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税务稽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7-06-12 07:46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税务稽查工作越来越成为征管工作中不可或缺的环节,稽查工作也不断面临新的挑战和困境。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地方税务稽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仅供参考。

地方税务稽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1

同志们:

今天我来参加这次会议,主要是稽查工作很重要,我来看看大家,给大家打气,表示支持。刚才李贵总会计师代表省局党组作了报告,总局稽查局杨绍艾副局长作了重要指示,概括得很好,讲得很全面。这里我首先代表省地税局党组对国家税务总局,特别是总局稽查局杨副局长,对广东地税工作长期以来的关心、支持和重视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结合当前形势和我省地税实际,对如何做好稽查工作,我谈两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稽查工作

在当前的新形势下,我们要充分认识稽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税务稽查工作。特别是各市的一把手和主管局长,一定要高度重视稽查工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只有认识提高了,大家才会真正重视。加强稽查工作,首先要改进与规范稽查体制和机构,明确稽查的职能范围。对于要建立一个什么样的稽查体制,总局《关于改进和规范税务稽查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根据税收征管改革的总体部署,在市(地)、县(市)两级逐步实行一级稽查体制。因此,近期省局将对系统内部分机构进行调整,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按照“一级稽查”的模式来调整与统一规范稽查体制和机构。前段时间省编办已经批准了我们的机构调整方案,省局党组日前已经开会研究制定机构调整后的“三定”方案,待报省编办批准后就要发文执行。那么,为什么要推行一级稽查呢?

首先,实行一级稽查体制是推进依法治税的需要。推进依法治税,一是要依法加大执法力度,二是必须规范我们的执法行为,如果这两条做不到,就很难做到依法治税,这是我们首先要明确的一点。实行一级稽查体制对于依法治税工作的作用和意义正是主要通过这两个方面体现出来:一方面,一级稽查符合征管改革的总体方向,是实现征管专业化的必然选择。这种稽查体制模式能够克服稽查力量分散、执法尺度差别大、行政干扰层次多等缺点,使稽查人员由分级管理变为集中管理,检查权由分散行使变为集中行使,从而加大对涉税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另一方面,实行一级稽查是贯彻落实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需要,有利于规范税务机关的执法行为。为什么搞一级稽查好过搞二级、三级稽查?因为一级稽查能够较好地克服实行二级、三级稽查所产生的机构重叠、力量分散、各行其是、多头检查等弊端,有利于执法行为的统一规范。实行一级稽查,执法的尺度和口径统一了,就不会象过去那样,这个地区和那个地区处理不一致,这个分局和那个分局不一致,可以避免由于执法不规范、政策不统一而导致的税务纠纷,减少执法中的随意性。在座的同志都知道,我国过去长期以来处于“人治”的社会而非“法治”的社会,因此要逐步达到依法治国、依法治税需要有一个过程。而我们要朝“法治”这个方向不断努力、不断推进,这正是实行一级稽查的根本目的。

此外,我们广东地税系统实行的一级稽查,与其他省及国税系统的一级稽查还有不同之处。目前,我省除了广州、深圳之外,地级市和县级地税稽查局已经提高了半格,分别是副处级和副科级的规格;在部分机构调整后,还将把原来的检查分局并入稽查局,这样稽查部门的职能得到进一步强化,队伍也壮大了。下一步还要考虑对广州、深圳的稽查体制进行改革。广州、深圳对市一级稽查局的职能特别要强化,要考虑将这两个稽查局提高半格,或者是稽查局长作为党组成员,这样才能够协调好下面的几个稽查局,不然大家规格都一样,怎么去协调?这主要是从有利于工作协调的角度考虑。

其次,实行一级稽查体制是与我们目前的税收征管状况相适应的。我认为,国家税务总局提出推进一级稽查体制改革,加大稽查力度,是符合当前我国的国情和我们的税收征收管理体制现状的。我们推行新的税收征管模式,其中重要的一项内容是要实行集中征收,让纳税人主动来办理纳税登记,自行到征收大厅办理申报纳税,定期向税务部门报送报表,反映财务经营状况。但是,一方面,我国目前正处在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转型阶段,加上我们还是发展中国家,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民的法制观念、依法纳税意识还远远达不到发达国家的水平,如果希望纳税人都象国外发达国家那样,具有很强的纳税意识,自觉主动去申报交税,显然不太现实;而另一方面,由于税务机关的征管水平总体偏低,还不能完全建立起有效的监控机制,因而导致漏征漏管、偷逃骗税行为仍然比较普遍,偷税与反偷税的斗争还很激烈。当然发达国家也有偷逃税行为,但相对来讲,他们的公民纳税意识比我们高,钻空子的避税行为比较多,明目张胆的偷税则比较少。那么,在目前这个阶段,我们靠什么来保证纳税人如实申报、堵塞征管漏洞呢?这就要靠稽查的强制力和震慑力作保证。税务稽查通过打击偷、逃、骗、抗税行为,不仅能直接挽回税款损失,而且能起到警示和震慑不法分子、从反面诫导纳税人提高依法自觉纳税意识、引导纳税遵从的效果,同时还可以发现税收政策的漏洞,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以及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执法的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堵塞漏洞。而实行一级稽查,在市、县级税务机关统一设立一个稽查局,统一调配稽查力量,统一管理,重新明确界定稽查与其它征管部门的职责范围,不仅是适应新征管模式以市、县为单位集中征收的需要,而且有利于征管模式中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各专业职能机构科学分工、各司其职、高效运转,有利于增强税务稽查的刚性和提高稽查人员的快速反应能力,提高稽查的针对性、准确性以及稽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所以,我们目前的税收征管状况决定了必须加强稽查工作,必须通过推行一级稽查体制来强化稽查,大家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的重要性。

