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新构想

发布时间:2017-03-14 15:19

论文摘要:随着人口老龄化高峰期的到来,解决了农民的养老问题就是解决了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问题,对于构建和谐家庭、和谐农村、和谐社会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根据我国国情,本文提出了一种“以家庭养老、土地养老为基础,社会养老为核心,兼顾贫富农民,集体养老为补充,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养老的‘四维’新型农村养老保障的体系。”

论文关键词:农村养老保障;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四维”养老体系

一、引言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迅速发展,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农村社会养老保障问题已经越来越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关注。党的十七大提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2009年6月24日国务院召开常务委员会决定开始10%的县(市、区)实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并且在十一前全面启动。此次新试点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模式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这是中国亿万农民历史上第一次可以开始享受有国家财政补贴的养老生活,这也是中央财政对于农村养老一个分担的开始,也被看作是具有和2006年废除农业税具有同样意义的一个举措。但是这只是试点工作,现今在大部分农村地区养老保障问题还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因此,不断研究、制定、推行新政策、新模式是建设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必然环节。

二、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构想

根据我国国情,我们试图建立一种“以家庭养老、土地养老为基础,社会养老为核心,兼顾贫富农民,集体养老为补充,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养老的‘四维’新型农村养老保障的体系。”尽可能地发挥每一种养老方式的长处,避免其短处,使之协调发展,做好农村的养老保障工作。

1.“四维”养老体系的基础:家庭养老和土地养老

家庭和土地是农民生活中重要的一部分,我们应以这两种养老方式为基础。针对家庭养老,我们所要考虑的是如何弘扬中华民族“孝文化”这一传统美德和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并考虑实施何种对策来减轻家庭养老的负担以及给予一定的补贴等。另外,做好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工作,这样可以减少其赡养老人的负担,增强家庭成员的福利。而对于土地养老,我们所要考虑的是如何利用科技提高土地的收益,实行规模化经营,以及保障农民的权益,对农民农产品进行补贴等。以此来发挥家庭养老和土地养老的基础养老功能。

2.“四维”养老体系的核心:社会养老

社会养老首先要做到的是针对不同的人群实施不同的社会养老政策。以收入水平低于一定标准(主要以地区平均收入水平为依据,适度从低并随着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变化进行调整)的贫困老年人口为保障对象,主要是针对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水平比较落后,有大量绝对贫困人口存在的现实,实施救济养老制度,进行低保户的补贴。而对于经济水平可以承受缴纳保险费的地区和人群,适时实行养老保险制度。

3.“四维”养老体系的补充:集体养老

鼓励并积极探索各种集体经济为主的养老方式。很多地区的实践证明,这种做法非常成功。例如,威海市上庄镇北沙岛村,他们让65岁及以上的老人以参与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分配的形式,按年领取养老金,初步实现了全村农民的老有所养。集体养老作用发挥的基础就是要振兴集体经济。培育集体经济发展有多种途径:农业综合开发,设立发展集体经济扶持资金;集体投资开发山场、水面与河滩,建设林果种植业和水产养殖业;围绕特色农产品兴办交易市场或流通公司,建立龙头企业;实行农业资源、资产使用权的合理流动,实行拍卖租赁;面向市场,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集中调出连片土地,招商引资开发高效种植业和特种养殖业,建设高科技农业园区等等。

4.“四维”养老体系的特色:多种形式的养老

多种形式的养老方式可以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和能力来实行,这些形式可以适当的减轻农民缴费的负担,例如“实物换保障”,即根据不同的对象,以特定方式将其拥有的农产品、土地和股权等实物转换为保险费,分别设计现实可行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方案:年轻农民实行“产品换保障”;老农和被征地农民实行“土地换保障”;进城民工实行产品换保障+土地换保障的“双轨制”;乡镇企业职工实行“股权换保障+产品换保障+土地换保障”。

德国的社会养老保障中有一项叫做“储存个人服务时间”的制度,即凡年满18岁的公民,均可利用公休或节假日义务到老年公寓、老人院和老年病康复中心提供各种护理服务,不拿报酬,但服务时问可随时储存在服务者个人档案中,以备将来自己需要接受护理服务时,将这些服务时间提取出来免费享用。在我国农村,村委会也可以建立这种制度,大部分青壮年劳动力外出打工留下的妇女、儿童鼓励其积极地参加。每一个家庭建立一个档案,不论谁去服务一次就做一次记录,当家中任何人需要时,可以免费使用。村里的学校也可以组织学生参加义务服务活动,在村里免费帮助老年人、残疾人,也可以把这种活动列为一门课程,这样既从小就培养了独生子女为他人服务和孝顺的意识,又可以培养村民团结互助、邻里和谐的精神,还可以解决村中个别家庭缺少照顾老人的人员和过高的护理费用,可谓是一举三得。最后还可充分利用农村基层组织,建立村委会负责人制。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针对有困难的老人,实行党员或积极分子“一帮一或一帮多”制,责任落实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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