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制安全的手抄报图片

发布时间:2016-11-07 17:35

要与法律作朋友,与犯罪作斗争。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武器来武装自己,保护自己,才能让自己健康成长,走好人生的每一步!你知道法制手抄报怎么做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法制安全的手抄报图片,希望大家喜欢。

有关法律的故事

故事一

父母从潮阳来广州做生意后,阿龙就跟着奶奶一起生活,奶奶对这个孙子百依百顺。 2002年,父母把14岁的儿子接到广州来生活。由于长期缺少沟通,阿龙的父母和儿子已经没什么话可说,只要见儿子有做得不对的地方,夫妻俩就严厉斥责,早被奶奶宠惯了的阿龙哪里受得了,没几天,和父母大吵一番后,阿龙离家出走了。当年1月30日,阿龙在外面和同学的弟弟、10岁的小文一起玩时,发现身上的钱花得差不多了,阿龙想在小文身上打主意。阿龙把他带到白云区三元里附近的草地上,勒死后把尸体扔到旁边的沙井里。第二天上午,阿龙拨通了小文家里的电话,要小文家长拿1000块钱来赎人。最后压低到600元,在约定地点一手交钱一手交人。小文家人随即报警。阿龙几次变换交钱地点,最后约定小文的家人把600元现金放在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门口左侧垃圾桶里。当晚10时,阿龙取出垃圾桶里面的钱,然后直奔麦当劳。饱餐一顿后,阿龙在麦当劳门口被警察抓住。阿龙的行为犯了故意杀人罪,考虑到阿龙犯罪时没有满18周岁,广州中院从轻判处阿龙15年有期徒刑。

故事二

一天晚上,原励德实验中学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让人费解的是杀人凶手竟是一个未满14周岁的少年,而被杀者竟然是他的同乡同窗。该校初一年级学生陈志明(男, 1998年3月生,上云桥镇人)与刘小乐(男,1989年7月生,上云桥镇人)因锁事发生口角纠纷,陈志明动手打了刘小乐一耳光。恼羞成怒的刘小乐失去理智,从床下抽出一把水果刀,对着陈志明的脑部、腹部等处连刺三刀。陈志明被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案件发生当晚,县公安局迅即组织侦技人员赶赴现场,将刘小乐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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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安全手抄报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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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安全手抄报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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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安全手抄报图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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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安全手抄报图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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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安全手抄报图五

国旗法基本知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

3、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

4、国旗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指定的企业制作。

5、全日制学校,初寒假、署假和星期日外,应当每日升挂国旗。

6、国庆节、国际劳动节、元旦和春节,各级国家机关和各人民团体应当升挂国旗。

7、全日制中学小学,除假期外,每周举行一次升旗仪式。

8、国旗与其他旗帜同时升挂时,应当将国旗置于中心、较高或者突出的位置。

9、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格的国旗。

10、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参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处罚规定,由公安机关处以15日以下拘留。

11、依照《国旗法》规定升挂国旗的,应当早晨升起,傍晚降下。遇有恶劣天气,可以不升挂。

12、举行升旗仪式时,在国旗升旗的过程中,参加者应当面向国旗肃立致敬,并可以奏国歌或者唱国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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