第三,实行一级稽查体制是建设税收强省的要求。我们为什么要按照总局提出的要求,积极推行一级稽查?因为广东的改革开放起步较早、力度较大,广东地税也应该在全国税务系统起模范带头作用。我省税收收入连续8年位居全国首位,已经成为税收大省,现在我们进一步提出要建设税收强省,那么税收强省应该怎么建?我认为其中很重要的一项内容就是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税收征管模式。经过几年卓有成效地推进税收征管改革,我们已经取消了专管员管户制,由管户向管事转变,初步确立了征、管、查三分离的征管体制模式。按照总局的要求,新一轮税收征管改革要坚持“科技加管理”的方向,在加速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实现税收征管专业化管理,大幅度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实现税收征管的“信息化加专业化”。随着征管改革的不断推进,基于信息化和专业化基础上的征管各环节将形成精细、有效的专业分工,让各项税务管理工作上“流水线”,大大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征收成本。与征收环节的精简相适应,征收大厅的作用也将逐步淡化。目前,我们在征收方面已经开始推行“税银库联网”,佛山、深圳等地都在搞试点,我们还正在跟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研究开发一个软件,建立一套制度,将来纳税人不一定到征收大厅去交税,基本上都可以到银行窗口去交税,还可以通过电子申报等多种申报方式,实现无纸化交税。虽然征收大厅在一段时期内仍然还要发挥一定的作用,但随着征管工作的战略转移,经过一定时间以后,其功能要产生变化,变成一个综合性的服务机构。我们准备在全省成立100多个纳税人服务中心,从省局、市局到县局都要成立,专门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并准备挑选一些具有敬业精神、事业心比较强、业务比较熟的人员从事这项工作;而且要在这个机构内实行特殊岗位津贴,提高人员待遇,但同时也要从严要求、从严考核,如果在为纳税人服务过程中出现严重错误,也要从严处理。因此,目前的大量征收业务、征收力量,将来都要实现战略转移,逐步转移到管理上,转移到稽查上,转移到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上。在这种情况下,实行一级稽查体制,有利于对稽查进行专业化集中管理,建立和强化上级税务机关对下级的监督、检查、纠正机制,分解和上收基层执法权力,减少执法随意性,达到依法治税的目的。因此,实行一级稽查,不仅是深入推进税收征管改革的需要,也是建设税收强省的需要。所以说稽查将来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必须切实采取措施来加强。

除此之外,我们还要认识到,稽查也是组织税收收入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组织收入是税务部门的中心工作,稽查部门必须服从、服务于这个中心工作,但绝不能因此而片面地理解为对稽查部门也要下达收入任务指标。稽查围绕组织收入这一中心任务来开展工作、稽查对税收收入的保障作用,并不仅仅通过直接查补的收入体现出来,过去我们在这方面的认识存在误区,从而在稽查的具体实施上体现为选取容易查或查补数额可能较大的案件进行稽查,由此造成由于过分注重查补额而使稽查陷入疲于查补税款却又治标不治本的两难境地。从全省地税稽查部门这几年查处案件的情况来看,20xx年立案查处税务违法案件4.5万宗,查补总额达72.3亿元,平均每年查补20xx年我们查处“宝日”案件,双方斗争达到白热化程度的时候,对手在税法适用、办案程序上都找不到我们的纰漏,只好抛出一条威胁我们:如果再查下去,他们就要暴露我们税务干部的腐败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为了确保立于不败之地,我们便重申纪律,召集有关人员逐一问话,看看我们的队伍里有没有不廉洁问题、有没有无偿收受宝日高尔夫球场的会员证、有没有搞权钱交易、有没有收人情税。最终,对手一无所获,败下阵来。假如当时我们税务部门在这个问题上有一点不检点,这场官司就不知道要打到什么时候。所以说,政治上过硬,对于搞好稽查工作非常重要,各级领导要特别重视稽查队伍的政治素质。“宝日”案件既说明了政治过硬的重要性,也充分显示了我们稽查队伍的确是一支能打硬仗、打胜仗的队伍。

