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稿
在许多政府系统里,市长是由市民选出为一个城市最高行政长官、或为一个仪式的的职务。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市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稿,仅供参考。
市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稿【篇一】:在市委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市委人大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转发的《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共河南省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进行安排部署,充分发挥基层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作用,推动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提高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人大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为我们做好地方人大工作提供了思想指导和行动指南。中共中央转发的《若干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重要指导性文件。省委始终把人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专门召开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出台《实施意见》,就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文件精神进行部署,明确要求,有力推进了全省人大工作和建设。
近年来,市委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人大工作与中心工作统筹谋划、整体推进,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切实发挥了地方权力机关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务实重干,在推动经济建设、保障改善民生、推进法治商丘、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有力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在监督工作方面,聚焦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事项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针对城区内河治理、饮水安全、食品安全等问题开展专题询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代表工作方面,积极着力创新载体,推动县区人大搞好“代表之家”建设,使其成为人大代表学习培训、依法履职、联系选民的重要平台;积极引导各级人大代表发挥自身优势,全身心投入各项建设事业,发挥了维护群众利益“代言人”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带头人”作用。在自身建设方面,不断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效能;健全常委会议事规则、代表履职制度、规范工作评议和专题询问办法等制度,探索建立人大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了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特别是在县乡人大建设方面,认真做好人大代表选举、依法实施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选举任免等工作,促进破解影响和制约改革发展的突出障碍、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较好地发挥了基层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我市人大工作特别是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仍然相对薄弱,比如,组织机构设置不够健全,人员编制普遍缺乏,“一人一委”现象比较突出;重大事项决定制度执行不到位;人大代表素质参差不齐,履职意识和能力有待提高;乡镇人大工作不够规范,会议质量不高,有走过场的现象,等等。这些问题,不同程度地制约了人大工作的创新发展,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召开后,市委在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中共商丘市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全面系统提出了加强县乡人大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要求和具体措施,刚才,树群同志就《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作了说明,希望大家认真学习,深入研究,提出建议,待文件下发后,认真抓好落实;部分县乡党委人大负责同志作了发言,希望大家互相学习,互相借鉴。下面,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我讲三点意见。
一、站位全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新时期人大工作的重要意义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支撑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我们要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提高对新时期人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县乡人大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一)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重要举措。县乡处在我国政权组织体系的最基层,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础。县乡人大离实际最近,离百姓最近,离社会矛盾最近,更容易受到百姓关注,更容易有效地凝聚群众力量,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强化县乡人大职能,有利于形成县乡国家机关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既合理分工又协调一致开展工作的有效机制,完善基层治理结构,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更好地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进一步筑牢党的执政根基。
(二)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是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的必然要求。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不断丰富发展。做好县乡人大工作,可以使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让广大基层群众亲身感受社会主义民主的广泛性、真实性和优越性,从而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凝聚力和感召力;可以在基层实践中不断丰富民主形式,拓展民主渠道,充分展现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生机和活力。
