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系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7-06-12 07:46

随着人类已经进入知识经济时代,拥有“百万大军”的税务系统担负的组织收入和宏观调控职能作用更加重要,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税务系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仅供参考。

税务系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1

同志们:

上午好。

刚才,钱局长从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大意义、重点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和保障等方面,对做好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了动员部署。各级税务机关要深刻学习领会钱局长重要讲话精神,并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如何贯彻钱局长重要讲话精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顺利实施讲点具体意见。

一、国务院《条例》及总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的主要精神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20xx年1月17日经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通过,4月5日以国务院第492号令公布的,并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分5章38条,包括:总则、公开的范围、公开的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及附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纲领性文件。

为了全面贯彻实施《条例》,20xx年9月下旬,国家税务总局组织力量,研究起草了5个配套文件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系列文件的通知》(国税发【20xx】35号)文件下发:

一是《国家税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定了总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分类、公开和监督方式,公布了总局网站网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址和联系电话等,便于公众查阅信息公开资料或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是《国家税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定了总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领导简介、机构设置、主要职能、行业概况等19大类内容,并细化到二级子目录。

三是《国家税务总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规定了总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公众提出申请的方式、程序、需要填写的申请文书、税务部门办理流程和答复时限及要求。

四是《国家税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规定了保密审查的范围及审查重点、程序等。

五是《国家税务总局税收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规定了新闻发布的基本原则、组织管理、内容和方式、实施程序和要求。《条例》和上述文件,是税务系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依据,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

二、贯彻《条例》及总局有关文件需要把握的几个主要问题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按照《条例》规定,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分为两类,一类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一类是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1、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是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条例》的规定,我们在《公开目录》中确立了19大项应公开的内容和详细的子项,基本上涵盖了税务部门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主要包括:

(1)领导简介:国家税务总局领导简历等情况;

(2)机构设置:国家税务总局机构设置情况;

(3)主要职能:国家税务总局主要工作职能;

(4)行业概况:全国税务系统基本情况介绍;

(5)工作计划:税收工作短期计划和长期规划;

(6)工作动态:领导讲话、税收工作动态;

(7)税收政策法规:各税种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8)税收征管制度: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

(9)办税指南: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管理等相关规定。对涉及各省级税务机关具体办税事项的,设置了与各省级税务机关网站的链接,方便纳税人查询;

(10)行政许可规定: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和事项;

(11)非许可审批:非许可审批有关规定和事项;

(12)税务稽查情况:稽查工作规范、稽查工作部署、重大涉税案件公告;

(13)税收收入数据:历年税收收入总数、分地区税收收入数据;

(14)税务队伍建设情况: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干部教育培训等;

(15)人事管理事项:人事任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公务员招录等;

(16)注册税务师管理事项:注册税务师行政管理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注册税务师考试考务通知、各科考试大纲及转发人事部考试结果公示、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变更、注销及年检等公告事项;

(17)重大项目执行:金税工程等重大项目执行情况;

(18)政府采购:公开国家税务总局的招标公告、中标公告、成交公告;

(19)其他工作:其他应予公开的事项和情况。

2、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是为了满足社会对政府信息的一般需求,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是为了满足社会对政府信息的特殊需求。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简称信息公开权利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需要,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除依据《条例》、《保密审查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以外,国家税务总局均应依申请予以提供。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程序

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主动公开,二是依申请公开。

1、主动公开

(1)程序。主要包括:提出拟公开信息、审核、保密审查、签发、发布几个环节:

一是提出拟公开信息:总局相关处室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提出拟公开信息意见及信息内容;

二是审核:拟公开信息,经司局、主管局领导审批;

三是保密审查:总局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四是签发:一般信息由信息公开办公室直接发布,重大信息须经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人审批后发布;

五是发布:信息公开办公室根据程序发布。

(2)时限。对于确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其中:税务系统人事任免信息应于任命宣布之日起公开,税收政策、征管办法调整涉及到软件修改、调整的,一般应修改、调整后公布。

2、依申请公开

(1)程序。

申请。申请方式主要包括:

①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在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

②书面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③口头申请,如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申请人可以口头申请,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必须亲自签名或者签章予以确认。

信息公开办公室应将其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地址向社会公开,同时在网站上设置并开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栏目,方便信息公开权利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受理。信息公开办公室对申请人的各种申请都要认真受理。要注意区分信息公开申请与纳税咨询、举报投诉、群众信访,严格按相关职责受理。

办理。对不能当场答复的申请,信息公开办公室批转总局相关职能部门或税务机关提供信息内容,相关司局一般应在10个工作日内或在批转件要求的时限内办理完毕,并经由司局负责人审签后,交由信息公开办公室予以答复;相关司局或信息公开办公室认为公开信息事项较为重大,可提交分管局领导审批;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重大利益,或者可能引起重大社会影响的,除履行以上程序外,须报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审批。属于相关税务局提供的信息,由承办的省税务局在12个工作日内或在总局信息公开办公室要求的时限内,经相关省税务局负责人审签后报总局信息公开办公室予以答复;也可由总局信息公开办公室委托该省税务局予以答复。

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该信息或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不予公开的理由、依据;

(3)不属于国家税务总局职能范围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告知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说明理由和依据;

(5)属于部分公开范围的,说明理由和依据,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2)时限。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

1、设置必要的场所。各级税务机关应根据需要和实际,设置信息公开受理窗口和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场所、设施,为社会各界和纳税人获取信息提供便利。基层税务机关要加强办税服务厅的建设,积极利用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多种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2、网站。要切实加强税务网站建设,要按照《公开目录》的项目细化条目,及时更新和充实栏目内容,丰富网站的查询检索功能。

3、总局公报。要办好总局公报,及时将最新的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资讯向社会发布。

4、新闻发布会。通过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回答社会普遍关注的税收热点和难点问题。

5、新闻媒体。要充分利用报刊、杂志、电视、广播等媒体,及时发布政府信息。

(四)保密审查

1、保密审查的内容、范围。国家税务总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列入保密审查的范围,并对以下内容重点进行保密审查:

(1)国家税收工作重大决策事项;

(2)以国家税务总局名义制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国家税务总局领导、局内各单位领导在全国性会议、专题会议、研讨会、座谈会、国际性会议等会议上的讲话稿、发言录音整理的文字材料;

(4)月度、季度、年度等税收收入数据,税源、征管、稽查、财务、机构人员、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统计数据;

(5)税务稽查案件查处情况;

(6)税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情况;

(7)税制改革、税收政策调整、税收征管改革和行政管理改革的措施和方案;

(8)与其他国家(地区)签订的税收协定。

2、保密审查的依据。保密审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经济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等法律和文件要求,主要从七方面进行保密审查:

(1)是否属于密级(秘密、机密、绝密)文件内容,保密期限是否期满;

(2)是否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尚未决定的事项;

(3)信息公开后是否可能直接造成国家的税收流失;

