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目标管理安全责任书
街道办事处是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受区人民政府领导,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辖区内行使相应的政府管理职能。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的街道办目标管理安全责任书,希望对你有用!
街道办目标管理安全责任书篇1
一、各村(居)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成立村(居)主任为组长的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落实具体监管人员,明确责任。
二、各村(居)要建立出租房屋登记台账制度,随时掌握本村(居)食品生产、存储、销售基本信息情况(房屋出租方、承租方、有无证照、产品及生产工艺等基本情况)。
三、按照安全生产要求各村(居)每月要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定时不定时的食品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无证无照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或可疑食品的存储、销售现象,要立即责令停业整改并及时上报。同时,要做好农家乐、农村家宴的申报、监管工作。
四、各村(居)要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对食品生产、加工、存储、销售的查处工作,并积极协助相关执法部门对现场物品调查处理等工作。
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各村(居)主任为食品安全协管员。各村(居)要建立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鼓励村(居)民积极参与到维护食品安全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中来,按照每次举报调查属实给予100元的奖励,由村(居)形成简要文字报办事处支付。
六、各村(居)在食品安全工作中未按本责任书要求开展工作,履职不到位,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将实行“一票否决制”,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七、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责任书签字人如有变动,接任者为责任人。
街道办目标管理安全责任书篇2
为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好安全目标责任制,确保全办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任务的实现,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组织领导
1、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属地监管原则,村(居)民委员会对本村(居)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村(居)主任为本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片区村(居)民小组长为第二责任人。
2、建立“层层负责、网格到底、责任到人、全面覆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做到有组织机构、有统一制度、有举报电话,将网格责任框架、投诉举报电话、应急处理程序上墙上网。
3、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办事处每月目标考核,实行考核评价、督查督办、责任追究等措施。
二、体系建设
1、每个行政村(居)设立1名以村(居)主任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负责本村(居)辖区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2、实行协管员与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合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直接对接监管工作,并与办事处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保持经常联系。
3、建立健全农业产地环境监管、农业投入品监管、检测管理、巡查指导、标准化技术指导等监管职责制度;建立健全监管(检测)人员岗位职责、宣传培训制度、信息报送制度、投诉举报制度等工作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经营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主体责任制度。
三、日常监管
1、建立健全辖区内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农产品生产主体档案,并逐一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强化农资市场监管,把农业投入品经营业主、生产经营业主全面纳入监管范围,建立健全农资经营档案,督促农资经营店建立完整的购销台账、记录档案,并逐一签订责任书、承诺书;及时公布国家禁限用农药目录,严格执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以及实名购买等制度。
2、制定本辖区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并按方案有序组织开展检测工作,每月向办事处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提供检测样品不少于10个。积极推行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引导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常态化的自检或委托检测,并按规定取得产地证明后上市销售。
3、组织对本辖区农产品生产主体、农资经营单位开展检查、巡查,深入田间巡查,每月不少于2次。
4、组织对辖区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成员、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进行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
四、生产指导
1、将本辖区主导农产品操作规程按季节、分品种转化为操作卡、明白纸,并发放到农户。
2、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建立完整的农事生产记录,并保存2年以上。
3、鼓励、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家庭。
街道办目标管理安全责任书篇3
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监管,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全面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及“属地管理”的原则,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稳定,特制定本目标责任书。
一、控制目标
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努力降低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力争无事故。
二、职责任务
1、健全村(居)安全工作机构,落实人员,明确职责,完善制度,建好档案,保证必要安全生产经费。
2、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会议精神,制定完善村(居)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和措施。
3、切实抓好村(居)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形势分析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5、制定安全教育培训方案,有组织、有计划地抓好村(居)各类人员的安全知识技能培训、演练,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6、组织开展对本辖区的安全检查,纠正各类违章行为,及时研究制定落实隐患的整改措施。
7、本地发生事故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并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8、及时总结典型经验,表彰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处事故责任者。
三、工作要求
1、落实村(居)支部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的责任制,村(居)主任具体抓,切实做到分工明确,职责清楚,责任到人。
2、与本村(居)辖区内业主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管理网络体系。
3、健全制度,严格管理,软件资料齐全规范。
4、落实工作计划,加强安全检查,制定并落实隐患整改措施。
5、抓好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群众受教育面达到百分之百。
6、及时、准确上报安全工作情况及事故情况。
7、严格安全责任制,按规定缴纳安全风险责任金。
四、考核奖惩
1、考核方法:先考核效果(即有无事故),再考核工作。
2、考核方式:查平常工作,有无软件资料、综合考评。3、奖惩:严格实行“一票否决”:(1)凡年度内发生一次一般事故的,所在村(居)当年不能评选先进单位;(2)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因失职造成一次死亡1人或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的重大事故所在村(居)直接责任人予以撤职处分;(3)凡年度内未发生事故的村(居),根据工作实绩及综合考核结果,择优评选先进,并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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