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限购升级 社保变2年+禁购第3套房
发布时间:2017-04-06 15:16
杭州市房管局发布调控新政:自3月3日起,杭州本地居民禁购第三套住房;外地居民在杭购房需提供2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富阳、大江东统一执行限购措施。
而在此之前,杭州市已经实行了外地人限购、暂停购房入户、二套房首付6成、第三套房限贷等一系列楼市调控政策。新的限购政策如下:
1、扩大限购实施范围
自2017年3月3日起,富阳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纳入限购范围,即在市区范围内(包括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和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统一执行限购措施。
2、非本市户籍购房 个税或社保由1年调整为2年
调整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购房须提供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年限要求,由原有“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年以上”调整为“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3、本市家庭禁购第3套房
原限购政策中,本市家庭是不限购的,只是第3套住房暂停发放住房贷款。新的限购政策中,增设了针对本地户籍居民家庭的限购措施,明确暂停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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