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活动督查通报
督查,即督促检查(全称),是一项社会活动,涉及领域广泛,无论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还是社会组织等都可以运用这一方式促进任务的落实、推动目标的实现。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专项活动督查通报,供大家参考!
专项活动督查通报范文一
关于严打整治督查专项行动情况督查通报
3月30日至4月乌恰县社保局开展严打违法犯罪整治社会秩序工作进行了督促检查,现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一)领导有力。按照严打违法犯罪整治社会秩序专项行动的总体安排部署,迅速成立了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组建了工作专班并明确了相关职责。(二)氛围浓厚。及时召开了干部、负责人、职干部大会,并通广播宣传、会议宣传、电子显示屏等各种宣传手段形式对严打违法犯罪整治社会秩序专项行动进行了颇具实效的宣传发动,对全局严打违法犯罪整顿社会秩序工作进行了宣传动员。(三)成效初显。通过前期的宣传发动和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部分问题已得到有效解决,把握好正确的舆论导向,弘扬正气、弘扬法威,在全局范围内营造良好的会战氛围。2 二、存在的问题(一)宣传发动有待进一步加强。少数干部工作还停留在一般状态,不够深入。宣传发动不够,群众知晓率不高,全单位共同参与的氛围未真正形成。(二)信息摸排有待进一步深入。前期摸排出来的案件线索属于信访事项、不稳定因素的较多,能够构成政法机关出重拳打击的治安刑事案件的线索偏少,涉恶、涉稳、涉环境、涉操纵的案件更少。(三)无理缠访问题仍然较突出。均存在无理缠访、无理上访的现象,有的甚至影响了正常办公秩序,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三、下步工作要求(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组长,成员务必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采取有效举措,把严打整治工作作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优化行政执法环境和促进地方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主要措施抓落实、抓出实效。3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和辖区工作情况,采取多种有效形式进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宣传。(三)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加大行政执法案件的办理力度,完善行政处罚程序,确定行政强制对象,严厉打击抗阻行政执法行为。
乌恰县劳动就业保险管理局
年四月
专项活动督查通报范文二
各县市区安委会办公室:
为督促各地深刻汲取当阳市“8.11”重大事故教训,认真落实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和要求,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市安委会办公室成立3个综合督查组和一个道路施工专项督查组,于2016年9月1日至20日对各县市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通知》要求开展了督查,现将督查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总体情况
8月12日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和《通知》下发后,各地各部门按照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迅速组织开展专项行动,10个县市区共成立行业、部门检查组441个,排查企业(单位)4934 家。排查一般隐患10117个(处),整改8643个(处),整改率85.3%;排查重大隐患4个(处),已整改2个(处),停工停产整改企业6家。通过大检查大整治,及时整治了一批安全隐患,堵塞了一批安全管理漏洞,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1、领导重视,行动迅速。全市电视电话会议后,各县市区行政主要负责人紧接着主持召开了本地安全生产会议,将会议精神和工作任务第一时间传达到各乡镇街道和职能部门,大部分县市区政府、安委会连夜制定、印发文件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进行安排部署。8月13日,郧阳区派出10个督查组、武当山特区组成13个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专班开始安全隐患大排查,其他县市区于8月15日前全部启动了安全生产大检查。郧阳区、房县、竹山、茅箭、张湾等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亲自带队深入基层单位和企业开展督查检查;绝大部分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均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带队对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武当山特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吴先锋同志在全区安全生产会议上与其他班子成员签订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状》,建立健全了压实压细安全生产领导责任的工作机制。
2、突出重点,全面排查。10个县市区结合各自实际,把道路交通、特种设备、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旅游、渣土堆放(排放)场等易发事故和易发较大以上事故重点行业领域作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重点,督促县市区职能部门按照“三个必须”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乡镇街道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大部分县市区都做到有统有分、条块结合、有检查有督查、重点抽查和全面检查、明察和暗访相结合,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建立了隐患排查及整改台账,实行痕迹化管理。
