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下沙高层次人才 租房补助相关事项

发布时间:2017-05-07 13:09

城市的发展离不开人才,要留住人才,首先就要解决住房的问题。近日,开发区发布了《关于做好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层次人才租房补助申请的通知》。即日起,截止到2016年9月15日,高层次人才租房补助启动申请报送。原则上,此次补助受理2015年6月30日至2016年6月29日期间的高层次人才租房费用补助。

杭州市下沙高层次人才 租房补助相关事项

一、申请对象

申请租房补助的高层次人才包括:

1、《杭州市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实施意见》规定的E类高级人才及放弃申请购房补贴的B、C、D类领军人才。

2、本细则规定的F类人才。

根据开发区实际,为更好地吸引人才,在《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基础上,增设“F类”人才,具体标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①上年度销售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高层次人才创办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才和高级技术人才。

②开发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才和高级技术人才。

③开发区企事业单位中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副高及以上职称、高级技师等。

④在开发区企事业单位内的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金融分析师及相当于该层次的专业人才。

3、经开发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评审并评为A、B、C类项目的核心团队成员(不超过3人)经认定分别参照本公告中的C、D、E类人才执行。

4、开发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的其他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

二、申请条件

1、《杭州市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实施意见》规定的E类高级人才及放弃申请购房补贴的B、C、D类领军人才;开发区F类人才;开发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的其他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

2、须为杭州市区常住居民或持有《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外国专家证》或《杭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等证件的外籍人才。

3、在开发区内创办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已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

4、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富阳区)内无房产且未享受相关住房优惠政策(包括安家补助)。相关住房优惠政策,是指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市区享受过公有住房、集资合作建房、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批地建房等按政府优惠购(建)住房,以及高校等事业单位发放的购房补贴。

三、补助标准

各类人才可享受的租房补助标准及期限:

1、A类人才“一人一议”。

2、B类人才补助标准高为4500元/月,补助期限高为3年。

3、C类人才补助标准高为3500元/月,补助期限高为3年。

4、D类人才补助标准高为2500元/月,补助期限高为3年。

5、E类人才补助标准高为1500元/月,补助期限高为3年。

6、F类人才补助标准高为500元/月,补助期限高为3年。

四、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填写《开发区高层次人才租房补助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相关申请表,请与开发区人才办联系,联系电话:0571—86870920。

1、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未成年子女的户籍证明。

2、《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书》或经批准的《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

3、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市区的房产状况证明。

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证书,缴纳社保证明;属创业人员的,提供营业执照和完税证明。

5、租房合同和租赁发票。

6、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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