其次,在业务上要过硬。稽查就是要查偷逃骗税,如果你查不出来,怎么搞稽查?所以早在几年前,我们就认识到提高稽查队伍业务素质的重要性,采取的措施比很多省先行一步。比如我们把全省各地的稽查业务骨干集中起来组成稽查专业队,充分发挥了“治税尖刀”的作用,这两年还组织专业队出国培训考察。但是,从目前我们稽查人员的整体素质看,与新形势的要求还有差距。大家想想,现在信息网络技术日益发展,加入WTO以后跨国财团进来了,我们的稽查人员有多少能查他们,能查英文帐、电脑帐的呢?所以,我们要采取“点面结合”、分级培训的方法,不断加大培训力度。在面上,各市、县级稽查局要在机构调整后尽快组织全员培训,重点是抓好《税务稽查工作规程》、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查帐业务的培训;同时,结合全省持证上岗考试进程,逐步健全岗位考核体系,对不具备稽查业务基本技能、通过培训仍不适应稽查工作需要的人员,要调整出稽查队伍,逐步达到全员持证上岗。在点上,省局今年将开始选拔培训100名“稽查能手”的工作,省局稽查局还将继续抓好稽查专业队的培训和充实,各市也要加快培养一批能够熟练掌握稽查业务和计算机、法律、外语知识的复合型的稽查专业人才。此外,今年全省稽查部门还将开展以“六比六赛”为主题的“争先创优”活动,通过建立竞争激励机制,增强稽查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各级领导要重视稽查队伍的素质培训,做到既要讲政治,又要讲业务;既要业务过硬,又要方法创新;既要讲原则性,又要讲灵活性;既要讲政策,又要办好事,不要乱来。同时,在方式方法上也要注意,不要作无谓的牺牲,不要当什么“英雄”。如果出现喊打喊杀的情况,硬顶着跟他们对着干,既没有效果也没有必要,不如先避开,然后我们再请公安、法院来协助,这样可能更有效。总之,我们要对稽查队伍从严从高要求,把这支队伍建设成为税务部门的一支拉得出来、打得进去、能打硬仗、装备优良、作风过硬、手段现代化的“特种部队”。

(二)要加强稽查的基础建设

我认为,稽查自身的建设是非常重要的,自身建设要突出抓基础建设、制度建设。首先要规范执法,在规范的基础上,手段要加强、提高,方法要不断创新、改进。当前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已经广泛运用于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越来越多的企业采用计算机记账、核算和经营管理;同时,涉税违法犯罪活动也越来越呈现团伙化、智能化趋势。但是从内部看,税务机关的应对措施和手段还没能及时跟上,一些装备也不如对手的那么先进。因此,为稽查部门配置先进的办案装备、配备专业技术人才,提高办案手段的科技含量,已成为新形势下稽查工作发展的迫切需要。今年,我们在加强税务稽查基础建设方面要有新举措,在人、财、物方面对稽查部门适当倾斜,要保障稽查部门正常的办案经费开支以及举报人奖金的兑现,明确稽查经费的来源、核拨与使用办法,加强对稽查经费的管理,保证稽查办案经费专款专用,严禁违反财务规定乱开支和挪用各类办案经费。要确保办案必需的基本装备,给稽查部门配备先进的办案、办公设备和交通工具。要加快税务稽查的信息化建设,提高稽查队伍的现代化管理水平和快速反应作战能力。还要在人员方面予以充实,特别要把懂业务、会查帐、素质高的人员充实到稽查部门工作,有条件的地区要设立技术查案部门,配备专业技术人才。目前,省局党组已经初步议定,给全省地税稽查系统购置、配备200辆汽车作为办案交通工具,以后还要配置手提电脑等。此外,还有稽查补贴的问题,要适当给一点,要与其他部门有所区别,同时不能忽略两权监督,做到既要待遇高,但一旦违法违纪,其处理也要重。

(三)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作用

各级地税局和稽查部门要注意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一些案件的查处要善于通过新闻媒介曝光,扩大影响。特别是在查处大案要案过程中,新闻媒介发挥的作用很大。一方面,可以通过新闻报道扩大社会影响面,制造社会舆论,为我们的工作赢得社会各界的支持。另一方面,借助新闻媒介的力量,也可以在客观上间接起到排除干扰、保护我们稽查人员的人身安全的作用。所以,对于外部力量,该用还是要用,该借助的要借助,单纯靠自身力量要搞好工作,不一定能行得通。

总而言之,在国家税务总局的重视和支持下,在各级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广东地税稽查这支队伍不仅可以建设成为税务系统的一支特种部队,而且一定可以建设成为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悉、廉洁执法、能打硬仗、各级党组信得过的队伍。我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广东地税稽查这支队伍,完全可以首先实现“六个一流”目标,完全可以在政治、业务素质和装备方面都走在全国前列。希望各级地税局领导都要高度重视稽查工作,要从资金、人力、装备上给予倾斜,从硬件到软件把稽查队伍建设好、武装起来,在全省地税“二次创业”、争创“六个一流”过程中充分发挥稽查队伍的作用,为广东建设税收强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应有的贡献!

