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楼承包合同范本

发布时间:2017-02-21 12:13

酒楼是指供饮宴用的店铺,又称酒肆、酒舍、酒店。宋代酒店与食店分建,食店又称饭庄、食肆,清代大店基本没有区分,小店则酒、食不兼卖。那么酒楼承包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酒楼承包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酒楼承包合同范文一

甲方: (身份证号: ) 乙方: (身份证号: ) 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对位于六盘水市钟山区凤凰山,酒楼承包相关事宜如下:

一、原红豆杉酒楼的设备设施为甲方投资所有(详细列表见清单),乙方承包后继续使用设备及实施。

二、承包期限初定为3年,自2013年4月5日起,至2016年4月4日止,期满后如甲方继续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

三、承包费用:房屋租金每年为玖万壹仟贰佰元整(¥91200.00元),每月房屋租金为柒仟陆佰元整(¥7600.00元),(其中二楼六个门面,一个大厅、一个厨房、一个厕所,三楼七个包间,一个厕所)。设备设施租金每年为三万元。房屋租金及设备设施租金在三年之内不变动,三年后随市场价商定。

四、付款方式:房屋交付租金第一年、第二年每半年交付一次,第三年租金一次性支付。设备设施租金一年一次性付清,房屋租金和设备设施租金支付需提前30日支付,否则甲方有权收回酒楼使用权。

五、乙方在承包期间只有使用权,转让及转租所有权属

甲方所有,双方在合约中途都不能随意将酒楼进行转让、转租他人经营,否则违约按50%违约金补偿给对方,并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六、合约中途,一方如提前终止合同,需提前三个月告知对方,终止合同之日后的余款,不给提出方。

七、本合同签订之前,甲方的任何债权债务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乙方自行承担,乙方须守法经营,如在经营过程中与顾客发生任何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

八、本合同签订时清点交接的全部设备设施(按交接清单为准),双方在清单上签字认可。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按原货物清单如数还给甲方,如有损失或丢失,由乙方修复或填充(使用过程中的正常折旧由甲方自行负责)。

九、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再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向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13年 月 日

设施设备清单

一、古榕厅

1、立式空调一台

2、麻将机一台

3、大圆桌一张、椅子14把,转玻一块

4、配餐柜一张,风景面一幅,窗帘

二、香樟厅

1、挂式空调二台

2、麻将机一台

3、大圆桌一张,椅子12把,转玻一块

4、风景画一幅,窗帘

三、红豆厅

1、立式空调一台

2、麻将机一台

3、大圆桌一张,椅子12把,转玻一块

4、配餐柜一张,风景画一幅,窗帘

5、电视机一台

四、过道画一幅

五、紫杉厅

1、立式空调一台

2、麻将机二台

3、大圆桌一张,椅子16把,转玻一块

4、沙妇、茶几一套,配餐柜一张,风景画一幅,窗帘

5、电视机一台

六、梭罗厅

1、挂式空调二台

2、大圆桌一张,椅子12把,转玻一块

3、麻将机一台,风景画一幅,窗帘

七、银杏厅

1、台式空调一台

2、大圆桌一张,椅子14把

3、麻将机一台,风景画一幅,窗帘

八、过道热水桶一个

九、紫檀厅

1、挂式空调一台

2、大圆桌一张,椅子8把

3、麻将机一台,风景画一幅

十、红松厅:梧桐、白桦、胡杨厅(各一套)共四套

1、台式空调一台

2、大圆桌一张,椅子12张,窗帘

3、麻将机一台

4、配餐柜一张,风景画一幅,窗帘

十一、过道一幅风景画

十二、大厅:画三幅,台式空调一台,饮水机一台,沙

发茶几一套,座机一部

十三、厨房:沙冰豆浆机一台,微波炉一台,油盆4个,保鲜柜2台,托盘15个,电磁炉一台,餐具12桌,每桌16个(不含分酒器和酒杯)

水果盘玻璃5个,洗菜台1个,热水器1台,四眼煲仔炉

双眼灶一台,蒸饭柜1台,打荷台2台,四开门冰柜一台

不锈钢菜架3台,开水根一个,豆浆机一台,大中小汤桶各一个

高压锅3个(2大1小),不锈钢盆4个,大锅盆5个 十四:水卡、电卡、煤气卡各一张,钥匙两套,

甲方: 乙方:

2013年 月 日

酒楼承包合同范文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多次协商,甲方同意将宾馆酒楼承包给乙方经营。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承包经营对象(现宾馆酒楼和酒楼与篮球场空地约130平方米)。所有建筑物,设施设备及相关物品清单详见移交表。

第二条 承包期限:自2010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共5年。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签约的权利。

第三条 承包金额:第1至3年,每年贰拾万元人民币,从第4年开始,每年以上年承包额为基数,以4.0%的年增长率递增。并承诺在五年内的12月31日前分期支付承包经营折旧费贰拾肆万肆仟元整。其中第一年支付30%,第二年支付25%,第三年支付20%,第四年支付15%,第五年支付10%。

第四条 承包金额的支付方式与期限:每年的承包金额分四次交付,即每年的1月10日、3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前,一次性支付当年承包金额的25%。乙方逾期未缴交承包款的,甲方有权按每日千分之三的标准向乙方收取滞纳金。

第五条 押金(保证金):甲方在本合同签字后一次性收取乙方经营承包保证金伍万元人民币(¥:50,000元),乙方交纳押金后方可经营。承包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承包费;承包期满,乙方返还建筑物、设备及相关物资后,押金无息全额退还给乙方。

第六条 乙方负责支付承包经营期间的一切费用,包括建筑物维修与保养、设备更新与维修、人工、治安管理、税金(费)、排污费、电视收视费、电话费等。乙方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务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 电费和物业管理费按季度上交甲方,其中电费暂以每度0.90元收取(随广州市电网价格的变化而浮动)、物业管理费按1.00元/月/㎡收取。水费暂以甲方抽水实际用电进行结算,若甲方改用广州市自来水公司供水,乙方必须按照实际用水量和供水价格结算水费。以上费用按本合同第4条规定的时间交给甲方。乙方逾期未缴交以上费用的,甲方有权按每日千分之三的标准向乙方收取滞纳金。

第八条 酒楼设施、设备及物资的使用与维护

1) 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需要增添设施、设备等等固定资产时,必须在取得甲方的书面许可后,方可实施,其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对乙方添置的固定资产,甲乙双方共同建立资产登记,合同期满时,乙方应按固定资产登记项目内容无偿的将该设施完好无缺的交给甲方;

2) 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建筑物、设施、设备及物资等要妥善使用为维护。房屋装修与维护、设施与设备更新等任何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承包期满后,所有设施、设备必须原封不动的交返给甲方;

3) 承包期满,房屋及设备的一切维修费由乙方承担;

4) 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建筑物坍塌由甲方负责维修;

5) 在承包经营期内,若因国家发展需要征用乙方承包的全部或部分物业,导致乙方无法继续经营的,甲乙双方均不向对方承担任何经济补偿责任。

第九条 经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乙方可对承包范围内的建筑物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范围是:在不改动房屋结构的基础上,可进行表面的粉刷装饰,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负责。合同期满,房屋装修以及改善增设他物,乙方不得变动,维持原貌。

第十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酒楼的建筑物或场地改作其他用途或转包他人,也不得将其抵押贷款。

第十一条 乙方对酒楼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对乙方承包期间发生的一切事物,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 乙方聘用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三证即身份证、流动人口证、健康证。员工合同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三条 乙方必须全面负责经营范围内的环境卫生与安全防范,乙方客户发生的一切人身、财物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停车场必须配备保安指挥车辆停放及保管,乙方不得指挥车辆越界停放。

第十四条 乙方必须注意安全防火,定期检查、维护、更新消防设施与器具,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保证执行安全生产管理法规与条例,并接受甲方及其上级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与监督。对不按甲方及上级部门检查意见进行整改的,甲方有权作出提前终止本合同,由此发生的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 合同解除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追缴乙方违约金:

1) 乙方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时间交付承包费达贰个月;

2) 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改变建筑物用途的;

3)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只是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4) 乙方违反合同,将酒楼转包第三者经营的;

5) 乙方在热林宾馆内进行非法经营与违法活动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致使乙方无法继续自主经营时。并可向甲方追付违约金:

2) 因国家或地方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变化,致使乙方无法继续经营的。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承包经营用期间,双方应信守本合同各项条款,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须按年承包费用的 50% 向对方支付违约补偿费。

第十七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条款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合同条款为准。

签约双方: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1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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