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关于反腐的形势与政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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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廉政就必须反腐,而反腐才能廉政,古今中西概莫能外。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6关于反腐的形势与政策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2016关于反腐的形势与政策论文篇一
《关于反腐倡廉与构建和谐社会的思考》
摘要:廉政是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腐败是破坏社会和谐的最大政治风险源。深刻认识与全面理解反腐倡廉建设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联系,对于充分发挥反腐倡廉建设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保障作用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反腐倡廉;构建;和谐社会
反腐倡廉建设是党的十七大报告的新提法和新要求,这种新提法除了充分体现党对反腐倡廉问题的重视之外,还在于反腐倡廉建设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所起到的保障作用所决定的。反腐倡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和重要政治基础。二者相互依存、相互制约。
一、反腐倡廉对构建和谐社会的影响和作用
(一)反腐倡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和谐社会并不是没有矛盾的社会,改革涉及各方面利益的调整,必然会带来一些矛盾,这要在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中把握和解决,但如果反腐倡廉建设搞得不好,就会激化矛盾,吞噬改革成果。我们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组织者和领导者,要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落到实处,就必须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不断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二)反腐倡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属于上层建筑范畴。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促进力量,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条重要渠道。只有通过加强教育和管理,坚定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提高党员干部的道德修养水平和廉洁从政意识,才能促进全社会形成诚信友爱的风气,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向前发展。
(三)反腐倡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政治保证
和谐社会是诚信社会,讲的是社会公平和谐。各方面利益关系得到安定协调。而反腐倡廉旨在清除与社会发展不和谐的腐败现象,要倡导社会和谐就必须做到廉洁从政,树立起为民、服务、清廉的良好形象。在和谐社会建设进程中,必须始终紧紧围绕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以良好的党风引领社会风气,以党的团结统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和谐社会对反腐倡廉的反作用
(一)和谐社会为反腐倡廉提供新的目标
作为中国共产党人,我们不是单纯地为反腐而反腐败,而是把反腐败纳入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来。这就要求我们要紧紧围绕党的宗旨和目标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不断提高党的社会影响力和社会动员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构建和谐社会为反腐倡廉工作提供了新的思路。
(二)和谐社会为反腐倡廉提供社会道德基础
一个真正意义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社会普遍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普遍树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发扬艰苦创业的精神,以损害国家利益、群众利益为最大的耻辱,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发展的人际关系,从而为反腐倡廉提供社会道德基础。
(三)和谐社会为反腐倡廉提供民主法治保障
一个真正意义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民主法治的社会,在这样一个社会,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对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健全的制度和体制警示和促进领导干部清正廉洁、执政为民,防止进而消除以权谋私等腐败现象的滋生。
三、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一)加强廉政思想道德教育
诚信既是个人的美德,也是社会的公共资源。在社会诚信建设上,政府及其公务人员对社会大众有一种强烈的示范效应,其行为关系到政府信用,影响到社会诚信。要加强反腐倡廉思想教育,帮助人们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规范,净化人们的精神世界。要以诚实守信为重点,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增强全社会诚信意识,为推进反腐倡廉营造良好的社会伦理环境。
(二)加强制度建设
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就要在反腐倡廉的工作中着力抓好制度建设,努力使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当前最重要的是在健全和完善党和国家的基本制度、根本制度上下功夫。一是加强党内民主制度建设,合理配置党内权力;二是对现有制度进行认真清理;三是加强执行制度的教育与监督。
(三)加强对公共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构建和谐社会要求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构建和谐社会是从发现和解决不和谐的问题人手的,当前滥用权力问题较严重,必须加强对公共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要增强监督的意识;二是必须坚持权力分解、以权制权的原则,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三是对监督的重点对象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四是形成对权力行使的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监督制度化。只有充分发挥各种监督的整体效能,才能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公职人员行为失范。
(四)加大严惩腐败分子的力度
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才能使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这就要求必须综合运用法律、纪律和政策的手段,严厉打击腐败行为,严肃惩处腐败分子,严格执法执纪,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只有毫不留情地查处各种腐败案件,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支持,才能有效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2016关于反腐的形势与政策论文篇二
《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思考》
摘 要: 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时期,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如何认识反腐倡廉、能否坚持不懈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反腐败斗争,对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促进改革、发展和稳定,保证实现党的宏伟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就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以及反腐倡廉建设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了论述,对开展反腐败斗争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 反腐倡廉; 重要意义; 措施建议
