,必须适宜于人的生态化、审美化的生存趋向,并本着这种复合性生态系统的构成原则,在其中,需要特别注重文化/精神环境构成融合机理,以使人的生活始终处于自然、和睦、自由的诗意化氛围内。

其次,多样化原则。多样化的基础是生物多样性,其活化机能是艺术的多样化、个性化,但呈现多样化,首先必须突出个性化。任何环境建设不可能是千篇一律,而必须是个性化多样化的,同时艺术审美化的环境本质就是要求这种个性化、多样化。多样化既有整体环境构成的多样,也有环境功能的多样化;既有景观、建筑的多样,也有色彩、服务的多样化。个性化、多样化还必然兼容时间与空间的多样性,即历史及文化传统传承的个性化的多样化以及地域、国家等文化借鉴的个性化多样化。只有突出个性化、多样化,才能在斑斓的色彩中达到对人居环境的优化。

再次,协调性原则。环境建设的协调体现在城市建设、景观设置、社区规划、建筑物,以及生态支撑网络和生态服务系统等各个方面。这里,既有这种环境整体的协调,也有整体与各个部分的协调;既有外环境的协调,也有内环境的协调;既有自然环境与突出文化特色的环境构成的协调,也有文化传承与合理借鉴外来文化的协调;既有硬环境与软环境的协调,也有软环境内部人的精神风貌、道德风尚与文化基因之间的协调。

第四,文化亲和原则。未来的建设性人居环境更突出的是文化生态环境的建设,生态化和审美化的统一,在大的范围内,彰显的就是文化生态的和谐。文化生态对于人的未来性生活方式来说,其基础层面就是要突出生态亲和力,没有亲和力的环境建设不可能是生态化的,更不会是审美化的。亲和力的本义应该是在情感、意志体验下使人与自然都能够在主动性的生态交往中,情感性的体验对象,认同对象生存的权利与价值。文化构成的生态亲和力主要是通过作用于人的精神和心灵,通过外在环境和内在环境的建设,硬环境与软环境的建设突出人的生态性的生存权利和生存价值认同,但这种认同又必须以对自然生态的价值体验为载体。

第五,生态安全原则。未来的建设性人居环境必然呈现生态安全,这包括自然环境的引入、设置、构型必须突出对人们的生存活动的生态安全,同时在社会环境、景观设置、社区规划、建筑物,以及各种生态支撑网络都要突出生态安全。生态安全不仅体现各种环境构型中的生态和谐,硬环境与软环境的生态协调,环境功能与技术的生态化,同时,更需要注意各种自然现象(包括气候现象、生物现象等)、人为现象(包括空气、垃圾、噪音、光污染等)对人们生产和生活的影响及其危害,还要特别防止城市灾害和生态入侵,应该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化对生态环境带来的负面效应,致力于建立突发事件的预警机制,保证人们全方位的安全。

第六,优存趋向原则。建设性人居环境的基本趋向就是人的生态优存,就是通过环境建设而不断地提高人的生存质量。优存趋向原则其实就是上述五大原则的总和,所坚持的是人居生存的可持续性。环境建设的一切方式和方法,所坚守的一切原则必须依据生态优存原则,而优存原则建立的根本就在于生态化和审美化相一致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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