(三)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魅力商丘的重要制度保障。市委四届十三次全会研究谋划我市“十三五”发展,确定了今后五年发展的蓝图和愿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为关键的是要把全市上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调动起来,把广大干部群众推动发展的热情和干劲充分激发出来。县乡人大与群众联系最为紧密,最了解实际工作中的矛盾问题和群众的利益诉求,县乡人大的职能作用发挥好了,就能更好地促进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更好地推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更好地维护群众权益,从而最大限度地把广大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汇聚起来,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魅力商丘凝聚强大力量。
二、把握原则,突出重点,全面提升我市人大工作水平
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必须贯彻中央和省委要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重点把握以下五个重要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发展完善、人大工作不断向前推进的根本保证。县乡人大要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党委工作大局,围绕同级党委中心任务开展工作、依法履职,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使人大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沿着正确的方向推进。二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显著的优越性,关键在于它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县乡人大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推动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更好地植根人民、代表人民、服务人民。三是坚持以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为根本。切实发挥人大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保证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遵守和执行,实现各项工作的法治化。四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县乡人大要把充分发扬民主与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结合起来,依照法定程序,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保证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发表意见,确保人大作出的决议决定更好地体现人民的共同意志。五是坚持从实际出发。县乡人大要充分发挥直接面向基层群众的优势,坚持围绕中心,立足地方实际,传上情、接地气,不断增强县乡人大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更好地体现人大的作为。按照以上五项原则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发挥职能作用,彰显制度优势,找准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突破点,不断提高县乡人大工作水平,必须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
(一)着力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切实增强监督实效。人大监督“一府两院”是一种制度安排,根本目的是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共同完成党委提出的目标和任务。人大和“一府两院”虽然分工不同,但目标完全一致,都是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步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县乡人大要着力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切实在增强监督实效上下功夫。一要科学谋划,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计划性。要科学选定议题,紧紧围绕事关全局的重点问题,事关长远的难点问题,事关民生的热点问题,来谋划监督思路、监督方向和监督内容。要把服务党委中心工作作为谋划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的切入点,确保监督工作与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合拍同向。要把推进“一府两院”工作作为谋划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的着力点,确保监督工作与“一府两院”工作合力同调。二要突出重点,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注重围绕工作大局和中心任务,坚持群众关注什么就监督什么、哪里工作薄弱就监督哪里。要紧密结合厚植优势补齐短板、强供给保增长破瓶颈,督促政府积极破解攻坚转型、提质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促进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要始终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方式,督促政府进一步集中人力财力和公共资源,着力解决突出的基本民生问题;要围绕建设法治商丘,推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三要精准发力,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权威性。人大行使监督权的方式很多,比如,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财政预算报告,等等。要结合实际,科学选择、综合运用执法检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行之有效的监督方式,不断提高监督水平和质量。四要真抓实做,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实效性。要从实处入手,向实处着力,在实处落脚,强化跟踪问效,督促“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持续认真抓好建议的落实和问题的解决,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卷。
(二)着力加强和改进决定重大事项工作,切实促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既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一项重要职权,也是人民群众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具体体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前向本级人大报告。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要求,建立健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完善规则,规范程序,提高讨论重大事项的水平。县乡党委要增强依法执政观念,善于把重大决策部署通过人大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县乡政府要健全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同级人大报告制度,完善人大与“一府两院”沟通协调机制,实行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年度清单制度,紧密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合理确定重大事项的范围。县乡人大要积极探索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有效形式,按照决定过程讲民主、决定内容重实质、决定实施抓落实的总体要求,积极探索实践视察、审议、专题询问等运作模式,更好地凝聚共识,汇聚力量,促进工作。对县乡人大作出的决议决定,“一府两院”要抓好落实,主动报告实施情况。