3、综合施策,强化整改。各地都进一步强化了“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大部分县市区在检查督查过程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运用约谈、诫勉谈话等纪律手段,行政处罚、停产整顿等法律手段,政府拨付专项资金推动隐患整改等经济手段,督促隐患整改、治理。郧西县对市督查组汛期督查发现的5处11项安全隐患,逐一分解交办到行业主管部门、属地政府,所涉及部门、政府主要负责人先后多次深入隐患点抓协调、抓督办,已整改隐患10项;郧阳区严明工作纪律,对工作进度慢的干部按照情况严重程度给予批评、约谈、诫勉谈话等纪律处分,对限期不予整改的企业采取行政处罚、停产整顿行政措施;房县针对门古聚鑫矿业观音沟尾矿库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县委书记蔡贤忠、县长纪道清多次深入现场检查督办,召开政府专题协调会议,拨付专项资金50万元用于尾矿库闭库治理。
4、建立机制,注重长效。为拧紧安全生产这根弦,郧阳、郧西、竹山、武当山等县市区成立固定专班开展经常性督查检查,实现了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检查常态化。郧阳区坚持领导靠前指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部门职能,统筹运用人力资源,成立了10个安全生产督查组,组长由县级干部担任,每个督查组包联2个乡镇,督查组两个月对包联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检查一次,严格实行“谁督查、谁负责”安全生产动态问效管理。郧西县抽调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人员组成6个安全生产督查组,各督查组固定人员,固定督查乡镇,固定督查时限(双月督办),固定督查模式(复查和检查相结合),督查结果和要求统一由县政府督查室予以通报和督办;竹山县以乡镇为单位下设17个驻点督导专班定点督办落实,并成立11项行业督导专班;武当山特区实行事故隐患自查自改月报制度,各办事处及行业监管(管理)部门负责督促辖区和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改,每月对自查自改的事故隐患进行汇总、分析,安委会办公室组成专班定期对自查自改工作情况进行暗查暗访,并进行通报。
5、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期间,各县市区广泛利用报纸、电视、网站、发放资料、会议、培训班等形式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动态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增强了专项行动的社会知晓度和群众参与度。如: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以《致全区企业家朋友关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一封信》要求辖区企业业主深刻吸取当阳市“8.11”重大事故惨痛教训,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竹山县针对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安全用电、燃气安全等11个方面,以漫画配文字形式编制成《公民安全知识手册》,共印10万份,发放到每户居民家中。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从督查情况来看,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初步成效,但仍存在着不容忽视一些问题。一是少数县市区对专项行动缺乏系统有效的督办和检查办法,导致工作压力层层递减。二是部分县市区的少数行业监管部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没有做到全覆盖,存在以企业自查自报代替部门监督检查,工作不严不实。三是部分乡镇街道检查人员由于业务素质不高,在对企业检查过程中排查不出隐患和问题,大检查大整治流于形式。四是部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够,存在着没有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没有规范运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数字化体系,生产经营中仍存着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五是新修公路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存在较多安全隐患。如竹山县竹向路段存在多处安全隐患。
三、下阶段工作要求
国庆节即将来临,第四季度,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进入高峰期,建筑施工极易出现抢进度赶工期的现象,再加上岁末年初人员出行和雨雪冰冻恶劣天气较多,多种因素叠加,极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各地各部门要以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为抓手,抓细抓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1、保持警钟常鸣工作态势。各地各部门要从当阳市“8.11”重大事故和近期国内各地发生的典型安全事故中深刻吸取教训,准确研判本地本部门的安全形势,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传导安全生产工作压力,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2、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要继续突出道路交通、特种设备、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旅游、渣土堆放(排放)场等重点行业领域,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切实做到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扎实做好隐患排查治理“两化”体系建设,在扩面、提质、增效上下功夫,督促指导企业运用好“两化”体系,实现隐患排查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深入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年底实现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全覆盖。全面推进乡镇街办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年底所有乡镇、街办都要达标。