一、必须充分认识反腐倡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党的十七大以来,党中央逐步加大了反腐倡廉的力度。从全国总的情况看,多年来,各级党政组织按照中纪委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中央有关精神,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卓越成效。但是,贪污腐败现象还是相当严重的。反腐败斗争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要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一)搞好反腐倡廉,是巩固我们党执政地位的需要。腐败问题是直接关系到执政党和国家兴亡的大问题。腐败是党之大敌、国之大敌、民之大敌。党风的好坏关系人心向背,而人心向背是决定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兴亡的根本因素。从国外来看,权力腐败导致政权的丧失,历史上屡见不鲜,当今也不乏其例。日本战后独自执政38年的自民党,因腐败问题于1993年沦为在野党;韩国、意大利、巴西、委内瑞拉等国的首脑人物,有不少是因腐败问题而下野的。从国内来看,1989年那场政治风波尚未平息的时候,邓小平同志就指出:“出这样的乱子,其中一个原因,是由于腐败现象的滋生,使一部分群众对党和政府丧失了信心。”党的执政地位,既为我们党提供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条件,又增加了脱离群众的危险。因此,我们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站在巩固执政党地位的高度来认识反腐倡廉的重要性,为保持党的纯洁性,巩固执政党的地位作出应有的贡献。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的执政能力同党肩负的重任和使命总体上是适应的。但是,面对国内外形势的深刻变化,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还存在,一些腐败现象仍然比较突出,严重损害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严重影响了党的执政基础。因此,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必须把反腐倡廉作为重要内容,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持之以恒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使我们党经受住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条件下长期执政的考验。
(二)搞好反腐倡廉,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当前,我国经济正处在高速发展期,也正是腐败现象的多发期。由于法制观念的淡漠以及执法行为的不力,权力容易进入市场,市场也容易进收买权力。权力和金钱交换等腐败现象的产生,又会干扰和破坏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行为,显然不仅违反了市场平等竞争的原则,也是对市场原则的严重破坏。从这个意义上讲,不反对腐败,不把权力从市场中清除掉,市场经济就不能健康发展。
(三)搞好反腐倡廉,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实践证明,哪里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得好,哪里的社会就稳定,老百姓就能安居乐业,改革发展就能落到实处,就能使党赢得最广泛、最可靠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赢得人民群众最广泛的支持和拥护。只有抓好反腐倡廉工作,才能有力促进党的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反之,一旦放松了反腐败工作,甚至弱化反腐倡廉建设,腐败问题就会逐渐猖獗,进而影响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搞得民众怨声载道,严重影响到社会的稳定。腐败问题是涉及全局性的问题,不是在一段时间内可以解决的。它既是不稳定的因素,又是其他热点问题的诱发因素。目前有的地方和单位干群关系紧张,其重要原因就是群众对干部中存在的腐败现象不满意,对反腐败问题抓的不紧、惩治力度不够不满意。因此,要维护社会的稳定,不搞好反腐败、不改变各级领导干部的不良作风是不行的。
二、搞好反腐倡廉必须解决的几个问题
(一)领导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一是各级党政领导要总揽全局,努力增强工作的整体协调性。既要坚定不移地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搞好改革开放和经济工作,又要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切实把反腐倡廉工作放到全党工作的大局之中,摆上重要位置,做到认识、自律、责任、工作四到位。二是坚持和完善反腐败的领导格局,把反腐败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反腐败斗争是全党的大事,是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共同任务,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抓、部门各负其责、纪委组织协调、依靠群众支持这样的格局。
(二)廉政教育需要进一步重视。一是要坚持惩治腐败与扶持正气相结合的原则,注意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党员和干部。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运用反面典型比较多,宣传正面典型的力度不够。二是既要突出教育重点,又要注意扩大教育的辐射面。在把教育的重点放在党政机关的同时,要注意加强对企业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并把全民的反腐倡廉教育摆上议程。
(三)制度建设需要进一步强化。在执政条件下,党内出现的消极腐败现象,大多是与权力的滥用分不开的,无约束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必须在一些重大改革措施出台之前就认真分析研究会给党风廉政建设带来什么问题,相应地有针对性地在出台改革措施的同时,出台纪律方面、制度方面的规定。同时应注意完善相应的廉政制度,使制度更多地体现预防性的功能,并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细化、量化、具体化,增强各项制度的约束力和可操作性。
(四)党风政风需要进一步端正。党风政风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要在巩固廉洁自律有关专项治理成果的同时,针对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的向领导干部贿赂、到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歪风,领导干部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微观经济活动中谋取私利的问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的问题,少数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严加整治。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围绕监督的关键环节和重点内容,制定相关规定和配套措施,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进一步加大巡视工作力度,重视巡视成果运用,增强巡视效果。
(五)纠风力度需要进一步彰显。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执政能力建设的核心问题。那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以权谋私、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既直接影响群众的生产生活、引发民愤民怨,也严重损害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坚决予以纠正。对损害群众利益导致的恶性事件要严肃查处,对措施不得力、不良风气长期得不到治理的地方要追究领导责任。坚持纠建并举、寓纠于建,把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同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努力形成一套能用管用的制度体系,从源头上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
(六)违纪案件需要进一步查办。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体现,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有效手段。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一再发生。要增强查办案件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的力度,严惩腐败分子。一是要坚决排除对执法执纪的种种干扰。现在对违法违纪案件的处理,受“说情风”、“关系网”的干扰较大。如不排除这些干扰,很难做到在法纪面前人人平等,特别是对一些有一定职位的或者在经济建设、改革发展等各项工作中有过贡献的名人,处理更难。二是要重点查处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问题,特别是利用审批权、人事权、司法权严重违纪违法的案件,党政机关和公务人员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对顶风作案的要依纪依法从严惩处,绝不姑息。
(七)体制改革需要进一步深化。一些腐败现象是在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但不是改革造成的,而恰恰是改革不到位引起的。大量事实表明,深化体制改革,才能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我们要一面把改革推向深入,一面采取措施。其中执法执纪队伍建设更应该在改革进程中予以足够的重视,执法执纪、反腐倡廉要适应改革的变化和要求,通过健全监管体制,防止和减少改革进程中各种腐败现象的发生。
“贪如火,不遏则自焚;欲如水,不遏则自溺。”我们每一位党员干部都应当珍惜手中的权力,以廉为荣,以贪为耻,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律,自尊,自爱,自重,抗得住诱惑,不为私利所用,不为金钱所诱,不为享乐所惑,牢牢把守住心灵的“门槛”,牢牢地记住我是一名共产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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