(三)着力加强和改进选举任免工作,切实提高选任干部的公信力。人事选举任免工作直接影响“一府两院”工作成效,影响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要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选举任免相统一的原则,按照法定程序选举任免干部,确保党委人事安排意图通过法定程序顺利实现,提高选任干部的公信力。要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的前提下,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坚持和完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前表态发言、颁发任命书、向宪法宣誓等程序和规范,增强被任命干部的国家意识、宪法意识和公仆意识,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今年,新一届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即将全面展开,要深刻汲取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的教训,从严从实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各项规定。各级党委尤其是县乡党委,必须强化“四种意识”,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地加强党对人大代表选举提名工作的领导。必须严明纪律规矩,决不允许搞拉票贿选,决不允许搞好人主义、一团和气;决不允许将人大代表资格作为荣誉奖励进行分配,对一些所谓的“能人”降格以求;决不允许打折扣、作选择、搞变通、自行其是;决不允许说情打招呼,搞权钱交易、弄虚作假。对于换届和代表选举中的违规违纪问题要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整个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确保代表选举工作风清气正、选举结果人民信服。
(四)着力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切实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是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支持代表更好地发挥作用。各县区党委、人大在组织选举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标准、严格程序,对每位代表的身份和资格进行严密甄别,把好代表资格审查关、程序关、入口关、结构关。要严格按照法律要求和比例,选配好一线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女性代表。要积极支持、规范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建立健全有利于代表发挥作用的保障机制,落实代表执行职务的保证措施,为代表执行职务创造有利的环境。要坚持密切联系代表的各项制度,认真办理和督办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增强办理实效,让代表和人民群众满意。要不断创新和丰富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健全“人大代表之家”运行机制,以代表小组为依托,加强和规范代表活动阵地建设,丰富代表活动内容,为代表发挥作用提供载体和条件。要积极探索和建立代表履职的激励机制,开展代表述职活动,激发代表履职的热情和积极性。要依法维护和保障代表权利,严肃处理妨碍代表依法行使职权、侵犯代表合法权益等行为,保障代表正常开展工作。人大代表是职务,不是荣誉或者待遇,要切实履行责任,积极建言献策,反映群众呼声。对少数会议期间不发言、经常请假、不参加活动的代表,各级党委和人大常委会要记录在案,考虑调整其代表职务。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人大依法履职提供坚强保证
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是各级党委的重要责任,也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要站在事关全局的政治高度,进一步明确责任要求,落实工作措施,提供有力保障,大力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推动我市人大工作和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一)要摆上重要位置。各级党委要坚持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工作总体布局和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党委领导人大工作的制度机制,每届至少召开一次人大工作会议、每年至少专题听取一次同级人大常委会党组或人大主席团工作汇报,及时研究人大提出的重要建议,解决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适时向人大出题目、交任务、提要求。各级党委召开的全局性会议、组织的重大活动和有关干部民主推荐的会议,要根据需要安排同级人大专门委员会、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要把宪法法律知识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各级干部遵法、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要提供全力支持。各级党委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加强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确保人大监督有力度、有刚性、有执行力;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凡属于人大职权范围的事项都要依法由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决定;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尊重和维护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免结果。要完善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与“一府两院”相关部门的对口联系机制,健全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与纪检、监察及审计部门的工作联系机制。要支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大工作,使之更好地发挥作用。
(三)要创造良好条件。中央18号文件和省、市委《实施意见》对做好县乡人大代表选举、健全会议制度、加强机构建设、充实工作力量、落实经费保障等作出了具体规定,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对照任务要求,统筹考虑安排,认真抓好落实。特别是组织、宣传、编制、财政等部门要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和要求落到实处。要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和工作研究,把宪法法律宣传、人大宣传工作纳入党委宣传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共同推动人大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要强化队伍建设。各级党委要重视和支持人大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人大干部队伍综合素质,使其更好适应岗位需要,确保人大工作正常高效运转。要选优配强人大领导班子,优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和专业结构,注重配备适当比例的中青年优秀干部,逐步提高专职委员的比例;建立完善人大干部合理流动、能进能出、良性循环的机制,有计划地推动人大干部与党委、政府、司法机关干部之间的交流。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带头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各项规定,全面加强政治思想、履职能力、工作作风、党风廉政建设,造就一支政治可靠、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人大干部队伍。
同志们,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县乡人大工作创新发展意义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狠抓落实、开拓创新,努力提高我市县乡人大工作建设水平,不断开创全市人大工作新局面!