4、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各地各部门要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活动,继续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台、户外广告宣传牌等媒体和平台,做好安全发展观念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构建起人人关心安全、人人践行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9月27日
专项活动督查通报范文三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福田信息>通知公告>市通知公告关于开展打击“两非”专项督查行动的通报
各区人口计生局、卫生局,光明及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市卫生监督所:
为了贯彻落实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开展集中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精神,2010年6月29-30日,由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副主任刘萍带队,市卫生人口计生委计生宣教处、妇社处、市卫生监督所、市药品监管局抽调人员组成联合督查组,到福田区、南山区、龙岗区、坪山新区4个区开展了打击“两非”专项督查行动,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档案、现场查看、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各区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集中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深卫人发〔2010〕223号)的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区、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打击“两非”专项治理活动取得一定成效
从各区汇报和资料查阅看,自深卫人发〔2010〕223号文下发后,各区、各有关部门均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迅速传达文件精神,制定相关措施,保证专项治理活动顺利开展。
(一)加强领导,为开展活动提供有利保障
各区高度重视,制定了本区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分工责任,在人力物力上给予大力支持。把打击“两非”工作纳入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内容,严格实行奖惩。各有关部门也发挥职能优势,制定实施方案,采取相关措施,福田区卫生局制订了《2010年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南山区卫生局转发文件并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工作部署,龙岗区在4月15日组织各街道、各综合治理成员单位开展了一次打击“两非”集中行动日活动,市卫生监督所制定了详细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相关检查表格。
(二)深入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在宣传发动阶段,各区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宣传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的危害性,营造严厉打击“两非”行为、关爱女孩的良好氛围。龙岗区在区有线电视台及《南方日报》、《深圳侨报》等媒体对专项行动全程进行了跟踪报道,及时曝光了无证诊所、个别门诊部涉嫌超范围经营的事实,福田区在深圳移动频道播放“关爱女孩”动漫短片,坪山新区在坑梓电视新闻栏目播放打击“两非”专题新闻等。龙岗区卫生局举办2期600多人次针对民营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法律知识学习班,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法制教育。
(三)加大督查,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各区由人口计生局牵头,联合辖区卫生、药品监管、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集中整治行动,设立了“两非”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通过巡查和突击检查行动取缔无证诊所,查处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药店,收缴非法医疗器械和药品一批。龙岗区领导亲自到龙城街道督查专项整治行动;南山区卫生局于5月19日对区人民医院、蛇口人民医院、西丽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医疗机构进行了检查;福田区区属医疗单位与社区健康服务中心采取自查自纠方式进行整治,辖区内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由执法行动组负责督查整治。南山区卫生局对程宽西医内科诊所未取得卫生行政许可擅自开展终止妊娠手术情况进行了联合查处,责令立即整改并处罚金,对群众投诉的西丽联友门诊部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情况进行了联合调查。市卫生监督所对深圳仁康医院在开展妊娠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前未查验登记受术者的相关计生证明材料已立案查处,对深圳恒生医院、深圳雪象医院、深圳健安医院、深圳恒生龙安医院因使用资质不合格的超声医学人员开展诊疗活动,予以行政处罚和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处理。市药品监管局对1家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药品零售企业依法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对3家药品零售企业未张贴“警示标识”、2家有使用资格的医疗机构使用记录不全、帐目不清等责令其整改。
