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问题调研报告范文
社会问题是社会学研究的重要领域之一,指社会关系失调,影响社会成员的共同生活,破坏社会正常活动,妨碍社会协调发展的社会现象。下面是为大家带来的社会问题调研报告范文,仅供参考。
社会问题调研报告范文1:
XX近几年因旧城改造、拆迁安置、城市规划及城市房屋登记管理等引发的矛盾有所增多。据有关信访部门介绍,目前城市拆迁问题已成为群众信访反映的焦点之一。随着近阶段拆迁规模的增大和拆迁步伐的加快,以及商品房价格涨幅过快导致拆迁矛盾突出,其拆迁之痛显得更为明显,甚至由此引发少量多批被拆迁户集体上访上书,使得拆迁矛盾有所加剧。据了解现今引发拆迁户上访的主要原因有政策宣传不到位,拆迁安置补偿不合理,少数工作人员态度粗暴,方式方法简单及评估不太准确等。
XX地区至今为什么一部分居民(农民)长期拖着不肯拆迁呢?从表面上看,城市拆迁是在改变城市环境和市民的居住条件,但许多市民由于现今拆迁得不到眼前的实惠,加之“因拆致烦”,所以对现今拆迁与家庭安置显得十分不满意与行动上的不配合。据观察:由于不少拆迁户从一个长期稳定居住的环境一夜之间被拆迁安置到郊区及边远地区(如铁心桥),从而导致生存成本增加。他们除了为购买新房和家居用品与装潢外,其谋生手段往往也要从头再来,还有交通、购物、子女上学等都成为不得不面对的棘手问题。有关社会学家指出,城市居民的房产往往是一个家庭的命脉,它承载着太多的东西,房屋一旦被拆迁,无疑于为一场“家庭地震”,这就使许多老百姓非常看重自己的房子,一般情况下达不到十分理想的要求而决不轻易搬家拆走的(这种心理在农村地区更为明显)。还有许多老年人在原址已经生活了好多年,说要搬迁就搬家走人移址,他们没有想法也是不可能的。
最近省委书记李源朝对拆迁工作作出指示,他指出拆迁矛盾反映的本质问题是利益问题,少数矛盾激化的诱因是具体工作未认真做好,他要求拆迁工作中不能损害群众利益,一定要居者有其屋。笔者认为:为规范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房屋拆迁管理行为,更好地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今房屋拆迁必须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依法拆迁,阳光操作。拆迁单位与拆迁户之间经常心平气和进行友善沟通显得十分重要,拆迁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拆迁政策办事,依法进行拆迁,合理落实补偿安置政策,切实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使广大拆迁户在本地区拆迁中真正受益。此外在拆迁过程中,为避免激化矛盾,拆迁管理人员切忌采取恐吓,胁迫以及声称停水、停电、停止供气等手段强迫拆迁户搬迁。对执法不严、办事不公、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刁难服务对象的或利用工作之便接受拆迁户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的以及其它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等行为的,都应当受到纪律处分与追究。
令人欣慰的是今年九华山拆迁(号称XX第一拆)因采取的是“阳光拆迁”与“文明拆迁”相结合方法,由于在短期内有关拆迁管理人员的依法拆迁和文明操作与友情沟通,如今九华山隧道拆迁现场的全部拆迁工作业已顺利如期完成,这个备受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关注的“XX第一拆”,其拆迁全过程正是因为玄武区房屋拆迁安置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的认真努力,务实热情、文明操作而得以预期实现的。据报道,正如在九华山现场的拆迁管理工作人员含笑诉说,其中整个拆迁中的辛辛苦苦真可谓是一言难尽,但辛勤劳动终于换回拆迁成功的好报。据有关拆迁管理人员介绍,在努力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的前提下,相关利益适当地、更多地向被拆迁人倾斜,用明确规定保证维护其拆迁人合法权益,尤其是实行“阳光拆迁”和“文明操作”,最大限度地为解决困难群众的居住和生活问题提供保障,用事实告诉拆迁居(农)民,拆迁不是与民争利,而是为了将来大家生活得更好。采取阳光拆迁和文明操作的方法,以理服人,以情动人,明确确保广大拆迁户在拆迁中房子不吃亏,利益上有保障,我认为最终拆迁居民将被我们拆迁管理人员的真心真诚所打动,一般都会从不理解到理解,从不接受到配合支持。这样,整个拆迁过程才能得以顺利按时进行,若反之操作不当则可能因拆迁的双方争论升级而激化矛盾,造成局部地区拆迁进展缓慢,甚至停滞不前,以及少数拆迁户无休止吵闹或上访。此次九华山地区拆迁引人瞩目,但是由于有关领导层高度重视,工作做得好,宣教做得细,从而破解了拆迁难题,九华山拆迁工作顺当圆满完成,难怪受到中央电视台与全国人民的普遍关注和一致好评。在此前,一些省市地区因拆迁问题闹出了不少乱子,引发当地社会治安不稳定,甚至一部分人多次去北京上访告状,造成了不好的负面影响,其教训深刻。
社会问题调研报告范文2:
摘要:通过此次调查,我们对农民工在收入方面的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并对农民工的欠薪、讨薪问题予以了特别关注。在调查的基础上,我们从从业情况、工资状况、讨薪问题三个方面进行了相关的分析研究,认为至少在浙江、上海地区的农民工遭受欠薪和被迫讨薪问题已经有了很大程度上的改善,但是在其他应享有的基本待遇上仍没有得到公正的对待,普遍忍受着没有福利和保险、没有休假、长期超时工作以及没有加班补贴的待遇。我们希望对农民工问题不只是关注,而是更多地通过社会各界的努力来改善农民工的现状。
关键词:农民工、工资报酬、欠薪问题
一、调查背景和调查方式
2003年底,温总理为农妇熊德明讨薪一事,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的反响。从政府到民间,都以各种方式关注农民工的生存状况,尽力帮助农民工争取应得的权益,政府部门更是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来解决欠薪问题。时隔一年半有余,1.4亿农民工的现状是否有所改善,权益是否得到保护,特别是欠薪问题是否得以解决呢?对此我们决定做一次小小的社会调查,旨在以小见大,一窥农民工的收入状况
本次调查由四名成员在上海、杭州淳安、宁波余姚、台州黄岩四个地方分别进行,采取了问卷调查和访问两种方式,一共调查了42名农民工,5家企业以及当地政府部门。调查内容涉及农民工的平均月工资额、计酬方式、发薪方式、签订合同情况、拖欠工资情况、解决欠薪所采取的方式等
二、调查的数据分析
本次调查分别针对农民工、企业(用人单位)、政府部门设计了三种问卷,主要从从业情况、工资状况、讨薪问题三个方面进行了调查研究。
(一) 民工的从业情况
1、农民工大多是通过劳动市场找到工作单位的,但也有相当一部分是通过亲友、同乡介绍工作的。
2、从事的职业主要有建筑工人、工厂临时工、餐厅服务员、家政服务人员、城市环卫工人等。而且农民工从事的工作大多工作条件比较差、工作强度大,有些甚至工作环境极为恶劣,是城市居民所不愿从事的工作。没有休息日、工作超时、没有加班补贴更是家常便饭,比比皆是。
3、对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合同情况的调查发现,由于政府部门加大了建筑行业、加工制造业等农民工相对比较集中的企业的监督管理,现在签订劳动合同、临时雇佣合同的比例大大提高了。但还是有不签合同的情况,往往出现在打短工、由熟人介绍工作、以及在无照经营的个体经营加工户打工的农民工身上。有的是因为不知道有订合同这回事,有的是根本不把签合同当回事,还有的则是因为老板根本不理会这种要求。而且,即使有签订合同,也往往是企业指定的,存在大量不合理、不合法的霸王条款,明显不利于保护农民工权益。
(二)民工的工资状况
1、农民工工作报酬的计酬方式主要为计件制和计时制,计时制有按小时和按日两种。
2、农民工的平均月工资按工作的强度、技术要求、个人能力等有较大差别,从800元到3000元不等。但是一般都没有奖金、公积金、社会福利、医疗保险。
3、薪资的发放有三种情况:打短工的一般是在完工以后一次性发放,不过可以预支一些作为生活费;建筑行业一般分为两部分,每月发放一部分生活费,年末或工程结束时再发放另一部分;工厂以及服务业一般按月发放,但会扣留一定的保证金。
(三)农民工讨薪问题
1、出现工资拖欠的比例不高,而且多为无照经营的个体经营加工户、黑工头等不正规的雇主。工厂、工地往往会因为资金没有到位而出现短时间拖欠工资,但都能很快补发。
2、老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原因,主要有技术上的和道德上的两方面:技术上的原因有上家汇款迟延导致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企业经营不善导致资金周转困难等;道德上的原因比较复杂,有的是工头卷款逃跑、有的是老板无视农民工的权利而肆意侵害其利益。
3、农民工在遇到长时间老板拖欠工资时,所采取的手段五花八门,包括直接向老板抗议、请工会之类的组织进行调解、向新闻媒体曝光、找政府部门投诉、求助于司法、仲裁等,其中,比较极端的有“跳楼秀”、绑架老板、报复包工头等,但一般很少会有人选择这种方式。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大多数农民工选择向政府部门投诉,因为一旦发生拖欠,向老板抗议或进行调解很少有实际效果,申请仲裁和诉诸于司法对农民工来说都成本太高,要上媒体又需要事情具有一定的新闻性,而找政府部门不但成本较低且成功几率也比较高。
4、各地方政府都有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并设有监察大队(纠察大队)专门处理这类案件,以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基本权益,减少侵害的发生。从调查来看,各地政府部门都能比较及时有效地处理问题,一经调查认定,坚决追讨回欠款,案件成功解决的几率在98%以上,而且对违规单位有处罚、教育等手段。为了减少事件的发生政府还有日常的巡查,主动进行监察工作,平时也经常展开针对性的宣传教育。
三、调查得出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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