市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稿【篇二】:政府系统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刚才,我们一起收听收看了省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暨全省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陈省长作了重要讲话,对全省政府系统廉政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部署,指出了当前在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简政放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张广智副省长总结了全省政府系统廉政建设有关工作和简政放权推进情况,有关厅局的负责同志也作了发言。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立足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好、领会好、落实好陈省长重要讲话精神,全力推进我市政府系统廉政工作迈上新台阶。就落实好这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动全市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我讲以下几点意见。
一、强化三个责任
(一)强化主体责任。省委把今年确定为“主体责任深化年”,我们首先要明确什么是主体责任?就是指各级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政府部门“一把手”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在主体责任履行方面,认识上有偏差,出现过很多问题,作为党组尤其是党组书记,必须重视、处理和解决好这些问题,这就是主体责任的落实。大家知道,我省的一个省辖市市委书记受到处理,就是因为主体责任不落实导致的。过去发生违纪、违规问题,总是认为是纪委和检察机关的事情,责任不在党委(党组),其实不然,今天在座的各级政府的党组及政府组成部门党委(党组),尤其是“一把手”,一定要进一步提高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认识,针对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要履行主体责任,敢于负责、坚决纠正、坚决治理。要完善依法行政体系,加强制度建设,从源头上杜绝问题的出现。这既是全市各级政府党组的责任,也是全市各级政府组成部门党委(党组)的责任。
(二)强化“双重”责任。所谓“双重”责任,就是“一岗双责”。要强化“一岗双责”意识,落实好“一岗双责”。分管领导和班子成员,既要履行党委(党组)成员分管的具体业务工作责任,又要履行好分管系统和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真正把廉政建设责任履行好。
(三)强化抓落实的责任。省、市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都有要求,都很重视。各级党委(党组)尤其是政府组成部门的党委(党组),一定要落实好党委(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加强制度建设,加大监督检查,积极配合上级搞好巡查巡视、查办案件等工作。
二、抓住一个关键
抓住一个关键,就是抓住“放、管、服”这一关键。刚才,陈省长对“放、管、服”问题进行了透彻讲解,辩证地指出了“放、管、服”之间的关系。过去“一放就乱、一管就死”,主要问题是“放、管”不对称,没有辩证地看待“放、管”,没有做到“放、管”并举。“放、管、服”并举,就是放权、监管与服务三方面并举,这是国务院、省政府关于简政放权、履行政府职责的经验总结和全新要求,一定要深刻理解、认真抓好这个关键点,这对商丘来讲有非常强的现实意义。“放、管、服”既是市场问题,更是一个发展环境问题,也是一个招商引资的环境问题。能不能营造良好的政治环境、创造优良的招商环境,对下一步我市招大引强、推动产业升级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听不少人讲,中心城区为什么没有县城发展快?就是因为市直机关服务不到位、责任心不强、办事拖拉导致的。希望通过今天的会议,大家要认真反思和检讨,抓住当前较好的发展机遇,结合“放、管、服”工作要求,制定出台个人清单、权力清单、收费清单、价格清单和核准清单,抓好简政放权,履行好政府职责,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和发展环境。
(一)进一步完善“一网+多单”的简政放权制度。刚才,陈省长谈到要通过“一网+多单”建设,让群众少跑腿、信息多跑路,这是简政放权、方便群众的一个重要方面。建立政务服务网络意义何在?就是把权力清单、事业性收费清单、办事审批程序清单等各种清单通过网络进行公布。推进“三单一网”、“四单一网”、“五单一网”,甚至“多单一网”工作,都要健全机制,加强建设。要贯彻好、落实好今天的会议精神,通过“一网+多单”,逐步扩大网上审批、查询、交费、办证、咨询、投诉、求助等服务项目的范围,一举求多效,优化好政务环境,实现推进简政放权、办事公开、方便群众的目标。
(二)建立便民服务中心和行政服务新体系。市、县(区)甚至一些重点乡镇,要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体系,完善便民服务中心和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加上一些县(区)创造的特色服务,真正做到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理和一条龙服务,不断优化政务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促进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经济发展。目前,靠传统的以情招商能够引来项目,但是真正的大项目、大产业落户一个地方发展,关键看的是当地政府的政务环境、依法行政水平,注重的是一个地方的发展理念、发展水平、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诚信建设。诚信建设的重点是政府诚信。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把诚信施政作为重要准则,严格履行承诺,不论是在招商引资项目洽谈初期还是项目落地后,都要依法依规、诚实守信地做好各项工作,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制假售假、商业欺诈、逃债骗贷等不诚信行为的打击力度,促进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和民生改善等各项工作,打造良好政府信誉,带动全社会诚信意识的树立和诚信水平的提高。
(四)在放权的同时加强监管。一定要深刻理解“放”与“管”关系,“放”是为了更严地“管”,“管”是为了更好地“放”。过去为什么会一放就乱?一种是因为“放”了以后没有加强监管,由企业的行政审批没有转向管理企业的审批,没有真正把权力放给企业、放给社会,没有对已经放给企业和社会的审批行为进行监管。这些问题,是政府监管缺位造成的。另一种是因为把不该放的权力放了,比如应由政府履行的社会管理、公共产品、医疗卫生、城市管理、市场监管、大气污染防治等职能,放给了市场,缺少了监督,造成一放就乱的现象。在“放、管”结合的情况下,如何提高政府履职能力和工作效率?就是要从制度建设、硬件建设和思想认识等方面,进一步搞好“放、管”服务,打造良好发展环境,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抓好工作落实。
三、突出四项重点
