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城市给市民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17-03-10 11:30

创建文明城市,改善生活环境,提升幸福指数,是市委、市政府的奋斗目标,也是全体市民的殷切期盼。下面小编整理了创建文明城市给市民的一封信,欢迎大家阅读。

创建文明城市给市民的一封信

创建文明城市给市民的一封信篇一

市民朋友们:

今年,是滨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开局之年。我区作为创建工作的主要城区之一需要全体市民同心协力、积极参与,共同为文明城市创建出一份力。

在这里,让我们--

讲社会公德。爱护公共卫生,不乱扔垃圾。爱护公共财物,不在公共场合乱写乱贴乱画。出行遵守交通秩序,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往车外抛物。文明养宠物,及时清理宠物在公共场所的排泄物。

讲无私奉献。学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积极参与邻里守望、敬老助残、环境整治、文明劝导、关爱自然等一系列志愿服务活动。在助人为乐、奉献社会中收获快乐、传播文明。

讲诚实守信。诚信待人,树立良好个人形象。诚信经营,不制假售假,不短斤少两,不欺诈宰客,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讲勤俭节约。勤俭持家,杜绝浪费。倡导不剩菜、不剩饭的用餐文化,不铺张、不浪费、不攀比。

讲责任意识。勇于同身边不文明现象作斗争,自觉抵制不文明言行,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维护城市形象、展现精神风貌。

市民朋友们,文明无处不在,点滴体现素养。一个温馨的微笑、一句热情的问候、一个友善的举动都彰显着文明。看到垃圾时的一次弯腰、遇到红灯时的一次等候、面对困难时的一次援手、给老弱病残孕者的一次让座、给外地游客的一次指引、对不文明行为的一次劝止等等,都汇聚成沾化最美的风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讲文明、树新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我做起,用实际行动为我们的城市增添光彩。

滨州市沾化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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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文明城市给市民的一封信篇二

全县市民朋友们:

城市是我们的家园,我们是城市的主人,是城市文明的建设者和创造者,更是城市文明的享有者和受益者。创建全省文明城市是时代的呼唤,有利于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社会文明程度提高。

市民朋友们,建设美丽光山,需要您的参与。为创建全省文明城市,我们向全体市民提出如下倡议:

文明养成从我做起。知荣辱、讲文明、重礼仪,努力做到言行优雅、举止得体,尊老爱幼、助人为乐,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争当文明使者,塑造一流的市民形象。

维护秩序从我做起。主动排队礼让,自觉维护车站、商店、旅游景点等场所的公共秩序。坚决摒弃乱闯红灯、乱停乱放、乱穿马路等不文明行为,创造安全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

保护环境从我做起。自觉爱护公共设施和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损坏公共设施,不乱贴广告,不乱摆设摊点。积极参与美化绿化亮化净化环境活动,齐心共建美好光山,努力营造整洁优美、和谐有序的环境。

诚实守信从我做起。积极参与政务诚信、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建设,牢固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观念,在各项社会交往、旅游服务和经营活动中,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重信誉、守信用、讲诚信,形成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志愿服务从我做起。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培育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社会风尚。

市民朋友们,让我们把爱家乡、爱光山的热情转化为实际行动,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细节做起,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形象。让我们携手并肩,以更加认真、细致、扎实的工作,全面打造中国智慧之乡,让我们的城市更美好,社会更和谐,人民更幸福!

光山县创建全省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16年7月20日

创建文明城市给市民的一封信篇三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

水韵古黔城,秀美新洪江,我们共同呵护的家园。打造宜居城市,改善生活环境,提升幸福指数,是市委、市政府的奋斗目标,也是全体市民的殷切期盼。争做文明市民,勇当文明使者,创建文明城市,功在当代,惠及子孙。让我们一起积极行动,尽一份心,出一份力,争做文明形象的传播者,文明行为的践行者,文明家园的建设者。为此,我们特向大家提出如下倡议,请您和孩子一起共同阅读,共同遵守。

积极行动,倡导文明。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循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大力弘扬新洪江精神,争当“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好公民,齐建“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新秩序,共筑“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中国梦。

立足本职,践行文明。把参与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热情融入工作和生活之中,爱岗敬业,争创一流;恪守诚信,公平竞争;珍惜资源,珍爱粮食;节约水电,低碳环保;勤劳节俭,引领风尚;自觉参与志愿服务,帮助他人、提升自己、奉献社会;人人从点滴做起,个个从细节入手,传递正能量,汇集凝聚力。

告别陋习,共享文明。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告别不文明行为,坚持做到“十不”:不乱扔垃圾、不乱贴乱画、不随地吐痰、不乱穿马路、不闯交通红灯、不乱停乱放车辆、不损坏公共设施、不毁坏花草树木、不讲粗话脏话、不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净化自己的心灵,为孩子树立榜样,共同为青少年成长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

广大家长朋友们,您的形象就是洪江的形象。您的每一份努力,都会让我们的城市离文明城市更近一步;您的每一份奉献,都会让我们的家园绽放更多的芬芳。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建文明洪江,共享美好生活!

洪江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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