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文明视野下的“中国梦”
世界几千年的风云变幻,历经沧桑,最终殊途同归,形成了现代文明的基本价值和共识。“民主、公正、平等、幸福、自由、法治”成为世界各国追寻的共同价值和目标。而每个国家在实现这些目标的过程中,也都走过不平凡和独具特色的道路。
1689年英国光荣革命确立了“君主立宪制”的政体,君权受到遏制,民权得以提升。然而,如若没有大英帝国长达200年对于全世界财富的掠夺,如若没有工业革命中势力逐渐强大的工人阶级,如若没有妇女运动的盛行等,英国人的“民主梦”不会走到今天。
1931年詹姆斯·亚当斯的《美国史诗》一书使“美国梦”在美国家喻户晓。这部书的主题是“让我们所有阶层的公民过上更好、更富裕和更幸福的生活的美国梦”。 但“美国梦”的实现也并非一朝一夕。1787年的美国制宪会议,确立了“三权分立”的政治权力架构,权力在制度保障中得以互相牵制,以防止权力滥用,以保障和实现民主、自由、平等这些公民基本权利。如若没有美国内战,没有后来因反对奴隶制而被刺杀的总统林肯,如若没有黑人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的“我有一个梦想”,为黑人争取平等、自由权益的斗争等一系列有着必然性和偶然性的历史事件,“美国梦”也许还有更长的路要走。
放眼世界,北欧、德国、法国、新加坡、日本、韩国、巴西、阿根廷、南非等国,在实现现代文明的道路上摸爬滚打,遍地荆棘,不断探索,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不同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环境中,选择了不同的、各有特色的发展道路和发展方式。
“中国梦”所追寻的同样是“民族梦、民主梦、法治梦、幸福梦”,这些与现代文明的价值取向是高度统一的。而历史的经验也告诉我们,实现“中国梦”要求我们选择一条适合自身的发展道路。
“中国梦”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民族梦”。 1840年,西方列强用鸦片和大炮打开中国的大门,中华民族从此陷入长达一个世纪的苦难和悲痛。在革命战争和新中国建设时期,一大批仁人志士,为建立一个独立、富强、民主的新中国,前仆后继,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彰显了梦想的强大威力。
“中国梦”是社会主义建设的“民主梦”。民主是一种价值诉求,是让人民当家做主的一种制度保障,是充分发挥现代公民精神的治理工具。民主的本质是监督和制约权力,实现权利,保障人权,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和可持续的发展。毋庸置疑,民主是现代文明一个很重要的标志,而世界各国实现民主的方式和路径各异,民主本身的发展、成熟和完善同样需要一段较长的时间。中国需要在总结历史和经验的基础上,持之以恒地探索和发展适合自己的民主实现方式。
“中国梦”是“法治梦”。从人治走向法治是人类发展的共同规律,依法治国是最符合科学规律的国家治理方式,它为社会和国家的发展提供规则,保障发展的有序性。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的共同理想,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石,也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一贯主张。公平正义是法治的精神内核,是法治之所以成为法治的生命之源。
“中国梦”是“幸福梦”。习近平曾讲到:“中国梦是民族的梦,也是每个中国人的梦。要让生活在我们伟大祖国和伟大时代的中国人民,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来实现,必须不断为人民造福。”幸福梦就是让每一个中国人都活得有尊严,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学有所教,劳有所得,住有所居。幸福梦就是让每一个中国人都享有平等感,不仅仅是结果平等,更为重要的是享有平等发展的机会,在发展机会中满足每一个中国人自我实现的需求,为每一个中国人实现自己的梦想创造条件、创造环境、创造氛围。幸福梦需要政府尽快转型为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法治政府和责任政府,真正为实现老百姓的个人梦提供坚实的制度和文化的双重保障。
现代文明是人类在发展的历史长河中不断实践和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形成的,具有共同性。而实现“中国梦”,则需要我们凝聚智慧,在总结历史经验和不断摸索的过程中去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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