(一)做好案件查办。20**年以来,商丘查办了不少案件,对“四风”问题持续发力,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298件,党政纪处分277人,作风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围绕“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等领域的违规违纪行为,集中开展“公务灶”、涉农资金、办公用房等11项专项治理,损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坚持挺纪在前、纪严于法,减少存量、遏制增量,立案1101件,党政纪处分1179人,移送司法机关30人,各类违规违纪问题得到有效纠正。积极推行简政放权,制定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清理行政审批事项97项,保留111项,市政府42个部门的权力清单全部编制公布。要加大查办案件力度,注重查办案件效果,坚决纠正巡视巡查中发现的问题,集中开展土地征收、惠农政策、扶贫资金、办公用房等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贪腐问题,治理小腐败、惩治大危害,大小问题一起抓,形成查办案件的持续震慑作用,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效果赢得民心、推动发展。
(二)抓好“三资”监管。我市在加强存量资金监控、严控“三公”经费、压缩一般性支出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仍需要持续加强。针对私设“小金库”、滥发奖金等问题,要加强监管,完善各项财经制度,建立防范措施,堵塞资金漏洞。要加强各类资金使用监管,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重新安排,调整使用到保民生、补短板、增后劲的“刀刃”上。要加强国企国资监管,对神火集团、河南路桥集团、市政工程总公司等企业,要强化监督、堵塞漏洞、理顺体制,建立健全国有企业违法违规经营责任追究制、国有企业重大决策失误和失职渎职责任追究倒查机制,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把企业推向市场,激发发展活力,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同时,要尽快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使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更加规范统一、公开透明,维护市场公平秩序。
(三)加强“四个不为”专项治理。我市在“四个不为”专项治理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效果。刚才,陈省长围绕“四个不为”讲了很多现象,在我市也都有不同程度的存在。对我们来讲,履行主体责任的重点就体现在如何纠正“四个不为”问题。有人说,一些市直机关服务基层、服务项目不够。那么,市直机关的职能是什么?核心职能就是服务项目、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要提高服务水平,解决“四个不为”问题,就要履行好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四个不为”专项治理。陈省长讲到,目前“四个不为”问题在厅长身上较少出现,问题多出在处长、科长身上。这些问题的出现,首先是因为单位领导责任落实不力、抓廉政工作不到位、主体责任履行不好造成的,同时也说明有些公务人员对自身的职责和问题认识不清,致使一些政策不能得到执行。有些科级干部把自己对法律政策的认识作为办事的依据,认为合理的就执行,认为不合理的就不执行。这其中有两个原因,一是领导不敢管、不想管、不愿管;二是一些基层干部、中层领导用权太随意,把自己对文件、法规和条款的理解凌驾于法规政策之上。我们要重点推动作风转变,尤其是机关作风转变。希望各单位“一把手”要从本单位作风转变抓起,教育公务人员认识到自己的责任、认识到为人民服务的天职,切实做到为项目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为商丘发展服务。要以积极主动的心态,采取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点题整改与群众评议等切实有效的举措,推进转变作风,提升工作水平,释放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着力解决好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四个不为”现象和问题。
(四)搞好审计监督。关于审计监督,陈省长讲得很系统、很全面。对我们来说,要突出抓好重大项目,尤其是抓好扶贫攻坚项目、政府投资类项目、PPP项目的全程审计监督。PPP项目说到底,也是财政资金使用问题。要通过政务公开,实现项目科学决策、科学运作,合理确定价位,降低项目成本。在资金的监管上,一定要通过全程审计监督,做到科学决策,控制和降低成本,保证政府不违约。要按照简政放权要求,强化政府监管,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使政府资金更好地发挥应有作用。同时,要认真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工作,紧紧盯住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出让转让、国有资产处置等重点环节开展审计,促进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陈省长的讲话,发人深省,高屋建瓴,系统全面,直指时弊,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下一步,全市上下要认真学习领会陈省长的讲话精神,抓好贯彻落实,指导工作实践,更加积极主动地推动商丘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市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稿【篇三】:在市委政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市委政协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孝感市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新形势下的政协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广泛凝聚社会各界人士的智慧和力量,加快建设“四区五城”,奋力开创应城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