地方税务稽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2

同志们:

非常高兴来参加全省地方税务稽查工作会议。本周三,省局局务会专门研究了今年全省地方税务稽查工作会议的主要内容。今天上午,张局长对我们全省地方税务稽查“十一五”时期的工作作了全面总结,提出了“十二五”时期地税稽查工作思路,对20xx年的地税稽查工作做了全面的安排。张局长的讲话,我在会前进行了认真的阅读,我感觉到讲得非常好,我完全赞同,请大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近年来,全省各级地税稽查部门和广大稽查干部坚持以规范税收秩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紧紧围绕省局工作中心和重点,坚持依法稽查,强化科学管理,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新成绩。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稽查职能作用充分发挥。税务稽查工作是税收工作的有益补充,我们在稽查工作方面广泛开展了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和区域税收专项整治,查处了一大批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和发票违法案件,为大幅提升税收征管质量、明显改善税收法治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二是稽查管理工作更加规范高效。明确提出了规范化管理的思路,建立健全了稽查管理制度体系,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丰富了稽查手段,推动稽查工作水平迈上了新台阶。 三是稽查队伍形象不断优化。深入持久地开展了稽查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等活动,稽查干部的综合素质得到明显提升;主动将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紧密结合,地税稽查部门的良好形象得到了社会认可。这些工作和成绩来之不易,省局党组对省局稽查局的工作是充分肯定的。在此,我代表省局党组向与会代表,并通过大家向全系统的稽查干部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慰问!谢谢大家!

下面,我结合我们的实际工作讲四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科学判断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稽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去年,全省地方税费收入超过了900亿,增长了29%,地方税收收入达到了572.9亿,增长了33.5%。在“十一五”期间,税费总收入2,957亿,其中税收收入1,809.38亿,是“十五”的3倍多,年均增长29.8%。“十一五”期间,全省地方税收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今年,我们应该认真分析面对的形势:一是我省国民经济“十二五”规划即将出台,我省经济增长目标将达到12—13%,今年投资规模将达到万亿,这对税收增长非常有利。二是随着石油天然气资源税的改革,包括东非政治局势的变化,国际原油价格的调整,都对税收来说是利好。更重要的是近几年来全系统税务干部素质的提高、征管水平的提高、服务水平的提高、信息化水平的提高,这些都是增强我们信心的条件。在认真分析有利因素的同时,我们还需要对不利因素进行分析。比如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对投资规模的限制,都已初现效果。1月份,我们省的投资总额同比下降14%,房地产限购政策的也已落实,还有所得税政策即将调整,这些都是不利因素的体现。我们应该认真分析不利因素,来调整我们税收征管重点,提高税收征管水平。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挑战,各级稽查部门和广大地税稽查干部必须深刻认识地税稽查工作面临形势的复杂性和稽查任务的艰巨性,进一步增强做好稽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始终围绕税收中心工作,积极运用现代管理理念和信息技术手段,不断改进稽查方式方法,努力提高稽查管理质效,充分发挥税务稽查的职能作用,推动全省地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深入推进依法治税,进一步规范税收秩序

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灵魂。维护公平正义的税收法治环境,是税务稽查工作的职责所在。各级稽查部门要牢记工作使命,明确工作责任,按照依法征管、涵养税源、温馨服务的基本原则,坚持依法、科学、文明、廉洁稽查,进一步规范税收工作秩序。

一要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要深入开展房地产、建筑安装、矿产资源等重点行业税收专项检查,精心组织咸阳交通运输业货运发票专项整治活动,坚决防止重大税收流失。要按照总局工作部署并结合我省实际,在认真完成14户大型集团检查任务的同时,认真组织好100户重点税源企业的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大企业税收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提出改善管理的建设性意见和针对性措施,提高税收征收管理水平。请各市认真按照省局稽查局的安排部署,抓好落实。同时,在重点税源企业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和省局沟通,提出政策性建议。

二要着力查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要将依法查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作为提高稽查威慑力和税法遵从度的重要工作,通过加强日常稽查管理,挖掘大要案件线索。要建立健全大要案件首查责任制和案件查办分工负责制,严格落实重大税收案件上报和督办制度,依法加大对大要案件的处罚执行力度,达到查处一案、震慑一方、教育一片的效果。各级稽查部门发现重大涉税犯罪案件时,要按照规定及时移送司法部门查处。

三要深入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要巩固和扩大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成果,继续加强与公安、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以建筑安装、交通运输、餐饮娱乐、商业零售等行业为重点,严厉打击虚假发票“买方市场”。要配合通讯管理部门依法封堵发票违法信息,借助主流媒体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根除印制、买卖、使用假发票的土壤。

三、改革稽查管理方式,努力提高稽查管理水平

当前,总局正在开展稽查管理方式改革试点。结合我省稽查工作实际,今年要着重抓好三项工作:

一要进一步完善稽查管理的体制机制。要深化“一级稽查”体制,加强省级、充实市级、调整县级,根据重点税源分布情况,建立统一规范、运转有效的稽查体系。要严格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环节”制约机制,落实各环节、各岗位的执法责任,切实提高专业化水平。要进一步完善稽查局上下级之间、部门内外之间的协作办案机制,增强税务稽查工作的合力。省局稽查局要多做调查研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调整税务稽查机构设置的建议,最大限度满足税收征管工作和税务稽查工作的需求。

二要不断改进稽查工作方式。要进一步加强稽查制度建设,研究制定税务检查管理办法,强化检查工作归口管理,避免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尽量减少对守法经营企业的干扰。要巩固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成效,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健全岗责体系,加强稽查各环节之间的衔接与配合,提高执法与服务的水平。要认真做好稽查办案证据的提取、使用和管理工作,确保稽查取证确凿、齐全、真实、有效。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稽查工作,并着力加强执法监督制约,有效防范、规避、化解执法风险。

