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学习党章体会3篇

发布时间:2016-11-07 17:35

党章作为党的最高行为规范,是一个时期内党的理论、政策、政治、思想和组织状况的集中反映。下面是为大家带来的党员学习党章体会,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党员学习党章体会范文1: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靠党章党规党纪。为进一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前沿,近期,宁波市纪委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学习党章党规活动,唤醒全市党员干部和纪检干部的党章党规意识,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龙头,开展专题培训。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在“七·一”前组织市级各部门和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开展“学习党章,落实主体责任”专题培训,把学习党章列为各级党校的主体课程,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以上率下,掀起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的热潮。

抓好全市各级党组织这个根本,广泛开展学习。明确将学党章、守党章、用党章、护党章作为各级党委一项最基础的工作和经常性的任务,摆到突出位置来抓。为全市党员干部配发《党章》,做到人手一册,进一步在全市形成学习、遵守、维护《党章》的良好氛围。运用主流媒体等宣传平台,加大党章党规党纪宣传力度,唤醒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意识,唤醒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组织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使党纪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

抓紧纪检监察队伍这个关键,强化责任意识。市县两级纪委常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党章党规集中学习和专题讨论,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带头讲党课,其他市县纪委领导通过纪检讲坛、纪检论坛等形式,组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带头开展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活动,不断增强组织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把党章党规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根本依据,严格按照党章确定的纪委三项主要任务,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党员学习党章体会范文2:

全国组织部长会议15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刘云山出席会议并讲话,刘云山指出,加强新形势下的思想政治建设、深化党内经常性教育,重要的是深入学习党章党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既要和人民群众血肉相连,又必须时常用党章党规这把尺子衡量校正自己,时时处处以党性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要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心态去锻造自己,自觉做到“慎独、慎欲、慎微、慎初”,做人群中的先锋模范。

做合格党员,需持之以恒学习党章党规、系列讲话。“身不正,不足以服;言不诚,不足以动”,自宣誓入党之日起,每一名共产党员就要对照入党誓词严格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做舟”“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从我们准备入党就开始学习党章党纪,但也不乏部分党员已经将党章党规抛之脑后,完全忘记背叛了党员的使命、责任和担当,面对权色名利的诱惑,成了损害党员形象威信的害群之马。“修其心,治其身,而后可以为政于天下”,不断地深化认识,不断学习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是每个党员的毕生的功课。

做合格党员,需具有贯彻执行党章党规、系列讲话的自觉性。“知之而不行,虽敦必困”“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党内干部中也不乏明知党章党规,却踩“红线”,触“高压线”的,党章党规意识淡化,在行动上违背党章党规的要求。做合格党员,就需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意识,行动上自觉遵守和贯彻党章党规。

党员学习党章体会范文3:

县委组织全县乡科级干部举办“党章党规党纪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培训班”。这一培训的内容可谓宏大,对这样的一次培训学习谈体会,实在太难,只能从概念入手,蜻蜓点水了。

一、学党章,讲信念。党章是一个政党为保证全党在政治上、思想上的一致和组织上、行动上的统一所制定的章程。一个党的党章的主要内容应该包括该党的性质、指导思想、纲领任务、组织结构、组织制度,党员的条件、权利、义务和纪律等。通常衡量一个政党是否成熟,党章也是关键因素之一。中国共产党现行党章于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于2012年11月14日通过,除总纲外共十一章五十三条。总纲的内容包括了党的性质、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建设必须实现的四项基本要求等。习近平总书记说: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守的总规矩。再次学习党章,感到现实中有些做法有违党章:一是在提党的指导思想时,一些文章刻意地不提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这是很不妥当的;二是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时,刻意回避了四项基本原则,有的网上文章甚至公开对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坚持人民民主专政进行抵制,否定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有的还想取消党的领导。这是极其反动的,造成了严重的思想混乱。三是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提得少了,在实际工作中,许多党员干部为富人服务的多,为普通群众服务得少,在政策制定上也是如此。四是一些党员对入党誓词、党员义务没有熟记于心,践行得很不够。