20**年市委政协工作会议以来,全市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紧扣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为应城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政协工作亮点纷呈、成效明显。谋事定位有高度。坚持将政协工作置于党委、政府工作全局之中来谋划和部署,自觉做到与市委思想同心、目标同向、行动同行。特别是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坚持干在一线、冲在一线,主动承担重点项目协调、“三农”工作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总部经济发展、精准扶贫等任务,有力地推动了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协商建言有深度。坚持把促进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自觉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开展调研,形成了“规划建设城南新区”、“引短入城”、“城区禁鞭”等一批有份量的调研报告和专项建议。监督服务有力度。坚持在监督中服务、在服务中支持理念,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派聘民主监督员、视察调研等民主监督活动,有力地推动了平安法治应城建设。务实创新有亮度。创新联系群众工作,深入开展政协委员“进社区、进部门、进企业”活动,委员结对帮扶困难群众300多户,累计捐款500多万元支持地方发展。创新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被省政协评为“全省政协信息工作一等奖先进单位”,是全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县级政协。总之,政协工作卓有成效,市委对此充分肯定。借此机会,我代表市委,向全市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向全体政协工作者,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为了开好这次会议,市委常委会议专题听取了孝感市委政协工作会议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了贯彻落实意见;审批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决定》,就新形势下政协工作的若干重要事项作出部署。会上,刘主席还将对全市政协工作做详细安排部署,请同志们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做好新形势下全市政协工作,先强调几点意见。
一、深化思想认识,增强做好政协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人民政协工作,就人民政协工作发表了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了重要战略部署。去年8月和今年3月,省委和孝感市委先后召开政协工作会议,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提出了新的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孝感市委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政协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第一,要深刻认识做好人民政协工作,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需要。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也是应城的工作大局。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全面推进法治应城建设正在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面临许多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迫切需要加强协商民主建设,听群言、集民智、增共识、聚合力、促和谐。人民政协具有代表性强、联系面广、包容性大的特点,具有人才荟萃、智力密集、客观公正的优势。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特点和优势,推动人民政协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法治建设、党的建设等重大现实问题协商议政、献计出力,保障“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应城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第二,要深刻认识做好人民政协工作,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从根本上说,就是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在国家治理中坚持走群众路线。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做好人民政协工作,就是要畅通民意表达渠道,更好听取各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就是要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增进社会各阶层和不同利益群体的和谐;就是要推动党委、政府更好地广开言路、协调各方、发扬民主,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和施政水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三,要深刻认识做好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工作,是加快建设“四区五城”的需要。围绕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市委七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科学谋划“十三五”,提出了打造“全国四区”、建设“五个应城”的发展战略和奋斗目标。实现这一战略目标,需要更好地发挥政协的职能作用,推动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促进事关应城发展全局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需要更好地发挥政协组织的团结统战功能,最大限度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凝聚各界共识,汇聚发展力量,形成建设“四区五城”的强大合力,确保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战略目标顺利实现。
今后,人民政协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明显、责任更加重大,要求更加严格。这次市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决定》,对人民政协的任务原则、制度机制、自身建设等都作出了明确的规范和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政协要从全局高度深刻认识和把握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性,着力形成共识,强化责任意识,狠抓《决定》落实,推动全市政协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强化政治意识,牢牢把握人民政协事业的正确方向
人民政协是我国社会主义民生政治的重要体现,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政协工作政治性强,做好新形势下政协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坚持人民政协性质定位,确保人民政协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第一,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也是爱国统一战线的领导核心,这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人民政协事业要沿着正确方向发展,就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各级党委要加强对人民政协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确保参加人民政协的各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市政协党组要坚持在市委领导下开展工作,积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好党管组织、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努力把党的主张转化成参加人民政协的各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思想共识和自觉行动。
