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安全会议讲话

发布时间:2016-12-17 20:02

煤矿安全工作事关重大、任重道远。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矿山安全会议讲话,仅供参考。

矿山安全会议讲话范文(一):

同志们:

3月14日,全县召开了安全生产暨煤炭产业发展工作会议,今天我们又在这里召开煤矿安全生产紧急会议,充分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今天的会议有两项任务,一是通报4月7日*区下海子煤矿透水事故,警醒我们在座的各位负责人,进一步增强煤矿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传达学习各级领导对煤矿事故的批示精神,以此警醒、警示大家,全面履行好煤矿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并对下一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4月7日凌晨4时50分许,*区*镇*实业有限公司下海子煤矿井下一采区放炮引发透水事故,当班下井26人,4人安全升井,22人被困,目前正在紧张有序地救援。事故的发生再次敲响了煤矿安全生产的警钟。事故发生后,国务院、省、市各级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分别作了重要批示。

国务院副总理马凯批示:要加快派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地方进行科学施救,尽全力抢救遇险人员,严密防范次生灾害,确保救援人员安全。同时要查明事故原因,做好相关善后工作。

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杨晶批示:请安监局协调有关方面抓紧抢险救援,密切跟踪并跟随要情。

国务委员王勇批示:请安监局指导配合地方全力搜救被困人员,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同时尽快查明事故原因,防止次生灾害。要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管,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国家煤矿安监局副局长李万疆在现场指挥救援时强调:当务之急就是要加大排水、细化救援方案;要分析水源,科学研判水位变化情况;要确保统一指挥救援队伍,避免次生灾害发生,保障救援安全;公安部门要参与核查,进一步核实人数;要做好伤员救治准备工作,确保伤员一旦出井能够得到及时救治;要做好善后和矿区稳定工作;要加强舆论引导,客观、准确、及时发布信息;要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全省煤矿隐患致灾因素没有搞清楚的一律停产。

省委书记秦光荣在事故现场指挥救援时要求:一要全力抢救被困人员。二要科学有序有效救援。三要切实做好家属安抚和善后工作。四要切实做好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五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六要按照对事故的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抓紧组织开展事故原因调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七要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立即组织对全省煤矿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排查,举一反三、消除隐患、吸取教训,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规程,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制度。

省长李纪恒在现场指挥救援时指示:一要全力以赴抢救被困人员。二要加强救援工作的组织协调。三要切实做好被困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四要尽快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五要加强社会舆论引导,做好新闻报道工作。六要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七要吸取教训,加强隐患排查。省政府办公厅要立即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各州、市、县、区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经验、举一反三,排查隐患,对隐蔽致灾因素没有解决的一律关闭,确保全省煤矿生产安全有序。

市委书记高劲松,市长范华平,市委常委、副市长张镭率领煤炭、煤监、安监、卫生、公安等有关部门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国家安监局副局长,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都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救援,让我们感到巨大的压力。今天召开会议的目的之一就是要落实好各级领导的批示精神,重点在于隐患排查、整改落实和监督管理。*是全国首批重点产煤县,我们要按照省、市领导对这次事故的批示精神,总结经验,举一反三,强化安全监管,深入排查治理隐患,确保我县煤矿生产安全。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警钟长鸣,进一步深化对我县煤炭产业发展形势的认识

安全问题,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重大的民生问题。在“11·10”事故发生后,在座的各位和全县人民对煤矿事故的认识非常深刻。有的同志说“煤矿安全事故发生具有周期性”,这种说法有一定道理,就是说煤矿事故发生后,不管是企业法人,还是监管部门,还有各级政府,都会高度重视煤矿安全,都会深入治理隐患,都会把安全生产作为重中之重的大事,大家重视,大家来发现问题,大家来抓整改落实,大家都按规则办事,当然事故就会少。但并不是说,安全事故发生后就不会发生了,关键在于我们是不是高度重视,是不是真正来抓隐患排查整改。当前,我县煤矿安全生产仍面临两个方面的严峻形势。

(一)我县煤矿安全基础相对薄弱。*大部分煤矿年生产能力都在6万吨左右,全县的产能非常低,井下的条件和设施设备非常落后,我也下过井,并且还是条件好的井,许多落后的设施设备还在运转,我们的产能是靠大量的人力来保障。煤炭行业整体还存在着较多的问题:比如,技术装备落后、投入不足、本质安全水平较低的问题;比如,随着矿井开采深度的不断延伸,地质条件安全隐患不断加大的问题;还比如,煤矿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等问题。

(二)我县煤炭产业发展任务艰巨。我县煤矿小、散、弱问题未彻底解决,国家加强宏观调控,进一步提高煤矿准入门槛,重点关闭9万吨/年及以下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年产9万吨以下的煤矿基本没有生存空间,都在关闭的范围。还有煤矿安全生产压力非常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等等。煤炭产业过去是、现在是、今后也依然是*的重点支柱产业,我们不会因为发生过事故,存在安全隐患,就放弃这个产业。相反地,我们要最大限度,尽最大的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的基础,提高安全生产的能力。没有安全就没有煤炭产业的健康发展。