(4)信息公开后是否可能严重干扰政府和税务部门正常的工作秩序;

(5)信息公开后是否可能造成社会和经济秩序混乱;

(6)是否涉及个人、法人或有关组织的隐私和商业秘密;

(7)是否存在不宜公开的其他情形。

3、保密审查的程序和责任。对拟公开的一般性政府信息,由信息提供部门进行保密审查后,经司局领导审签,交由信息公开办公室予以公开;对拟公开的重要信息,承办司局报分管局领导审批。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重大利益,或者公开后可能引起重大社会影响的重要政府信息,除履行以上程序外,需报保密委员会负责人进行保密审查后,交由信息公开办公室予以公开。保密委员会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上级保密部门确定。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保障。各级税务机关应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监察机关要加强对信息公开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公布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有关责任部门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举报。有关责任部门违反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监察机关、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理:

(1)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

(2)不及时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

(3)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的;

(4)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的;(5)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的;

(6)违反《条例》的其他行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税务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三、做好《条例》实施前的相关准备工作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配合。国家税务总局成立了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钱冠林同志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办公厅,日常工作由办公厅新闻宣传中心负责。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总局和当地政府的要求,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级税务机关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要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各级税务机关办公室。分管办公室工作的领导同志要亲自抓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和联系,扎实开展各项工作。要加强税务系统上下级之间、内部各部门之间、国地税局之间以及与政府其他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各方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

(二)提供必要的人、财、物力保障。各级税务机关要根据工作需要和相关规定为信息公开办公室配备专兼职人员。要本着实事求是、勤俭节约的原则,安排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项经费,列入机关年度预算,并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

(三)要进一步梳理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各级税务机关要抓紧清理《条例》实施前产生的信息,确认能否公开;对《条例》实施后产生的信息,要进行能否公开的前置性审查,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准确性审查。

(四)加强培训。此次会议是以会代训。按照总局领导的要求,《条例》实施一段时间后,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和措施,再组织专题培训。各级税务机关也要将《条例》和有关文件纳入干部培训内容,抓好组织实施。

谢谢大家!

税务系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2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在全国税务系统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一五”时期税收发展与改革的基本思路的形势下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总结交流近几年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情况,研究部署金税工程三期建设,进一步加强税收科学管理。 温家宝总理对税收工作十分关心,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作了重要批示,指出: 上半年全国税收任务完成很好,谨向税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表示感谢。税收关系国家发展和群众利益,税务工作责任重大。要深化改革,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公平的税收制度;要完善税收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征管、依法治税;要加快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全面提高税收科学管理水平;要加强税收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 温家宝总理的重要批示,充分肯定了上半年税收工作取得的成绩,强调了税收工作的重要地位,对进一步做好税收工作包括加快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是对我们的极大鼓舞和鞭策。全国税务系统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下面,我就税收管理信息化工作 讲四个问题。

一、近几年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情况

伴随信息技术和税收事业的不断发展,我国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从简单地使用计算机到广泛深入地应用信息技术,已经走过了二十多年的历程。近几年来,全国税务系统按照新时期税收工作指导思想特别是强化科学管理的要求,大力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即金税工程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思路进一步明确。 在总结多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 进一步明确了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成立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大一体化建设管理和组织协调力度,完善了 信息化建设的决策机制和工作机制。 制定了税收分类代码、数据管理、网络安全等一系列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加强统一建设和管理 。积极推进信息数据向市(地)局、省局乃至总局的集中处理,切实改进税收管理方式。去年,国务院审议批准了金税工程三期立项,总局向国家发改委报送了可行性研究报告,预编了实施方案,细化了建设目标、内容、步骤以及各级税务机关的职责。在实践中,广大税务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深化了对信息化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应用信息技术加强税收管理的意识,这对于更好地落实一体化要求,加快推进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应用系统建设稳步推进。 成功实施增值税管理信息系统, 防伪税控开票系统覆盖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证系统、交叉稽核系统、协查系统有效运行 。 以增值税申报纳税“一窗式”管理为突破口,将纳税申报审核与发票交叉稽核统一起来,加强票表审核比对,实现增值税管理信息系统与综合征管信息系统之间的工作联系和信息共享,充分发挥了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控税”的作用。同时,逐步实现对 海关完税凭证、货物运输发票、废旧物资发票、农副产品发票 和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的稽核比对。 积极开展总局综合征管信息系统定版、试点、推广工作,并不断进行优化升级 。截至今年上半年,分别有18个和13个省国税局推广应用了 总局综合征管信息系统2.0版和1.1版。 部分省税务局特别是一些地税局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应用了自行开发的 综合征管信息系统。 完善出口退税管理信息系统, 实现增值税管理信息系统与出口退税管理信息系统之间的信息联通,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信息加强出口退税审核。推进了综合征管信息系统、增值税管理信息系统、出口退税管理信息系统之间的信息整合。一些地区还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了信息资源整合工作。根据信息化总体规划进行应用系统建设。个人所得税管理信息系统开发、试点工作顺利开展,依托信息化手段 加强对高收入者的档案管理,推进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开具工作 。 逐步推行 税控器具, 加强税控加油机的管理, 在全国范围内的商业零售业、饮食业、娱乐业、服务业、交通运输业开始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 , 并利用 税控器具 采集的数据与纳税申报数据进行比对,加强审核计税。 实行个体工商户税收计算机定额管理,提高了定额管理的科学性。 一些地方开发应用发票查询系统,推行有奖发票,加强发票管理。在部分地区 试点推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税收执法行为的计算机考核,提高了税收执法监督和监察的效能。税收统计与分析软件在加强税收会计核算、提高税收分析水平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财务管理信息系统 试点、推广应用和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工作有序展开 。在总结 公文处理系统应用实践的基础上,推进综合办公信息系统开发工作。视频会议系统开通运行。

(三)信息应用水平不断提高。 实行纳税人信息资料 “ 一户式 ” 储存管理,方便查询分析,拓展信息应用。部分数据实行总局和省级集中后,加强数据综合分析和挖掘利用,定期编发数据处理和分析报告,辅助领导决策,指导基层征管工作。利用各种数据开展税收经济分析、企业纳税评估等工作,查找征管薄弱环节,促进税源管理。 积极推行 电话申报、网上申报等 多种申报方式, 大力推广使用银行卡、电子结算等多种缴款方式,提高办税效率。有些地方探索实现税库银联网,推行申报缴款同步模式,取得较好效果。 加强国、地税局之间的 信息交换,定期交换纳税人户籍管理、相关税种收入和税务稽查等方面的信息。 推进与有关部门的信息联通,加强 税务登记和工商登记信息交换与共享,实现了与口岸电子执法系统的联网。开展企业基础信息交换与共享试点工作。加强 税务网站建设, 发挥其在税法宣传、咨询辅导、办税服务等方面的作用。 规范12366纳税服务热线,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纳税咨询辅导水平。