第二,要坚持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在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旗帜下,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团结奋斗,这是人民政协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各级党委要主动引导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的重大方针政策,学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等,更加广泛地凝聚发展共识、改革共识、法治共识、反腐败共识和价值观共识等,坚定不移走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第三,要坚持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人民政协作为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政治体制的制度性安排,有着很高的政治地位、很大的话语权和社会影响力。各级党委政府听取政协委员意见建议,不等同于听取一般性的社会舆论意见,有必要的规矩、制度和组织形式来保障,必须严肃认真郑重对待。要准确把握人民政协性质定位,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各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发扬民主、参与国是、团结合作的重要平台作用,努力形成社会共识、增进社会团结、维护社会稳定。
三、发展协商民主,提升人民政协参政议政水平
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对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作出了总体安排和部署。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健全协商民主制度,拓展协商民主形式,丰富协商民主内容,不断提升人民政协参政议政水平。
第一,要把政协协商纳入重大决策程序。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不断完善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要增强协商刚性。对明确规定需要协商的事项,党委、政府必须经协商后再进行决策,不能以通报情况、部署工作代替协商。各级党委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自觉将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交政协协商,认真听取来自人民政协的意见建议。要增强协商计划性。对协商议题的提出和确定、协商活动的安排和准备、协商活动的开展、协商成果的报送、协商意见的办理和协商信息公开等操作环节,进行规范和细化,解决协商随意性较大的问题。要增强协商联动性。高度重视政协全体会议、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等例会形式,更加经常、更加灵活地开展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加强政协协商与人大协商、政府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社会组织协商的衔接配合,形成协商民主的整体合力。
第二,要把知情明政纳入重要工作程序。完善参会机制。对于市政协召开的重要会议、开展的重大活动,党政领导要“有请必到”;坚持政协领导班子出席全市重要会议或活动制度,经常邀请相关政协委员列席党委政府部门相关重要会议或活动,帮助委员及时了解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完善通报机制。对重点工作、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落实情况,各级党委政府要及时向政协组织和相关委员通报,让政协和委员充分了解政策,把握市情,精准建言。完善联系机制。坚持市委、市政府每名班子成员联系2-3名委员制度,加强与政协委员的互动交流;建立健全政协主席会议成员联系政协常委、政协常委联系政协委员、政协委员联系界别群众的制度,进一步畅通民主协商渠道。
第三,要把办理反馈纳入重点督查程序。对市政协报送的专项建议、调研视察报告等,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要认真阅批,安排相关部门积极办理。对进入党委、政府办理程序的重要协商意见,党委、政府的督查部门要列入重点督查事项进行督查,政协要配合党委、政府加强对协商意见落实的督办。要认真抓好协商意见办理的集中通报、公开公示、问责追责工作,切实增强协商成果办理落实的舆论约束、政治约束、纪律约束。
四、围绕中心履职,努力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
人民政协工作只有围绕发展的大目标、立足发展的大格局,才能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大有作为。全市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全市工作大局,更加有效地服务全局工作,不断提高政协工作的水平和实效。
第一,要坚持服务改革发展这个大局。全力以赴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补短板、强功能、促发展,确保应城“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是当前全市上下的中心任务,也是人民政协必须牢牢把握的大局。全市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要在把握大局中建言献策,自觉把主要精力放在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的战略性思考上来,加强调查研究,汇聚各方智慧,建言建在需要时,议政议到点子上,为市委决策提供重要参考。要在把握大局中开展监督,针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针对突出民生问题的解决,认真做好民主监督,摸实情、讲真话、谏诤言,推动各项改革发展举措落到实处。要在把握大局中建功立业,希望各位政协委员立足本职、爱岗敬业,自觉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建设“四区五城”服好务、尽好责;希望企业界政协委员做大事业、做强产业,努力创造更多就业、更多财富;希望“四有人士”政协委员投资家乡、回报家乡,宣传应城、推介应城,为扩大招商引资献计出力。