三要加快稽查信息化建设步伐。要完善税务稽查管理信息系统功能,积极推进电子查账,促进科学选案、准确办案,不断提高稽查工作信息化应用水平。省局稽查局要认真调查研究,在实现税收征管信息共享,实现稽查工作信息化方面,提出可行性工作方案和建议,上报省局研究。

四、切实加强稽查队伍建设和工作领导,提高稽查工作水平

稽查队伍是地税干部队伍的重要力量。各级地税部门要坚持以对地税事业和稽查工作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稽查队伍建设,始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努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技能强、执法形象好的税务稽查队伍。

一要进一步提高稽查干部的综合素质。要不断强化稽查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引导稽查干部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增强做好新形势下稽查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切实加强稽查干部的能力建设,不断完善稽查业务培训、考试和考核办法,采取有效措施调动全员学习的积极性。要鼓励稽查人员参加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和律师等资格考试,大幅提高干部业务能力。要扎实开展全省地税稽查能手评比活动,并以此为契机,培养和打造一批稽查精英人才,为稽查工作开展提供人才保证。

二要努力为稽查工作营造良好环境。各级局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稽查工作,及时研究并协调解决稽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支持稽查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要建立健全稽查干部激励竞争机制,探索实施稽查干部能级管理和轮岗交流制度,盘活现有稽查人力资源,充分调动稽查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关心稽查干部的政治待遇、生活条件和工作环境,把一些政治觉悟高、业务素质好、协调能力强和具有指挥大要案件查处经验的同志选拔到稽查局的主要领导岗位上来,积极为他们的成长成才提供条件。要帮助协调稽查工作的各方关系,加强与征管、税政、税源等部门的分工与协作,强化与国税、公安、银行等部门的联系与配合,形成稽查工作的整体合力。要在人、财、物方面对稽查部门适当倾斜,为做好稽查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

三要毫不松懈地抓好反腐倡廉工作。广大稽查干部处在执法的第一线,必须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各级稽查部门要认真学习执行《廉政准则》,着力加强全员的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教育、作风纪律教育、廉洁从税教育,引导干部牢固树立廉政思想防线。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大惩防体系建设力度,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扎实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努力提高“两权”监督和行风建设的实效性,为稽查工作保驾护航。

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的税务稽查工作使命光荣,任务艰巨,省局党组对全省地税稽查工作寄予了厚望。希望各级稽查部门和广大稽查干部继续发扬成绩,振奋精神,开拓创新,勇于拼搏,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为确保完成全年地税工作任务、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地方税务稽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3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省地税工作会议和全国税务稽查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20xx年稽查工作情况,安排部署20xx年稽查工作任务。会议之前,卢局长多次听取了稽查局的工作汇报,省局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了贯彻全国稽查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措施并提出了明确要求。下面,受卢局长委托,代表省局讲几点意见。

一、20xx年地税稽查工作的回顾。

20xx年,各级稽查部门在省、市、县地税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落实一个工作主题,服务山西两件大事”工作思路,认真落实省局工作部署和要求,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各项工作都取得新成效,得到了省局党组的充分肯定。

稽查查补收入再创佳绩。20xx年,面临严峻的经济形势,各级稽查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坚定信心、奋发有为,检查纳税人1523户,组织纳税人自查2112户,实现查补收入11.01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77亿元,主要原因为金税三期上线后稽查自查税款无法入库),已入库11亿元(比去年同期减少0.62亿元)。稽查选案准确率99.61%,稽查案件结案率99.67%,稽查查补收入入库率99.96%,均超额完成总局确定(90%、90%、90%)的稽查工作考核指标。全省11个市局全部实现了省局确定的稽查工作目标,其中,阳泉市、晋城市、长治市稽查局的稽查查补收入位居全省前三名。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处有力。全省稽查部门共查处各类税收违法案件1517起,其中:立案查处税款在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涉税违法案件22起,查补税款3286万元,立案查处税款在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涉税违法案件2起,查补税款1338万元。在20xx年大要案件查处工作中多数市稽查局措施得力、成果突出。如吕梁市稽查局查处1起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涉税违法案件,查处7起百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涉税违法案件。

税收专项检查成绩显著。在对证券及基金公司、房地产及建筑安装业、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及城市商业银行等行业的税收专项检查中,全省共检查纳税户608户,有问题户数579户,税务部门直接查补收入和企业自查补税金额共计为8.14亿元,入库合计7.36亿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31.51%和22.87%,取得了显著成效。运城市、晋中市稽查局在税收专项检查中加强查前培训,狠抓工作落实,成绩较为突出。

重点税源检查有序开展。对总局组织的17户重点税源企业涉及我省的43户分支机构开展了检查,自查税款282.33万元,重点检查实现查补收入117.34万元;将省局20xx年度税收预警信息处理疑点纳税人列为各级稽查部门20xx年度选案对象,实施了有针对性地税务检查,查补收入3569.65万元。在重点税源企业检查中,各地强化分级分类稽查,普遍采用查前约谈、统一自查、集中抽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方法,强化了对重点税源企业的管理与监控,减少了重大税收流失风险。