二、突出重点,认真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形势虽然严峻,工作仍需努力,全县上下要软硬兼施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硬件方面要加快推进“五化矿山”建设,打造本质安全矿井。软件方面要重点抓好安全生产检查排查和安全生产制度机制的建立健全,深入开展一系列专项活动,突出抓好瓦斯、矿井水、矿井现场管理,加强人员培训,严格按照标准化流程操作,坚决杜绝煤矿较大安全事故发生,维护好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事故发生后,省、市主要领导作出指示,全省要立即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我们要树立小题大做的思想,基于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考虑,对全县产业发展的考虑,对企业自身利益的考虑,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县安委办要牵头组织全县各行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县煤炭工业局要及时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力排查隐患,大问题、小问题,都要排查,排查出的问题要整改落实到位。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明确监管责任,县级重检查,乡镇煤管所(分局)重一线监管,驻矿监督员重现场24小时盯守,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上下联动共同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有关部门要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动承担安全监管责任。国土部门要严格执行矿产资源规划管理和矿权设置管理,严厉打击无证勘探、非法开采、以探代采、超层越界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安部门要切实加强火工用品的监督管理;供电部门要加大对企业用电的监管力度,禁止向非法企业、非法矿井供电,同时要保障合法企业、合法矿井安全生产正常用电;人社部门要强化煤矿用工管理,依法打击非法用工行为;住建部门要加强对煤矿建设施工企业的安全监管、资质监管;县监察局、第五纪工委要发挥监察职能,加强对各级煤矿监管部门履职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其履职到位。其他有关部门也要依照各自职责,认真履行相应的安全监管职责。通过排查,通过整治,最大限度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

排查整改活动必须继续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必须坚持表格式、精细化的检查方式;必须做到100%的企业全覆盖检查、100%的隐患挂牌整改、100%建立安全检查档案并层层签字认可,如实填写检查表,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及时登记备案。按照定措施、定标准、定期限、定资金、定责任人的“五定”要求,分类治理,限期整改。对限期内整改不到位的,依法按相关规定办理。全省到2015年底煤矿数量在*年基础上将减少不低于300个,对小矿井的关闭,县委、县人民政府绝不手软。

(二)扎实推进“五化”矿山建设。打基础、谋长远,牢固树立科技兴煤和向科技要安全的理念,着力推进“五化”矿山建设,打造本质安全型矿井。今年要完成安全技改投入8.06亿元,11对矿井达到国家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29对矿井达到国家三级质量标准化,6对矿井通过安全避险“六大系统”验收,进行改扩建的矿井10对,技术改造的矿井18对,实现主井皮带运输的矿井5对,10kv高压下井的矿井4对,应用短壁式采煤的矿井28对,安装地面永久性瓦斯抽放站的矿井18对,实现机械化运送人员下井的矿井14对。这些确定了的工作目标,必须坚定地落实,特别是涉及到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装备措施,也要采取强制措施来督促落实。希望在座的企业积极支持,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三)认真落实煤矿复产验收。前期我们大部分煤矿已经复产验收,已验收的各煤矿要对照验收标准,开展复产验收“回头看”,切实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各项制度,用制度管人,靠制度办事,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不建设,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严格煤矿瓦斯管理。坚定“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不动摇,突出做好“一通三防”各项工作,严格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瓦斯治理12字方针,进一步健全“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按规定落实区域防突措施,开采保护层或实施区域性预抽,消除突出危险性,做到不采突出面、不掘突出头。发现瓦斯超限仍然作业的,一律严肃查处,依法依规处理责任人。

(五)严格矿井防治水管理。要在煤矿落实探放水措施的基础上,全面启动矿区水害普查治理,依靠科技查明矿井或采区水文地质条件,划定矿区内每一个煤矿的禁采线和警戒线。要进一步加强落实各项水害防治措施,认真完成井下储水、排水系统的清理、检测和检修,确保各项储水、排水设施设备正常运转。

(六)严格矿井现场管理。各煤矿企业要按照已经制定的各项标准和制度抓好现场管理,坚持“在现场了解情况、在现场狠抓落实、在现场解决难题、在现场整改隐患”的管理方式,全面规范采、掘、机、运、通、地测防治水等各个专业、各个环节、各个岗位的职工操作行为,做到上标准岗、干标准活,不安全不生产。驻矿监督员在岗就要履职,要按制度、按要求切实做好现场监督管理,督促煤矿履行好各项监管要求。

(七)严格劳动用工管理和培训。加强煤矿班组安全建设,加快变“招工”为“招生”,强化矿工实际操作技能培训与考核。所有煤矿从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严厉打击无证上岗、持假证上岗。

三、严格落实责任,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当前,煤矿安全生产中的关键问题,概括起来讲,就是 “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 所谓“严不起来”,就是对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不到位;所谓“落实不下去”,就是煤矿安全各项制度落不到实处。每起事故,从直接原因看,都是个别煤矿企业置各级的三令五申于不顾,置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而违法违规开采和操作,最终酿成大祸。我们要深刻吸取每一起事故的教训,总结好经验,以最高的标准,最严的要求,最有力的措施来抓落实,以铁的决心,铁的措施,铁的纪律,铁的手段来抓落实。

(一)贯彻落实好国家煤矿安全生产的各项政策一是国办发〔*〕99号文件和云政办发〔*〕5号文件。两个文件对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煤矿安全准入、瓦斯综合治理、普查煤矿隐蔽致灾因素、煤矿技术改造、矿长责任和劳动用工管理、煤矿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等各个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企业经营者只有在熟知政策的情况下,才能最大限度保证企业按政策推进,长远看来企业才会健康发展。希望主管部门的同志,在座的各位同志,要熟知、学习、掌握好政策,按政策推进我县煤炭产业持续发展。二是落实好“双七条”。煤矿矿长要认真落实“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依法依规组织好安全生产。认真落实“七大攻坚举措”,加快推进标准化矿井建设。

(二)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三个主体责任”。“三个主体责任”每次开会都说,说得比较多,今天我只讲三句话:一是要落实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自己负责,对企业负责,对生命负责。二是要落实政府安全属地管理责任,重点是管安全,全力保障安全。三是要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对自己负责,对安全负责,切忌侥幸心理。

同志们,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今天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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