二、党规党纪与国法。党规一词,我们可以从《党章》第四十四条中找到,该条指出:“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这里的“党内法规”即是“党规”,而且从整句的意思看,“党章”也应包括在“党规”之中。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强调:“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全党必须一体严格遵行。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加大党内法规备案审查和解释力度,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促进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关于党内法规的制定,专门有《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该《条例》第二条明确:党内法规是党的中央组织以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制定的规范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党内规章制度的总称。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制定其他党内法规的基础和依据。《条例》第四条明确:党内法规的名称为党章、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制定的党内法规,称为规则、规定、办法、细则。《条例》第五条明确:党内法规的内容应当用条款形式表述,不同于一般不用条款形式表述的决议、决定、意见、通知等规范性文件。从这里可以看出,党内法规在形式上与党内规范性文件之间的区别。

那么,我们又如何解释党纪呢?《党章》第三十七条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中国共产党的纪律集中体现在《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情操。《条例》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现在还有一个概念十分重要,就是“政治规矩”,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提出,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在1月16日的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习近平进一步提出,“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要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这是一条根本的政治规矩”。党的规矩到底包括哪些?习近平总书记对此有过总体论述。具体说来,党的规矩包括四个方面:第一,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第二,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第三,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第四,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

关于“党的纪律”和“党的规矩”之间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对此有详细的论述:“纪律是成文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纪律是刚性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自我约束的纪律。党内很多规矩是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经过实践检验,约定俗成、行之有效,反映了我们党对一些问题的深刻思考和科学总结,需要全党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党的纪律是党内规矩”。也就是说,从概念的层面, “党的规矩”的外延要比“党的纪律”更大。纪律是刚性的规矩,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是不成文的、相对柔性的规矩,同样需要遵守。也可以这样说:党的规矩包括已成文的党的纪律和未成文的党的优良传统、工作惯例。更进一步讲,党的规矩包括总规矩党章,党的已成文纪律和未成文纪律,还包括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国家法律。

我们还从成文法与不成文法的角度来理解党的纪律与党的未成文纪律。世界上很多国家的法律本来就分为成文法与不成文法,美英好多不成文法没有法律文件,却是法律。比如,美国和英国都是两党制的国家,但这个两党制没有在成文的宪法和法律上写出来,但实际上这个两党制就是这两个国家的政党制度的基石,这便是不成文法。我们党的纪律,有的是成文的纪律,有的则是长期形成的传统和惯例,虽不成文,却也是不容违反和挑战的纪律准则。

关于党的纪律和规矩,《求是网》1月31日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一文中指出:“党的纪律和规矩是多方面的、有机统一的。纪律是成文的、刚性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自我约束的纪律。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既要遵守成文的刚性的纪律,也要遵守那些经过实践检验、约定俗成、行之有效的不成文的自我约束的规矩。在党的所有纪律和规矩中,第一位的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它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也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和规矩。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首要的就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它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和规矩的重要基础”。

党规党纪适用范围是全体党员,法律法规适用范围是全体公民。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因此,党规党纪要严于国家的法律法规。守法的前提是先要守纪。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坚决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对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必须抓早抓小,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

三、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开宗明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主体责任就是党委(党组)直接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对于这个主体责任的履行,我以为当前各个单位存在的问题是严重的:一是有些党员领导干部,忘记了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职责,只看重行政职务,忘记了自己是执政党的干部,只抓业务不抓党建,一把手如此,党委成员更是如此。二是党的一把手把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给班子某个成员后便凡事大吉,不闻不问,看看一些单位班子成员的分工文件便知,几乎没有一个单位的局长(书记)是分管党风廉政建设的。三是有些单位党组织的活动变味了,不抓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而是去组织看电影、体育比赛、外出参观旅游,把党组织当成了工会。四是对本单位和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不调研、不布置、不监督,对问题视而不见,导致问题由小变大、由少变多,甚至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五是党委会商量如何把公家的钱分给个人的事。六是由于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一个单位里共产党执政变成了公务员执政,看不到党组织在一个单位里起到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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