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遏制。共检查企业3418户,查处违法企业1144户,非法发票9981份,涉及金额8315.52万元,查补收入1809.69万元。配合公安、国税部门查办案件30起,捣毁假发票制造窝点2个,缴获假发票25846份,曝光发票违法案件33起,移送公安部门发票违法案件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人。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发票检查工作,重点开展虚假发票“买方市场”整治工作,今年总局下达我省地税系统检查处理的违法受票企业不少于700户,省局下达了920户的检查任务,全省共查处违法受票企业1144户,超额完成了总局指令性计划。各级稽查部门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加大对制售假发票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太原市在行动中查获假发票19356份,查获非法制假窝点2个,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忻州市查处一起售卖假发票大案,查获伪造发票5600余份;阳泉市两次专项行动共计出动税警240余人,整治街道25条,严厉打击了以收据代替发票、转借发票、重复使用发票等发票违法行为。

稽查现代化建设稳步推进。金税三期系统于20xx年10月8日在全省实现单轨运行,稽查业务也成功上线。10月至12月,全省稽查部门共通过金税三期系统查结案件484个,查补收入2.78亿元。稽查业务的上线运行,实现了稽查管理模式由人工向信息化的转变,有力地推进了山西地税稽查现代化建设水平。20xx年我们集中购置了126套查帐软件配发省、市稽查部门,同时举办了全省电子查账软件培训班,培训稽查人员近200名。通过一年多的应用,在数据采集、辅助查账、分析利用、电子取证等方面积累了一定经验,使用效果逐步显现。在实行一级稽查改革后,全省着力加强稽查工作现代化建设,整个系统利用现代化的手段和方式提升稽查工作,有了非常明显的成效。

稽查基础工作不断夯实。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根据总局的安排部署和我省地税实际,制定下发了《20xx年全省地税稽查工作要点》、《20xx年全省地方税收专项检查方案》、《山西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等多项制度,从大局出发仔细筹划,明确重点,有的放矢,全面安排全省稽查工作,为20xx年各项稽查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各市稽查局也紧贴实际,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如《稽查案件限时办结制度》、《税务案件取证规范办法》、《税务稽查选案工作暂行办法》等,进一步推进了稽查工作的科学规范管理水平。二是健全稽查体制。20xx年各级稽查局分别组建发票专项整治机构,进一步深化“一级稽查”改革,提升了工作水平,确保了稽查工作健康有序运行。三是强化业务培训。8月,举办了税务稽查查账软件培训班;10月,进行了金税三期稽查模块的学习和培训,为稽查案件的全面上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上线后,针对出现的与具体工作衔接不好等问题,省局专门组织相关人员去重庆学习,积极进行解决;12月,举行了全省稽查案例分析点评活动,交流经验体会,积累工作经验,对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发挥了积极作用。四是严格目标考核。改进完善稽查考核指标体系,积极发挥工作考核导向作用,认真考核检查各市稽查工作、发票整治工作,对稽查工作考核优秀单位以及发票整治先进单位进行了通报表彰。各市稽查局对照省局考核办法,加强对县级稽查局的考核,通过逐级考核,促进了全系统稽查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提高。

一年来,在各级税务机关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广大稽查干部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扬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的精神,为全省稽查工作的顺利完成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在此,我代表省局党组,向全系统稽查干部职工致以衷心的感谢!

在20xx年3月13日召开的省局局长办公会议上,卢局长对20xx年稽查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20xx年,我省地税稽查部门在省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克服人员少、任务重、工作量大等困难,坚持围绕大局,勇挑重担,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狠抓基础管理工作和稽查现代化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为我省地税收入任务圆满完成做出了积极贡献。今后的稽查工作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我局把今年确定为“组织收入攻坚年”,稽查工作促进、保障收入的任务非常艰巨。全省地税稽查部门要敢于创新、勇于实践,积极推进稽查工作现代化建设,为全省地税事业科学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20xx年全省稽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同时也要看到存在的问题:一是稽查执法刚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稽查现代化建设尚需我们继续努力;三是税务稽查工作机制体制仍需进一步完善;四是稽查队伍的整体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地、持续地加以改进和解决。

二、20xx年地税稽查工作任务

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我省的“转型综改攻坚年”。当前,总体上看我省经济运行趋稳,但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客观地讲,组织收入和经济运行密不可分,从全省地税系统来讲,近年来税收收入总量和增长比例都是大幅度的增长,现在到了一个调整期,再加上经济运行当中不确定的因素不容忽视,省局把今年定为“组织收入攻坚年”,定位还是非常准确的。在今年年初召开的全省地方税务工作会议上卢局长讲到“今年宏观经济运行可能不是最困难的时期,但组织收入很可能是近年来最艰难的一年”,所以稽查工作要围绕省局中心工作任务的要求积极地开展。