(四)信息化基础建设快速发展。 在扩大网络覆盖面的同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积极实行网络改造和扩容, 提高运行效率。国税系统四级广域网运行顺畅,截至20xx年底联通节点10990个,投入运行的局域网8692个,上网运行的工作站319598个。各省地税局已全部与总局联网,部分省地税局开通运行了广域网,截至20xx年底联通节点13833个,投入运行的局域网9552个,上网运行的工作站219852个。 加强信息化建设经费管理,规范了信息化建设集中采购工作。 各种硬件配备基本满足工作要求,目前共有小型机1871台,PC服务器30872台,PC机704709台。加强了机房的建设和改造工作。完善制度,强化责任,采取防火墙、数据备份等措施,加强了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经过多年的引进和培养,信息化人才队伍规模逐步扩大。目前,全国税务系统从事计算机技术和管理方面的专职人员24583人,其中,高中级技术人员398人。税务干部计算机应用技能不断提高,有几十万人通过了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一批税务干部在实践中得到锻炼提高,增长了信息应用和管理的才干。

这些年的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有力地促进了税收工作水平的提高。以信息化手段为依托,大力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积极推进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优化业务流程,完善岗责体系,创新管理制度,提高了管理效能。 综合征管信息系统 、增值税管理信息系统等应用系统的推广,加强了对各税种的管理,强化了税源控管,优化了纳税服务,提高了税收征收率。依靠现代科技手段,规范税收执法,减少了执法随意性,强化了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制约,税务干部违法违纪现象大大减少,促进了税务干部队伍建设。实践证明,信息化不仅是加强税收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税务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基础。税收征管工作水平的提高,保证了税收收入随经济发展稳定较快增长。2003年、20xx年、20xx年税收收入先后突破20000亿元、25000亿元、30000亿元,税收增收额2003年超过3400亿元,20xx年、20xx年连续超过5000亿元 。 今年上半年,全国共入库税款19332亿元,同比增长22.3%,增收3522亿元。

上述成绩的取得,是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广大税务干部职工辛勤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总局党组向关心、支持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的领导、同志以及全体税务干部职工,特别是在信息化建设一线工作的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化建设的一体化要求有待进一步落实。总局提出的信息化建设统一规划和管理的要求,在实际工作中贯彻落实还不到位。有些地方和同志对信息系统的优势在于整体性的认识还不足,全国“一盘棋”的意识不强。二是历史形成的一些信息系统分割、信息资源不共享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 虽然近年来实施信息资源整合工作初见成效, 但 还存在一些应用系统兼容性差,信息共享度不高,数据重复报送和录入,使用效率不高等问题,整合工作仍需继续推进。 三是信息管理和应用亟待加强。信息来源渠道不多,存在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现象。数据管理工作水平还不够高,管理制度尚不健全,数据标准、采集、储存、清理、维护等工作需要规范。信息资源增值利用的深度和广度不够,上级机关通过数据分析指导基层工作以及基层利用数据开展税收管理与服务的能力需要提高。四是信息化发展不平衡。由于对信息化建设的认识、能力、经费等方面的差异,导致地区之间,国、地税局之间,税务系统与外部门及纳税人之间的信息化 发展不平衡,加大了整体推进的难度,影响了信息系统整体效能的发挥。 五是安全管理有待加强。应对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信息系统漏洞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制度还不完善,有些措施落实不到位。有的税务机关安全管理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和隐患,有的税务干部安全管理意识比较淡薄。六是税务干部队伍素质不适应信息化建设需要。一些干部的 信息化应用技能有待提高,信息技术队伍的研究开发、组织协调、运行维护等方面能力需要增强,既懂业务又懂技术的人才比较缺乏。 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在金税工程三期建设中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金税工程三期建设的总体要求

信息化是当今世界发展的大趋势,是推动经济社会变革的重要力量。进入21世纪,信息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更加深刻。大力推进信息化,是关系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举措,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执政能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及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迫切需要和必然选择。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出,要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提高经济社会信息化水平。今年,党中央、国务院发布《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提出了未来15年我国信息化发展的指导思想、战略目标、战略重点和战略行动。国务院召开全国电子政务工作座谈会,温家宝总理作了重要批示,要求“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为公众参与经济社会活动创造条件”,为政府信息化建设指明了方向。最近温家宝总理对税收工作的重要批示,又明确提出了“加快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全面提高税收科学管理水平”的要求。国务院审议批准了金税工程三期立项,为加快税收管理信息化提供了难得的机遇。这些都对税务系统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快实施金税工程三期项目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根据上述形势,加强税务系统信息化工作,推进金税工程三期建设的总体要求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务工作宗旨,按照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加快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强化信息应用,创新管理方式,为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供有力依托,促进税收事业健康发展。

贯彻上述总体要求,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一)明确总体目标 。要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推进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创新税收管理方式,提高税收管理的质量和效率,全面提升税收工作水平。要通过实施金税工程三期项目,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加强税收执法监督,推进依法治税;提高税收征收率,使税款实征数不断接近法定应征数,保持税收收入与经济协调增长,进一步提高税收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优化纳税服务,使纳税人更加方便、快捷地办理涉税事项;降低征税成本和纳税成本,提高税收效率;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改革 内部行政管理,推动建立 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管理高效、服务优良、公正廉洁的税务行政管理体制 ; 促进税务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综合素质,使税务形象日益改善。

(二)把握建设内容。 金税工程三期就是要 建立基于统一规范的应用系统平台,依托计算机网络,总局和省一级税务局集中处理信息,覆盖所有税种、税收工作重要环节、各级国税局地税局并与有关部门联网,包括征收管理、行政管理、外部信息、决策支持系统的功能齐全、协调高效、信息共享、监控严密、安全稳定、保障有力的税收管理信息系统。 简而言之,就是 “一个平台,两级处理,三个覆盖,四个系统”。金税工程三期建设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启动、开发和试点阶段,计划用两年半左右时间;第二阶段为全面推广阶段,计划用一年半左右时间;第三阶段为完善和验收阶段,计划用半年左右时间。

(三)坚持一体化要求。 遵循信息化发展的内在规律,坚定不移地走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一体化之路,是我们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得出的重要结论。 各自为政、分散建设、重复开发,必然导致应用系统功能交叉、兼容性差、信息不共享和资源浪费等问题,最终与信息化建设的目标背道而驰。要推进管理一体化,加强对信息化建设的统一组织和集中领导,统筹兼顾,科学决策,整体规划。要推进业务一体化,对税收业务进行优化,建立统一规范的 业务流程。要推进技术一体化,统一相关数据口径、技术标准,建立规范的技术基础平台。 要 树立全国“一盘棋”的思想,增强大局意识,实现金税工程三期建设的整体协调推进,节约建设投资, 实现信息共享,提升信息系统的功能和效益,更好地发挥促进税收工作的作用。

(四)遵循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合资源、讲求实效,加强管理、保证安全的原则,是多年来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实践经验的总结,必须坚决贯彻落实。