第二,要切实突出履职为民这个理念。发展好和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政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市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要践行履职为民的理念,扎实做好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工作。要积极反映社情民意,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真诚倾听群众呼声,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及时把社会各界的愿望和呼声反映给市委、市政府,使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和工作更好地合民情、接地气。要帮助化解社会矛盾,经常了解和掌握各界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围绕群众思想的困惑点、利益关系的交织点、现实矛盾的易发点,多做释疑解惑、协调关系、理顺情绪的工作,引导群众以理性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要真情关心群众困难,积极组织和参与精准扶贫、爱心助学、慈善公益、社会服务等活动,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第三,要注重发挥团结联合这个优势。大团结大联合是统一战线的本质要求,是人民政协组织的重要特征。各级政协组织要始终突出团结民主两大主题,积极协助市委凝聚各方智慧和力量。要协助做好团结人心的工作,始终把团结各界、凝聚人心作为政协工作的重要任务,注重加强与各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人士的联系联谊,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汇聚起推进应城跨越发展的强大合力。要协助做好发扬民主的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政治协商活动,认真听取和反映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使政协真正成为发扬民主的平台。要协助做好增进共识的工作,围绕全市改革发展大局,引导全市上下积极应对新形势、新挑战、新任务,为应城经济社会发展添助力、增合力。
第四,要紧紧抓住提升能力这个关键。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的履职能力,直接决定政协事业的发展水平。要坚持以加强自身建设为突破口,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政协工作的需要。要加强学习提高。广大政协委员要主动关注和了解新常态下的经济社会发展大势,紧跟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不断提高把握大局的能力和议大事、谋大事的水平。要大力提振精神。政协工作不是“二线”,而是民主政治建设的第一线。广大政协委员和政协工作者要对政协事业永远保持一种热情,对政协工作永远保持一种激情,始终以奋发有为、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干出新业绩,创造新辉煌。要注重工作创新。各级政协组织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三情”结合找科学有效路径,扎实推进政协工作机制创新,不断提高政协工作科学化水平,推动人民政协事业新发展。要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和“解放思想大讨论、纠风正纪促跨越”学习活动。政协委员社会知名度大、关注度高,要保持良好形象、强化委员意识,守住道德底线,不碰法律红线,自觉廉洁自律,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五、加强党的领导,为政协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政协工作是党的全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委要坚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努力推动人民政协事业健康向前发展。
第一,要高度重视。各级党委要把人民政协工作纳入总体工作部署和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并统筹解决政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党委每届任期内至少召开一次政协工作会议,市委常委会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协党组工作汇报。党委、政府要分别确定一名领导同志负责与同级政协的日常联系,其他领导同志要在分管范围内对政协工作提供支持和帮助。要加强对中央和各级党委关于政协工作重要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形成党委高度重视、政府大力支持、政协积极履职、各方协同互动的工作格局。
第二,要全力支持。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中共应城市委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工作的意见》,特别是党政负责人要把文件精神吃透,把文件要求贯彻落实到位。要高度重视和充分尊重政协提供的调研成果,完善批办、督办、反馈制度,推进政协调研成果转化为党政决策。要增强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的意识,全力支持和配合政协专题视察、民主评议等监督活动,确保民主监督取得实效。高度重视政协提案、意见和建议的办理工作,涉及部门接到提案后,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落实办理责任,提高办理质量,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政协委员所在单位要大力支持政协委员参加政协会议和有关活动,积极提供方便和条件。
第三,要强化保障。切实加强政协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注重选拔综合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热爱政协事业的干部进入政协领导班子,加强政协干部的配备、培养、选拔、任用与交流,保证政协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要加强政协委员队伍建设,抓住市乡两级换届机遇,严把委员“入口关”,真正把代表性强、议政水平高、群众认可、德才兼备的优秀人士吸收到委员队伍中来。要积极帮助改善政协工作条件,认真研究、统筹解决好政协组织办公经费、场所、人员编制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努力为政协履行职能提供有力保障。要加强乡镇政协组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孝感市委及市委作出的一系列关于加强乡镇政协工作和建设的具体措施,确保各项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同志们,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人民政协使命光荣、大有可为。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团结奋进,开拓创新,不断推进人民政协事业取得新发展,为加快建设“四区五城”、全面建成小康应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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