按照全省地方税务工作会议和全国税务稽查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结合稽查工作实际,20xx年全省地税稽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贯彻落实全省地税工作会议和全国税务稽查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依法行政,严厉打击各类税收违法行为,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稳步推进税务稽查现代化建设,强化队伍建设和廉政建设,进一步增强执法能力,全面提高税务稽查工作质效,为我省地税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贡献。

20xx年全省地税稽查工作的考核指标是:稽查选案准确率达到90%以上;稽查案件结案率达到90%以上;稽查查补收入入库率达到90%以上;稽查案件偷税处罚率达到50%以上。同时将稽查现代化建设、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税收违法行为检举案件管理作为稽查工作考核的重点内容进行考核,总体来看,今年的稽查工作任务是非常繁重的,希望全省稽查系统要在统一认识、坚定信心基础上,结合各地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强化督导和考核,科学地安排好,认真地落实好,圆满地完成好今年的工作任务。这里我强调六点:

第一,突出四项重点工作,提高服务大局能力。一是严厉查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加强税收违法检举案件受理和案源分析工作,深入查处利用虚开发票、做假账、账外经营等手段偷逃税款的案件,对性质恶劣、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要按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要确保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办质量,加强内部监督管理,有效防范执法风险。要着重把提高办案质量放在突出地位。所谓质量,就是执法的规范性,特别是重大案件,一定要在检查起步之初从程序过程、政策把握到处理结果严格按稽查工作规程办理。各市局分管领导要发挥工作的指导、安排、督促的作用,尤其是对相对发达的工矿区、县区,对有一定规模企业和纳税人较多的地区,一定要加强稽查检查的工作规范和质量,在提高工作质量下功夫。二是扎实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今年的专项检查文件已经下发,20xx年我省确定的税收专项检查内容共有4项,一是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二是股权转让的单位和个人;三是金融保险业;四是高速公路公司。在完成省局部署的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基础上,各市可结合本地实际选择1-2个行业组织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并选择一个涉税案件多发、宏观税负偏低、税收征管相对薄弱的区域进行税收专项整治。希望各市加强工作创新,改变过去较为粗放的专项检查模式,找准重点,突破难点,把有限的资源投入到急需整治的行业和项目,把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做深做细。三是加强重点税源企业检查工作力度。继续按照分级分类稽查办法对重点税源企业进行轮查,确定检查对象时应主要考虑企业税收流失的风险程度,要有效利用稽查执法资源,强化重点企业检查力度。在推行“以自查为先导,重点检查为保障”检查模式的基础上,要加大直接检查的比例,在检查重点税源企业时,严格按照分级分类检查规定,市级不要和省级重复,县局不要和市级重复,切实按要求开展工作,防止重点税源企业检查流于形式。四是继续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按照“打击与建设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开展虚假发票“买方市场”整治工作,对房地产、建筑安装、餐饮娱乐、营利性教育培训、中介机构等部分社会关注度高的行业开展发票使用情况重点检查。积极会同公安部门进一步加大制售假发票“卖方市场”的打击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打源头、端窝点,联合查办一批发票犯罪重大案件。

第二,狠抓稽查现代化建设,提升稽查执法能力。一是优化组织体系和资源配置。一是优化组织体系和资源配置。科学的组织体系和资源配置是稽查现代化的重要前提,对提升稽查执法能力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从今年4月份起,省局在开展总局及省局重点税源企业检查、专项专案检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处等集中性、阶段性工作时,将和太原市局实行稽查工作联动机制,今年要从太原市稽查局集中抽调18人配合省稽查局开展检查,统筹安排,充分协调,有效利用现有稽查资源,进一步增强省级直接查办案件能力,带动全省稽查工作创新发展。在查处全省性或跨区域案件时省局也可根据需要将涉及到的市局稽查局纳入联动范围,形成省市合力,有效提升查办效率和质量。同时各市稽查局在查办举报案件或其他案件中遇到困难的,可以向省局稽查局反映,由省局稽查局委托或督办。总之各地要本着有利于稽查工作的原则,研究符合本地实际的方式方法,开展积极的尝试探索。二是深化金税三期稽查业务应用。要充分利用金税三期系统这一信息平台,进一步规范稽查执法程序,使管理模式快步从人工化向信息化转变。各级查处的税收违法案件必须全部通过金税三期系统进行处理,要做到规范操作、严格审批、限时办结,有效杜绝执法随意性。对稽查自查税款无法在金税三期中入库的问题,省局已请示总局,目前正在审批过程中。各级稽查部门应畅通问题和建议反馈渠道,上下通力协作,促进系统功能不断扩展完善。特别要强调稽查案件全部进入金税三期系统,就像行车一样,要沿着轨道走。这对于我们提高查办的质量,提高查办工作的规范性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三是加强稽查电子查账软件应用。去年通过使用稽查电子查账软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今年省局和各市要全面加强稽查电子查账软件应用,开展专项检查、总局重点税源企业及省局重点企业检查时,对使用电子财务软件、有规模的现代企业原则上应使用稽查电子查账软件检查,要善于总结和积累经验,通过实战提升数字化手段应用水平。可以选择适当时机开展稽查电子查账案件分析交流活动,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四是有效利用信息平台科学选案。选案的准确程度影响着稽查工作的方向,要改变传统的简单指标选案模式,充分利用好征管、预收税警、纳税评估等信息平台及第三方信息,拓宽选案来源渠道,促进选案工作标准化、科学化,切实提高选案准确率,尤其是大要案件的选案准确率。