统筹规划,统一标准。 要在总局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建立统一规范的业务流程和技术基础平台,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实际情况,按照一体化要求,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建设方案,积极予以实施。既要搞好金税工程三期建设的总体规划,做到覆盖面广、功能齐全,又要加强对现有信息资源整合工作的统筹规划,做到完善功能、强化应用、提高效益。

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要按照金税工程三期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建设目标,立足现实,根据税收工作的实际需要和财力状况,区分轻重缓急,把握工作重点,集中力量加以推进,通过重点项目的突破带动三期建设任务的全面完成。要按照三期建设的时限、内容、质量等方面要求,将项目分解为若干阶段性的任务,精心组织,分步实施,逐一落实。

整合资源,讲求实效。 要在现有设备及应用系统的基础上,根据税收管理的要求, 对各个应用系统进行资源整合,增强兼容性, 做到信息联通,实现数据一次性采集后各应用系统共享, 提高现有信息资源的利用水平 。 同时要根据税收工作发展的需要,在整合的基础上不断拓展、完善和提升,逐步实现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要按照税收管理业务需求的变化和信息技术的发展,把资源整合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抓紧抓好。搞信息化建设不能为了作摆设,要开动脑筋,挖掘信息资源潜力,提高使用效益,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对税收管理的促进作用。

加强管理,保证安全。 要运用先进的方法,加强对金税工程三期建设的管理,对网络建设、硬件配置、软件开发等实行项目管理,确保建设质量。要 加强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健全运行维护体系,做好日常维护工作,保证信息系统功能的充分发挥。要强化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安全教育,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确保信息系统安全运行。

(五)理顺几个关系。 金税工程三期项目涉及面广,建设内容多,工作任务重。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为三期建设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保证。

统分关系。 要明确总局和省税务局在三期建设中的职责,充分发挥两方面的积极性,上下协同,共同推进。总局主要负责制定统一规划、规范数据标准、配备相关重要设备、开发重要应用软件、组织工程实施等工作,各地要积极参与,向总局提出意见和建议,做到群策群力。各地也可在一体化的前提下,根据税收管理工作的需要,因地制宜地开发一些辅助性的数据分析应用软件,切实提高信息资源增值利用水平,总局要详细掌握各地的开发情况,进行协调指导,整合完善功能,对成熟的应用软件加以推广。

业务与技术的关系。 业务推动技术发展,技术促进业务变革。业务和技术的有机统一,是信息系统发挥作用的重要前提。金税工程三期建设不是单纯的信息技术应用,而是融技术应用和税收业务发展于一体的系统建设。信息技术的应用要为税收业务服务,反过来,税收业务也要与技术发展相协调,避免业务和技术“两张皮”。要根据税收业务工作的变化,完善应用系统的功能,防止因信息化建设滞后于业务需求而影响税收工作的开展。同时,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推动税收业务整合、优化,最大限度地发挥技术的作用,最终实现业务和技术的相互促进,协调发展。要处理好软件开发、硬件配备与应用之间的关系,加大应用力度,讲求实际效果,避免重建设、轻应用。

内外关系。 要处理好税务部门组织实施与外部提供专业服务的关系。税务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承担信息系统建设、应用、管理的责任,做好业务需求和技术方案的设计、编制工作,对技术开发提出具体要求,积极参与系统开发工作,加大知识转移力度,组织协调工程项目建设。同时要充分利用外部资源,与专业公司合作,由它们提供应用系统开发与技术支持、咨询、服务。还要注重听取专家的意见,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要处理好税务部门信息化与外部门信息化的关系,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尽量利用外部信息,促进互联互通与信息共享,提高税源监管水平。要通过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办税效率,方便纳税人,并在实施税收管理信息化时注意尽可能减轻 纳税人的负担。

新旧关系。 信息化建设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金税工程三期在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处于承前启后的地位,一方面它 是在过去多年工作基础上进行的 ,与以前的信息化建设有着内在的关联,不能将两者割裂开来,另一方面它又是以后信息化建设的基础。金税工程三期建设既包括用好现有资源,也包括新建项目。要推进现有系统的信息资源整合,能够利用的要充分利用,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要进行改造,填平补齐,进一步拓展功能,提升效率,在此基础上建设一些新的项目。信息化建设也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要防止急于求成。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科学合理地设计税收管理信息系统。

人机关系。 要高度重视运用信息化手段,同时要防止片面强调计算机而忽视人的管理作用,认为配了计算机就自然加强了管理,或者认为信息化手段不足就不能实施管理,从而不注重发挥税务干部的管理作用。信息技术是管理的手段,要真正发挥作用,关键在人。要充分发挥税务干部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管理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做到人机结合。要加强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做好信息采集、储存、清理和应用工作,这样才能发挥计算机的作用。要从实际出发配置信息化手段,对业务流程中人工操作较为便捷有效的环节不一定都用计算机管理,避免简单地用信息化手段模拟现行业务,提高计算机使用效率。管理要求明确以后,即使信息技术手段暂时跟不上,也必须及时运用人工方式开展工作,把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三、金税工程三期建设的主要任务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的任务就是要搞好金税工程三期建设。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国务院批准的立项要求,认真落实总局制定的实施方案,扎扎实实地做好三期建设的各项工作。

(一)抓紧做好标准体系和应用平台建设。 统一的标准是实现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的基础,也是落实一体化要求的重要保证。推进金税工程三期建设,首先必须建立健全标准体系,具体包括总体标准、基础设施标准、技术支撑标准、应用标准、数据标准、管理标准、安全标准等。各项标准由总局统一制定,各地要严格执行。要加快制定信息化标准管理制度和办法,完善信息化标准体系结构,开展标准体系的验证和推广工作。建立和完善标准体系的运行维护机制,保证其持续改进和优化。要实行标准执行的检查制度,确保标准体系的贯彻执行。加强两级应用平台建设。根据数据两级处理的要求,总局将在北京和广东南海建设两个数据处理中心,其中,北京数据处理中心承担在总局运行的信息系统的处理任务,南海数据处理中心承担总局和各省税务局的数据和应用灾备任务。各省国、地税局要负责本省应用平台的改造和建设。各省要严格按照总局的要求加强应用平台建设,设备配备为现在省级集中的设备加上将来金税工程三期新增的设备,用房一般应在现有办公用房内安排解决。加强广域网建设。金税工程三期广域网是一个覆盖从总局到省、市、县国、地税局的综合性通信平台。加快各省国、地税局到总局以及南海数据处理中心的网络建设。现有总局到省局的网络在金税工程三期中作为涉密网使用。各省国、地税局要结合推行信息数据省级集中工作,在现有网络基础上拓展、升级,配合总局搞好省以下网络建设。