二、现场检查情况
督查组现场检查了医疗机构、计生技术服务机构、门诊部、诊所、零售药店等是否存在利用B超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利用人工终止妊娠技术和终止妊娠药品进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等违法行为。
(一)现场检查的单位
1、医疗卫生机构:福田区第二人民医院、南山区沙河医院、龙岗区中海医院、坪山新区坪山人民医院。
2、计生技术服务机构:福田区计生服务中心、南山区计生服务中心、布吉街道计生服务中心。
3、门诊部、诊所、药店:
福田区沙嘴路东港门诊部、邱乾楚中医内科门诊、润泽元药店;南山区科发路科发门诊部、陈冬恩诊所、俊龙药行;龙岗区金鹏路新联门诊部、廖少云西医外科门诊、本草药业;坪山新区建设路侨源门诊部、罗传英西医妇科门诊、一通大药房。
(二)医疗卫生机构及计生技术服务机构的检查情况
经检查,现场未发现存在“两非”违法行为。
各医疗机构能够执行妊娠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的审批制度,在抽查的4家医院、1家计生服务机构的25份14周以上终止妊娠的受术者资料中,基本能够达到“无医学指征的要查验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的要求,并能够将情况通报辖区计生部门;多数医疗机构和计生技术服务机构能够按要求设置禁止“两非”的醒目标识,张贴从事超声医学工作人员姓名、职称,公布举报电话;各医疗机构基本能够做到对超声诊断仪和超声医学执业人员统一登记造册、对超声医学执业人员严格资质审定,签订岗位责任书;未发现利用超声诊断仪进行流动超声检查或把超声诊断仪转借不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使用;各医疗机构建立了新生儿出生、死亡登记报告制度,能够定期向计生部门通报;超声医学执业人员基本做到定期接受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监管,了解关于打击“两非”的法律法规;明察暗访了10位孕妇,除1人自称在某区社康中心做过胎儿性别鉴定外,其余均未做过胎儿性别鉴定且无打算做。
(三)门诊部、诊所、药店的检查情况
经检查,现场未发现存在“两非”违法行为。
但个别门诊部不能提供超声医学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也未签订岗位责任书,有些因超声医学人员缺失暂停业务;零售药店未发现销售终止妊娠药品,但个别管理不够规范,无法出示销售单。
三、督查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区对打击“两非”专项治理活动重视不够,未能按照深卫人发〔2010〕223号文要求的在集中整治阶段至少开展两次联合集中整治行动的要求,在6月底前尚未开展过一次区级集中整治行动。
(二)个别医疗机构对14周以上妊娠终止妊娠受术者持有的《计划生育证明》把关不够严格,在抽查个案中发现1例假证明。各区、街道计生部门应加强与辖区医疗机构的沟通,使医疗机构及时明确有关计生政策规定及《计划生育证明》的规范要求。
(三)计划外怀孕进行大月份引产的胎儿以女性偏多,不排除有些人事先在其它地方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后,再以计划外怀孕的理由持正规《计划生育证明》到医疗机构进行终止妊娠的可能性。
(四)个别医疗机构和计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禁止“两非”标识不够规范和醒目,应予整改。
(五)对深卫人发〔2010〕223号文规定的“(医疗保健机构)实施紧急终止妊娠手术的,应在术后48小时内向辖区区人口计生局报告”的要求,各区计生、卫生部门之间尚未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和规范的报告制度。
(六)我市大部制改革后,从2010年开始,无证诊所的执法主体由原来各街道执法大队移交到卫生监督所,由于卫生监督部门的人员车辆配置有限,导致执法力量不足。各街道、社区应多加强与卫生监督部门的联系,及时将摸底排查情况进行反馈,积极配合卫生监督部门进行联合执法。
(七)从各区专项整治的情况汇总看,个别社会医疗机构可能存在“两非”违法行为,仍有一些门诊部的超声医学执业人员不具备执业资格证书而执业上岗,一些诊所超范围经营活动日趋隐蔽,隐藏超范围诊疗的工作日志、处方及收款收据等,查处难度加大。
(八)利益导向机制不够健全,作用不够明显。
四、工作建议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是一项长期、复杂和艰巨的社会系统工程,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治理活动是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重要措施之一。各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综合整治意识,发挥大部制优势,加强部门之间联动协作工作机制,形成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要经常深入基层,加强督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行动深入开展。
(二)坚持专项治理和经常性管理相结合,强化管理责任。各区、各有关部门要以此次督查为警示,堵塞管理中的漏洞,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认真做好整改工作及规范化管理。要建立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效工作机制,把专项治理融入经常性的管理之中。要鼓励群众举报,对“两非”案件线索及时追查,做到有案必查、查实必究、处理到位,以形成对“两非”的强大威慑力量,有效预防和减少“两非”行为的发生。
(三)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利益导向机制建设。要把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同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大众媒体的作用,加大有利于提高妇女地位、保障女性权益等方面内容的宣传力度。要加强协调,整合社会资源,进一步制定并落实有利于女孩及女孩家庭的社会经济政策,切实提高女孩及女孩家庭的经济和社会地位。
七月十六日
专项活动督查通报的评论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