第三,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增强稽查服务意识。一是严格规范自查工作。近几年来虽然各级稽查部门自查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是个别地区过多依赖自查方法,在自查阶段工作监督管理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稽查执法力度。今年总局要求,今后除了重点税源企业检查和行业性专项检查外,原则上不采取自查办法。自查要有一定的范围,同时要加强过程监督管理和要求。二是进一步规范进户执法工作。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税务机关进户执法工作的通知》,省稽查局正在制定具体办法。从稽查本身来说,比如省局选案涉及到市,市局涉及到县,都要相互沟通,从整个工作安排来说,除了特殊规定外,一般不重复检查。当然,除了稽查还有其他方面,比如日常管理检查等。但首先我们在稽查上要避免出现“多头执法”、“重复检查”的问题,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三是规范稽查程序和执法方式。要进一步规范稽查执法程序,依法提高稽查各环节的透明度,改进完善执法方式。要增强纳税服务意识,深刻领会“执法加服务等于税收遵从”的理念,将服务贯穿于稽查过程始终,促进纳税人税收遵从度的提高。

第四,加强曝光宣传力度,维护稽查执法权威。一是抓好“黑名单”工作。今年总局要将偷骗税、虚开发票税款超过一定数额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纳入总局网站公告,省局和市局也要参照总局做法开展“黑名单”工作。各市要定期向省局上报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件,由省局统一在省级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曝光。这个工作我们一方面重视,一方面还要形成省市局协调互动,把这个工作持续地进行下去,并制定相应的标准。二是加大宣传力度。省局和各市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途径,主动宣传税务稽查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曝光税收违法案件,通过舆论力量促进税收环境净化,进一步提升稽查威慑力。

第五,强化稽查系统管理,切实提升工作质效。一是改进完善稽查考核体系。今年省局修订了稽查工作考核办法,并就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和税收违法行为检举案件管理工作制定了细化考核指标。各市要认真贯彻执行,并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考核办法,促进稽查工作考核更加科学化、标准化。此外,总局今年出台了稽查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制定了具体的细化和量化指标,各级要将目标责任制与绩效考核充分结合,互相促进,共同提高,规范工作,促进工作,取得工作的实效。二是提高日常工作管理水平。要提升稽查工作整体水平,离不开完善的日常管理和良好的内部协调。各级稽查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明确职责分工,提高运转效率,要更加注重内部协调,加强环节配合,提升管理水平。三是发挥促收促管促廉作用。稽查部门要充分发挥“以查促收、以查促管、以查促廉”的职能作用,在工作中应加强与征管、收入规划核算等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做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互相促进。要注意查找和发现税收政策及征收管理方面的漏洞,及时向征管、税政等相关部门反映存在问题或改进建议。要加强协调互动,凝聚执法合力,共同堵塞漏洞,促进税收收入增长和征收管理水平提高。同时,要认真落实“一案双查”工作制度,按照纪检、监察部门要求,提供案件查处过程中发现的干部违法违纪线索和证据,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查处税收违法案件中涉及的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四是加强部门协作配合。稽查部门要积极寻求与公安、检察院、国税、工商、银行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争取有力支持,要依法强化协作配合,有效放大稽查力度和成效。

第六,加强培训学习,强化稽查队伍建设。一是注重业务培训学习。各地要根据稽查工作的新任务和新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业务培训计划,积极开展分专业分层次的稽查业务培训,加大稽查业务培训力度,切实提高稽查队伍整体素质。在选择培训内容时要注重实用性,培训的成果要在实际工作中充分体现,决不能让培训流于形式。要充分重视复合型人才和行业专家的培养,尤其是稽查领军人才和信息化人才,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带动稽查工作水平不断提升。二是实施有效的正反向激励。要致力于解决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问题,实施有针对性的奖勤罚懒、奖能罚劣措施,努力构建良好的学习氛围,促使稽查干部更加奋发向上、人人争先创优。三是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并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省局稽查局要认真巩固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继续改进作风、整改问题,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市县稽查部门要积极投身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认真查找、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四风”问题,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四是加强执法风险的防范。建立高效、标准的稽查岗位流程,完善查办案件中的制约措施,加强对稽查执法风险的有效控制。广泛开展稽查执法廉政宣传教育,倡导爱岗敬业、奉公守法的职业操守,坚决惩处不廉行为,把稽查队伍的廉政建设落在实处。

20xx年,在重点工作任务和推进改革中,大家上下齐心,比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得到了各方面肯定。新的一年,要围绕省局“组织收入攻坚年”这一中心工作任务,继续上下同心,希望各级地税局积极为稽查部门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努力使稽查需要的环境与工作任务相匹配,做好领导和保障工作。各级稽查部门要在党组的领导下,加强队伍和自身建设,依法行政,扎实开展各项工作,要积极创新,深化改革,尽职尽责,克服工作困难,创造良好环境,使稽查工作取得新的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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