(二)突出抓好征收管理系统建设。 税收征收管理系统既包括征收、管理、稽查、处罚、执行、救济等事务处理功能,也包括查询、分析、监控、考核等决策支持功能以及与纳税人交互和与外部门交换信息等功能,是金税工程三期的核心应用系统。该系统将以总局现有 综合征管信息系统 为基础,充分吸收增值税管理信息系统、出口退税管理信息系统等应用系统以及一些省自行开发的 综合征管信息系统 的功能,在优化征管业务流程的基础上,通过整合、优化、拓展、提升后形成,实现迭代升级,供国、地税局统一使用。要加快征收管理系统业务需求的编写,积极推进系统软件的开发工作。业务需求的编写要充分听取基层的意见和建议,在现有征管业务和应用系统的基础上进行,做到有利管理,优化服务,简化程序,降低成本,为建设高质量的应用系统奠定基础。要对税收政策、纳税人及税务机构情况、技术发展等各种因素具有较强的适应性,并充分考虑纳税人端相应的业务需求。要对国、地税局的业务需求进行统一考虑。要在完成业务需求设计的基础上,加快信息系统软件设计、开发、测试、试点、推广工作。在软件开发应用之前,要用好现有应用系统,加强税收管理与服务工作。 今年 国税系统要以 信息省级集中模式 完成现有综合征管信息系统 的推行工作,地税系统根据本地实际继续使用已有征管软件或选用总局推荐的征管软件。要认真落实增值税申报纳税“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规范增值税网上申报纳税工作, 完善 对“四小票”和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的 稽核比对,做好“一机多票”系统的推行工作 。加强货物运输企业营业税征管,在审核自开票纳税人申报时,注意做好申报表与货运发票清单及电子数据的比对工作。搞好 个人所得税管理信息系统的试点、推广工作,进一步加强个人所得税管理。在现有 综合征管信息系统 基础上拓展功能,搭建税收管理员工作平台,依托信息化手段 ,开展案头分析和下户检查工作,不断提高税源管理水平。 完善各税种的评估指标体系,充分利用信息资源,深化企业纳税评估工作,促进纳税人真实 申报纳税。积极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做好税控加油机的维护工作,发挥税控器具控税作用,在审核纳税申报时要 将器具记录和采集的数据作为对纳税人计税的主要依据。

(三)加快行政管理系统建设。 行政管理系统包括综合办公、人力资源、财务管理、监察监督、教育培训、政府采购管理、 后勤保障等 子 系统 ,应用范围覆盖税务机关内部管理的方方面面,对于促进内部管理的规范化,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具有重要意义。在行政管理系统建设过程中,既要根据行政管理的内在规律和总体要求,统筹考虑各个子系统的设计开发,又要注意搞好各个子系统与征收管理等系统之间的信息联通。要充分 考虑各地在管理方式、运行环境、经费来源等方面的不同情况, 抓紧 做好各个子系统软件的设计开发、试点推广工作。 继续抓好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的推广工作,完善预算、基建、审计等方面管理。 抓紧做好综合办公系统的测试工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并选择一些 省国、地税局进行试点,尽早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加快推进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建设,强化绩效考核,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做好 教育培训管理系统的开发工作,推动税务干部的网上培训与在线学习 。做好视频会议系统的拓展、完善工作,加大使用力度,充分发挥作用。 各地要按照总局的统一部署,做好各个子系统软件的推广应用工作,并注意解决应用中遇到的地区差异问题。

(四)推进外部信息系统建设。 外部信息系统包括为纳税人服务、外部门信息交换、国际税收情报交换等子系统。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是 方便纳税人及时足额纳税,提高税法遵从度 的重要举措。加强与外部门的信息交换工作,对于全面掌握各方面信息,促进税源控管具有重要意义。开展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工作,有利于发现和查处跨国偷避税行为,提高国际税收管理水平。在金税工程三期建设中,必须加快推进外部信息系统建设。为纳税人服务子系统由纳税人多渠道接入和纳税人受理平台两部分构成,提供针对纳税人的各类咨询辅导,受理纳税申报等方面事项。通过建设为纳税人服务子系统,提高纳税服务水平,促进政务公开,增强税收执法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和纳税人的监督。加强税务门户网站建设,规范栏目设置,拓展完善功能,形成以总局网站为龙头、省局网站为主体、辐射市县局,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税务门户网站群,更好地发挥宣传服务作用。要搞好税务门户网站与内部网站的分工协调。加强网上办税服务系统建设, 规范网上申报、涉税事项网上办理等工作。建设好12366纳税服务热线,建立以省级集中为基础,在全国采用统一标准,提供统一服务的语音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税法咨询、涉税举报、投诉监督等服务。建设税务手机短信服务系统,为社会各界和纳税人提供纳税申报提醒、催缴税、发票查询等信息服务。加强税务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与手机短信服务系统之间的衔接,实现信息共享。依托信息化手段,推行多种申报方式,切实方便纳税人。实施与外部门的信息交换,与部门间信息化发展水平和信息交换迫切程度有关。要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信息化进程,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依照法律规定明确信息交换内容,推进外部门信息交换子系统建设。对于信息交换需求迫切的,要抓紧协商,采取各种交换方式和技术实现方案加以推进。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扩大信息交换部门,拓展信息交换内容。今年要 完成外部门信息交换平台的试点和税库银联网系统的开发、试点。继续搞好 企业基础信息交换与共享试点工作。 要制定统一的信息交换标准, 确保各类外部信息在应用系统中口径格式统一,方便访问处理。要 充分 利用 各种外部信息,加强各独立信息源之间的对比分析,提高税源控管水平 。建设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子系统,实现对各税收协定缔约国提供的税收情报的加密处理、核查回复,以及对外情报采集、发送的信息化,促进国际税收管理水平的提高。

