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试用期期间可以要求给加班工资吗

发布时间:2017-03-14 18:00

一、在试用期期间可以要求给加班工资吗?

无论是在试用期还是正式聘用期,老板都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我国现行的标准工时制度为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的前提是“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也就是说,只有由用人单位“安排”的加班,用人单位才需要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仅仅是劳动者自愿加班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二、员工被侵权时有3种解决途径:

一是被用人单位侵权的、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不缴纳社会保险、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二是,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是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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