(五)加强决策支持系统建设。 实行税收科学管理,离不开完善的决策支持系统。要 通过建立总局和省局两级决策支持系统,实现税务系统内部数据和外部数据的集成与共享,满足统计、查询、分析、预测、监督等需要,为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做好决策支持系统建设的总体规划,总局将制定数据利用整体技术规划、一户式数据储存建设规范、分析数据储存建设规范、数据仓库建设规范等制度,为决策支持系统建设奠定良好基础。抓紧做好一户式数据储存建设,总局将对应用系统中的数据进行复制、抽取,建立一户式储存数据库,并完成一户式查询、征管质量考核等应用软件的设计、开发。各地要按照一户式数据储存建设规范建立各自的数据库,做好维护工作。加强分析数据储存建设,总局将建立部分通用的数据分析指标和分析模型,推进统计分析数据的综合应用。各地要使用总局提供的数据分析应用系统,并结合实际增加适合本地的统计分析数据的应用。要逐步搞好数据仓库建设,基于数据仓库进行数据挖掘和分析、决策。 认真做好 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的试点和推广工作,加强对税收执法行为的考核监督, 促进税收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完善执法监察系统,促进效能监察,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六)注重做好安全保障和运行维护体系建设。 在金税工程三期建设中,必须高度重视安全保障工作,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以安全保发展,在发展中求安全。要按照现代信息安全理论,遵循国家标准, 采用目前国内外先进的信息安全技术,建设涵盖税务系统网络、应用和管理等各个方面的统一、稳定、高效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通过建设 税务CA、加强密钥管理和权限管理以及采取防火墙过滤、入侵检测、系统加固、安全性分析等防护措施,提高安全保障体系的可靠性。总局将在完成总局机关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的基础上,选择部分地区进行试点,进一步修改完善后逐步推广应用。 要加强信息 安全教育,增强税务干部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事件应对和防范能力。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责任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运行维护体系建设是金税工程三期项目推广和高效运行的保证。通过建立以总局为核心、省级为基础,集中管理的运行维护体系,加强监控管理,及时解决运行中发生的各类问题,为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技术和业务支持。要建立包括日常监控平台、运维呼叫中心、运维流程管理系统、运维辅助分析系统等内容的技术支持平台,完成对各类运维事件的全面采集、及时处理,提高整体运行维护水平。加强技术支持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现有总局技术支持中心和省局技术支持分中心的作用,同时要筹划在部分地区的地税局建立技术支持分中心。要适应税收政策和管理措施的调整变化,发挥业务支持中心的作用,及时编写和修订软件业务需求,对软件开发和修改进行业务指导,对软件应用过程中出现的业务问题提供咨询和解答,确保软件应用与业务调整同步进行,以更好地适应税收工作需要。制定统一的运行维护工作流程,实现运行维护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要加强运维知识库建设,帮助税务干部掌握运维基本知识,在实践中提高处理各种问题的能力。

(七)强化信息管理与应用。 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重在应用。如果光下大力气建设信息系统,而不注重应用,那么设备再先进、性能再优越也发挥不了作用。在金税工程三期建设中,一定要防止重系统建设、轻信息应用,切实增强应用意识,做好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工作,不断提高数据的增值利用水平,为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供有力支持。要加强数据管理,严格数据采集、录入、审核、传输、储存、清理、发布等方面工作要求。统一数据口径,确保数据在各个环节的一致性,避免数据指标体系相互冲突。总局将整理和规范各种由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报送的数据口径,并做到一次采集,多方使用。要加强数据审核,确保数据真实,提高数据质量。 推行数据总局和省局两级集中处理,并明确哪些数据集中到总局,哪些数据集中到省局。提高数据的传输能力和速度,保证基层税务机关能够快捷地查询和使用相关数据。各省地税局 要加快建立包括房产、土地、车船、个人收入等信息的税源数据库,为开展数据分析利用、加强税收征管奠定坚实基础。 切实加强数据利用工作。依托信息系统中的海量信息,建立税收经济分析、企业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的互动机制。充分利用各种数据,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及时发现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并通过纳税评估查找原因,由管理部门有针对性地采取加强管理的措施。管理部门要将工作中发现有偷逃税嫌疑的线索及时提供给稽查部门,稽查部门在查案中发现征管上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并反馈给管理部门。总局和省局要利用数据搞好税收经济分析,并建立数据定期发布制度,指导基层开展纳税评估和税源管理,基层要利用各方面数据包括一户式数据搞好税收管理与服务工作。

(八)搞好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 建设金税工程这样的大项目,需要投入大量资金。根据国务院批准的立项要求和与财政部等部门协商以及经各省人民政府确认,在金税工程三期建设中,原则上中央财政负担总局和国税系统的投资,地方财政负担地税系统的投资,同时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对中西部地区地税系统适当给予补助。各级税务机关要积极向政府汇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确保建设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加强对金税工程三期建设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完善项目立项、审批、调整制度,根据部门预算要求,做好项目预算。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项目预算,不得随意调整。加强金税工程三期建设中的政府采购工作。坚持依预算、按计划采购,严格执行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实施采购,同时注重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要结合税务系统实际,依据程序合理确定协议供货、跟标采购范围,增加产品档次,细化产品型号,明确跟标制度,方便和服务基层采购,节省资金,提高效率。要坚持勤俭节约、讲求效益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软硬件资源,不能一味求新求大。要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精心组织金税工程三期建设

金税工程建设意义重大。各级税务机关要根据统一规划,精心组织实施,保证三期建设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金税工程三期项目的实施,必将带来税收管理方式、工作机制、资源配置等方面的深刻变化,必将有力促进依法治税、深化税收改革、强化科学管理、加强队伍建设。各级税务机关要进一步提高对金税工程三期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把思想统一到国务院批准立项的基本要求上来,统一到金税工程三期建设的总体规划上来,切实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建立健全信息化建设领导体制。各级税务机关党组要把三期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对重大问题及时进行研究。主要负责同志要负总责,高度重视,统筹协调,切实抓好建设工作。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作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加强信息化知识的学习,带头应用信息技术,以自身的实际行动带动全体干部共同参与三期建设。要把握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律,进一步改进领导方式,集思广益,科学决策,搞好组织协调,保证信息化建设有序进行。总局将举办省局领导信息化培训班,增强领导干部组织领导三期建设的能力。

(二)明确责任,加强协调。 信息化建设是一项全局性工作。各部门必须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工作合力。上下级税务机关要密切协作。总局制定的金税工程三期建设实施方案已明确了总局、省市局在建设内容、资源配置等方面的职责,要认真抓好落实。上级税务机关特别是总局要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对各地工作的分类指导,及时帮助解决有关问题。下级税务机关要严格落实上级的要求,遇到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汇报。要加强国、地税局的配合。建立统一的数据交换平台,及时交换有关数据,实现信息共享。各省国税局要做好实施方案的修订完善工作,地税局要抓紧编制可研报告,由总局审核后报当地政府审批,并做好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工作衔接。信息办负责组织、协调,具体抓好各项工作的实施。征管部门、办公厅(室)分别负责税收征管、行政管理方面的业务需求编制综合工作。信息中心负责信息系统的技术设计、运行管理和支持保障工作。财务部门负责信息化预算管理工作。采购中心负责做好信息化项目的政府采购工作。监察部门负责信息化建设中的廉政工作。其他各有关部门也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进三期建设。要加强业务部门和技术部门的协作,注意业务调整与信息系统之间的配套,实现业务与技术的联动。制定税收政策、征管制度等文件以及调整数据指标口径和报表时要与相关计算机软件修改同步进行。

(三)充实力量,提高素质。 信息技术的日新月异和税收事业的快速发展对税务干部的信息化技能不断提出新的要求。要根据岗位特点,区分不同对象,分级分类实施全员信息化培训,帮助税务干部掌握信息化知识,提高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广大税务干部要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努力学习,勇于实践,在实际工作中培养应用信息技术的主动性、积极性,以更好地适应税收工作需要。要加强信息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信息技术人员要紧跟信息技术发展,刻苦钻研,及时掌握各种信息化知识,同时要学习税收业务,不断提高信息化工作本领。要搞好信息化人力资源配置,改善人员结构。完善考录机制,拓宽用人渠道,吸纳补充信息化专业人才,扩大队伍规模。适应信息集中的要求,加强省一级税务机关信息技术人员配置。要在政治上、工作上和生活上关心信息技术人员,建立健全激励机制,稳定队伍,激发工作动力。

(四)严明纪律,廉洁自律。 金税工程三期项目的顺利实施,必须有严明的组织纪律作保证。各级税务机关要严格按照总局批复的实施方案开展工作,保证政令畅通,不得擅自变通,各行其是。要把握工作进度,严格建设标准,加强质量监控,确保工程质量。要实行立项审批制度,所有的建设项目必须经审核批准后才能实施。资源配置要严格按照总局要求进行,防止重复建设,造成浪费。加强对建设情况的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对不负责任影响工程建设、造成严重浪费的,要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金税工程三期投资大,集中采购项目多,加强财务和政府采购管理,强化对资金使用的监督,搞好廉政建设的任务很重。要严格信息化资金使用审批制度,大额经费使用一律经过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加强对信息化软件开发和设备集中采购的管理,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防止“暗箱操作”。要严肃查处经费使用、软硬件采购开发等方面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抵御各种侵蚀,努力把三期建设成为“阳光工程”。

同志们,我们正处于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崭新时代。迎接信息化的挑战,建设好税收管理信息系统,提高税收科学管理水平,任重道远。 让我们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开拓创新,真抓实干, 大力推进金税工程三期建设,促进税收事业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税务系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3

同志们:

这次全国税务系统督察内审工作会议,是在“十二五”开局之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总局党组对督察内审工作高度认可,对这次会议也高度重视。会前,党组书记、局长肖捷同志对督察内审工作作出重要批示:“税务系统督察内审部门组建以来,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在提高执法质量、维护财经纪律、促进依法行政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各级税务机关党组要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督察内审工作。督察内审部门要勇于坚持原则,敢查敢审,认真履行职责,为税收事业科学发展做出更大贡献!”肖局长在批示中充分肯定了督察内审工作取得的成绩并提出了新的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深刻领会,抓好落实。刚才,光泽同志作了工作报告,回顾了 20xx年的工作,部署了今年的任务,讲得都很好。同志们回去以后,要认真研究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真履行职责,督察内审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税务系统督察内审机构自组建以来,在各级党组的领导下,健全机构、充实人员、完善制度、开拓创新,认真履行总局党组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为税收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主要表现在:

一是通过开展对中央有关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督察,保障了税收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近几年,税务系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为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抵御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出台的一系列税收政策,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在这个过程当中,督察内审部门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认真履行职责,对相关税收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了及时的重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督促整改,保障了税收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

二是通过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督察,促进了税务部门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各级督察内审部门深入贯彻依法行政的要求,对税收执法的重点环节和社会关注程度较高的执法问题实施了有效的监督,及时堵塞了管理漏洞,促进了执法行为的规范。通过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利用人机结合的考核机制,加大了对执法过错责任的追究力度,增强了税务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在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从去年总局第二次委托第三方开展的调查情况看,广大纳税人对税务部门的满意度不断提升,从一个侧面也反映出税收执法水平和质量的提高。

三是通过开展对财务管理和基本建设的审计监督,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提升了管理水平。近年来,督察内审部门深入开展对财务收支、基本建设、政府采购的跟踪审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促进整改,使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更加刚性化,维护了财经纪律的严肃性,与此同时,也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证了中央厉行节约的有关政策在税务系统能够落到实处。国税系统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截至 20xx 年底共查出“小金库”354 个,其中 328 个是自查当中发现的。通过自查自纠、回访复查、责任追究,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提高了制度的执行力,在国税系统初步建立起了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四是通过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规范了从政行为。总局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始终高度重视,特别是督察内审机构成立以来,审计的力度、广度、深度明显加大。通过修订《国税系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强化了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加强干部管理、健全监督机制、规范从政行为的重要手段。通过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干部接受监督、配合监督、重视监督的意识不断提高,促进了日常工作的科学决策和民主管理,规范了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防范了管理风险。

五是通过深入开展各项督察审计,锤炼了干部队伍。针对机构新、任务重、人员少的现状,督察内审部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打牢工作基础。以业务技能培训为重点,注重在工作当中锤炼干部、培养人才,造就了一支热爱本职、甘于奉献、严于律己的干部队伍。几年来的工作实践证明,我们这支队伍在政治上是让总局党组放心的、在作风上是过硬的、在业务水平上是不断提高的。

总之,督察内审部门组建以来,无论是在工作开展方面,还是在自身建设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这些成绩的取得,源于各级税务机关的高度重视和全体督察内审人员的共同努力、勤勉尽职、扎实工作。在此,我代表总局党组向奋战在督察内审工作战线上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要正视,通过近年来审计署及其特派办、财政部专员办等单位对税务系统进行的审计、检查,以及总局、省局两级督察内审部门的督察审计情况看,税收工作中依然存在着管理风险和廉政风险:一些税收政策的落实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有的单位对涉税事项的审批工作还不够规范、不够严谨;财务管理还不够严格,特别是在基本建设的管理上还存在着不少问题。这些都要求督察内审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大督审力度、提高督察质量,更好地发挥查错纠弊、促进管理、防范风险、服务大局的职能作用。

二、明确形势要求,正确把握督察内审工作的努力方向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面对新形势对我们提出的新要求,要把握努力方向,发挥职能作用,更好地为税收事业的发展服务。

经济社会的深刻变化给税收工作提出新任务,需要督察内审部门在服务税收工作大局中发挥重要作用。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要求税收工作更好地发挥筹集收入和调控经济、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作用。在“十二五”时期,中央将随着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推进,加快税制改革。随着税制的改革,又必将产生征管体制的变革。这些改革措施的落实情况,直接关系到税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效。这就给督察内审部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中央做出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部署。税务部门直接面对广大纳税人,是社会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和服务窗口,必须在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中发挥应有的作用。这些也需要督察内审部门更好地发挥监督的职能,促进执法规范,保障税务机关更好地服务社会、促进和谐。

依法行政的深入推进对税务部门提出新的要求,也需要督察内审部门在规范税收执法、严肃财经纪律方面实施有效的监督。党中央、国务院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型政府高度重视,全社会对政府部门的依法行政也密切关注。税务部门代表国家行使税收执法权,工作点多面广,涉及千家万户,不可避免地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监督的重点。从我们近几年发现的问题看,税务部门防范风险的任务依然相当的紧迫。要求督察内审部门必须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提高监督的质量,促进税务干部提高秉公执法的意识、廉洁从税的意识,不断加强管理,切实防范和治理内部管理的风险,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税收事业的科学发展对督察内审工作提出了新要求,需要督察内审部门在加强自身建设方面实现新突破。总局党组在机构改革的过程当中,决定组建督察内审机构,这绝不是简单的几个部门的合并,而是从保障税收事业科学发展的大局出发,通过整合监督资源,增强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能。税务系统在“十二五”时期要在整个税收工作领域广泛地推行专业化、信息化的管理模式,这必然带来管理制度的改革、业务流程的重组、机构设置的调整、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信息资源获取和利用方式的变革等一系列变化。在这样一个背景下,督察内审部门要与时俱进,用科学发展的眼光、思路、办法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加强自身建设,逐步建立起体制科学、机制合理、制度健全、队伍精良、监督有力的督察内审工作格局,推动工作沿着更加科学高效的方向发展。

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督察内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工作主题,着眼于推进依法行政、健全内控机制、防范和治理内部管理风险,建立科学、高效的督察内审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提高管理效能,加强督察内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为实现税收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重要保障。

落实好上述总体要求,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督察内审工作,要注意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要始终坚持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主题来开展工作。督察内审部门承担着税务系统行政监督的重要职责,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要始终自觉服从服务于税收工作大局。要加强对税制改革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把中央对税收工作的各项要求以及总局党组的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要按照全面监控、重点检查的要求,对税收执法和财务管理行为进行有效的监控,使税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规定能够得到切实的遵守和执行。要加强内控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内控机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执行,切实防范和治理内部管理风险。要加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力度,充分发挥审计结果在领导干部考核任用中的作用。要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的跟踪审计 , 确保各项资金能够规范、高效、安全、廉洁使用。

二是要遵循科学高效的原则完善管理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要在机构设置和人力资源的配备上充分借鉴国内、国际的成功经验,科学设置岗位、合理调整职责,保障督察内审工作相对独立地开展,体现客观性、公正性和权威性。要以防范和治理内部管理风险为出发点,以科学划分岗责体系为依据,明确各个岗位应该遵守、应该执行的法律法规的制度体系,将主动遵循与加强督察相结合,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整体工作效能。

三是要创新工作方式,提高管理效能。要统筹安排实施督察审计项目,综合利用督察审计的结果,提高工作效率。要从注重事后监督逐步向关注事前监督、事中监督转变,实现监督的关口前移。要从合理合规性督察审计逐步向效能督察和绩效审计转变,提高管理效能。要从现场督察审计逐步向远程实时监控与现场重点核查相结合转变,优化工作方式。将工作重心从查错纠弊逐步向防范风险转化,强化内部控制。

四是要加强督察内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和专业化建设。要对督察内审制度体系进行科学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完善制度,逐步形成级次分明、结构合理的制度体系。要明确工作要求,规范工作流程,建立质量标准,逐步实现自身流程控制。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开发、利用税收执法督察、财务审计管理信息系统,完善人机结合的监督考核机制。要组织开展课题研究,把握督察内审工作特点、内在规律和发展趋势,引进借鉴先进理念,不断提高专业化管理水平。

三、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督察内审干部队伍

落实总局党组要求,做好督察内审工作,关键是要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的督察内审干部队伍。目前无论是总局还是省局、地市局,普遍反映督察内审的人员问题是制约工作开展的一个瓶颈,急待解决。督察内审机构组建时间不长,人员配备没有完全到位;现有人员的整体技能与肩负的任务应该说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着力培养好督察内审干部队伍,在提高技能上下功夫,在培养人才上想办法,努力打造一支具有坚定的政治理想信念、精深的专业素养、高超的工作技能和良好的工作作风的督察内审干部队伍,为督察内审各项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一要提高专业技能。督察内审是一项业务性、专业性非常强的工作。要发现税收执法和财务管理中的问题,督察内审干部必须要技高一筹,没有精熟的业务技能,就无法保证工作的质量。各级督察内审部门要不断地强化核心业务能力建设,通过开展培训、网络学习、岗位练兵等多种方式,提高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技能。要制定有效的措施,努力培养具有专业水准的精兵强将。督察内审干部要加强学习,及时掌握税收工作的最新发展,学会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只有做到知识最新、技能最高、方法最优,才能履行好肩负的重要职责。

二要加强人才培养。各级税务机关要积极想办法解决督察内审部门人力不足、影响开展工作的问题。要以落实《“十二五”时期税务干部队伍建设规划》为契机,以人才库建设为载体,逐步建立起总局、省局、地市局三级涵盖督察内审全面工作业务的人才库。要制定人才的选拔标准,注重把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同志吸收到人才库中。要明确人才培养和使用的方法,保持人才队伍的相对稳定,为督察内审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人才支持。

三要强化职业操守。监督别人首先应该严于律已。要加强思想教育和廉政教育,把廉政建设的各种要求转化为每一个督察内审干部的自觉行为和自律的准则。要加强工作纪律的教育,强化工作行为的规范,提高督察内审的权威性。要激发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工作中要敢于坚持原则,敬业尽职,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扎实有效的工作作风,不断推进督察内审工作取得新成效。

今年督察内审的任务非常繁重,要做好这些工作,离不开各级党组的重视和支持,离不开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这里,就这个问题,我提几点希望:

一是各级党组要一如既往地重视和支持督察内审工作。首先要理解、认识总局组建督察内审机构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督察内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高度重视,加强指导,切实解决督察内审工作当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干部培训等方面创造良好的条件。其次要切实关心督察内审干部的成长,在政治上关心他们,在工作上支持他们,在生活上关照他们,为干部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要结合总局专业化、信息化管理的要求,合理配备干部,保证督察内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要完善督察内审工作的协调配合机制。督察内审部门要积极地寻找与其他部门形成良性互动和有效配合的途径,主动地为其他部门建章立制和加强管理提供建议,跟踪整改落实的情况,促进管理效能的提高。同时,要加强与具有监督职能的其他部门,监察、人事、巡视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到成果共享、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三是要提高督察内审成果运用水平。有效运用工作成果是衡量督察内审工作效能的重要标准,也是维护督察内审工作权威性的一个重要途径。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督察内审部门要综合分析,提出整改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还要综合提炼形成的原因,为领导决策和相关部门加强管理提供依据。各级税务机关也要充分利用督察审计的结果,堵塞漏洞、完善制度、防范风险,提高管理水平和能力。要建立对整改落实情况的再检查以及“回头看”的机制,保证整改措施能够落实到位。要切实把督察内审的工作成果与单位的目标管理、领导的业绩考核、干部的奖惩紧密结合起来,提高督察内审成果运用的综合效果。

四是要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外部监督。总局党组高度重视来自人大、政府法制办、审计署及其特派办、财政部专员办等部门的监督。大家都知道,去年 11 月以来,审计署及其 18 个特派办对总局机关及 18 个省级国税局的税收征管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完全结束。各级税务机关要按总局的要求,高度重视并自觉接受监督,积极做好配合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并把整改的情况及时向监督部门进行反馈。要把外部监督作为我们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契机,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严肃财经纪律,提高管理水平。

同志们,做好督察内审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我们要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扎实工作、认真履职、开拓创新,努力取得督察内审工作的新成效,为税收事业科学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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