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小额信贷发展问题

发布时间:2017-06-12 16:13

农村小额信贷作为向收入较低群体提供资金服务的金融业务,在帮助弱势群体脱贫致富方面取得了不可忽视的成绩。下面小编就为大家解开农村小额信贷发展问题,希望能帮到你。

农村小额信贷发展问题

我国的小额信贷已经走过了15个年头,从1993年的试点阶段,到1996年项目扩展阶段,以及2000开始的金融机构全面介入阶段。经过15年的发展,我国小额信贷走过了从学习个别技术环节、借鉴制度,到试图从中吸取适合中国国情的合理成分的过程。我国的小额信贷经过多年的发展,出现了资助机构试点项目、政府部门推行扶贫行动和正规金融机构的农村金融服务三种组织类型。通过不同的实践,对推动中国的小额信贷、扶贫和农村金融服务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同时也暴露出了相应的问题。

1.外援资金的小额贷款扶贫试点。最初吸纳小额信贷中个别技术或组织环节,出现在联合国20世纪80年代援华项目中。这一做法的贡献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①从完全的赠款改变为资金的循环使用;②从完全由政府组织项目实施到其中加入了妇女小组的形式,尽管这时的妇女小组是由基层妇联组织组建和管理的。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中国扶贫领域的政策制定者、资助者和研究人员,已经开始注意到国际小额信贷运动的发展。20世纪90年代初期国外小额信贷案例,特别是孟加拉“乡村银行”的做法已经被介绍到国内。

2.政府主导大规模小额信贷农村扶贫。1996年以来,中央的政策和决议在政府小额贷款扶贫进程中起到重要作用。1996年中央扶贫开发会议提出扶贫资金不仅要到县,而且要到村、到户;1998年2月国务院扶贫办召开的全国扶贫到户工作座谈会指出,从当年开始,凡是没有进行小额信贷试点的省区,要积极进行试点工作;已进行试点的要逐步推广;试点并取得成功的,可以稳步在较大范围内推广。当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做好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通知中,对小额信贷扶贫工作提出方针:积极试点、认真总结规范,逐步发展推广。1998年10月中共中央十五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要总结推广小额信贷等扶贫资金到户的有效做法。1999年中央扶贫开发工作大会再次强调小额信贷扶贫的作用,指出:小额信贷是一种有效的扶贫到户形式,要在总结经验、规范运作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行。

3.农村信用社与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试行开始于1999年。中国人民银行于1999年下发了《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初下发了《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户联保贷款管理指导意见》。这两个文件的出台,与国内外小

额信贷的理论和实践有关,推动了农村信用社开办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业务。中国人民银行2001年12月制定了《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指导意见》,要求全面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开展创建信用村(镇)活动。

信用社小额信用贷款的目的是加强农村信用社贷款业务的管理,更好地为农业生产和农户服务。信用社小额信用贷款顺利开展,无疑为中国的小额信贷带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 2005年3月末,全国有接近97%的农村信用社开办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近60%的农村信用社开办了农户联保贷款,有5743万户农户得到了农村信用社小额信用贷款的支持,1302万户农户得到了联保贷款。到2005年6月底,全国农村信用社农户贷款余额为8240亿元,其中,农

[3]户小额信用贷款余额1766亿元,农户联保贷款余额968亿元。

小额信贷对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经过近20年的努力,农村贫困发生率已经从30%下降为3%,没有解决温饱的人口也下降到目前的3000万左右,扶贫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小额信贷有利于改善农村生产条件,促进温饱问题解决。小额信贷是专为穷人设计的走出贫困的有效方法,是一种全新的扶贫方式,不仅为贫困户提供生产建设急需资金,而且还提供相应的技术帮助,贫困户实施项目成功率高、效益明显。据调查,小额信贷扶贫项目的投入与产出比在1:1.5左右,贷款回收率一般在80%左右。

我国小额信贷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大部分农户对小额信用贷款认识不足。如有的农户认为有贷款影响自己在村中的声誉,也有的人将评定后的贷款证借与他人使用,使信用社的贷款证信用评定工作不能很好开展,这都为小额贷款的推广起到负面影响。

(2)农村信用环境不理想。部分农户信用观念淡薄,重视贷款不重视归还,加上村班子不够稳定,更换频繁,小额农贷得不到当地村委会有力支持。从目前各信用社已发放的小额农贷中已有部分逾期贷款,使小额农贷资金形成风险。

(3)部分农村专业户资金需求较大,贷款额度无法满足农户需求。贫困农户在春耕夏种时节难以及时获得贷款,他们于是逐渐地对小额信贷失去兴趣,宁可到信用社办理利息较高的信用贷款,也不再愿意花费较多的精力去申请办理小额信贷扶贫贷款。

(4)管理手段跟不上小额信贷的迅速发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重要特征就是额度小、笔数多、户多分散、不易管理。从信贷管理力量上来说,基层农村信用社信贷人员普遍较少,而每个信贷人员管理的农户数都随着小额农贷业务量的逐步上升而成倍增长,推广和实施工作需要逐户建立台账,逐笔登记贷款卡片,定期调整农户信用评定等级,工作量很大,信贷人员明显不足。从贷款管理手段来说,基层信用社金融电算化程度普遍较低,有些基层社甚至没有电脑(白天没电),贷款操作仍然采取手写笔记的方式,到期清收时也需要人工进行逐笔查找,效率极低,更无法进行持续动态的跟踪检查和信息反馈。

(5)农业贷款回报周期长。目前农业贷款缺乏相应的风险保障体系,如种养业,由于缺乏相应的农业保险险种,农业固有的风险由支农贷款来承担,增加了小额信用贷款的风险,这

[4]将会影响小额信贷的进一步推广。

农村小额信贷的原则

1、安全性原则,指银行在经营信贷业务的过程中尽量建设和避免信贷资金遭受风险和损失。

2、流动性原则,指商业银行在经营信贷业务时能预定定期限收回贷款资金或者在不发生损失的情况下将信贷迅速转化为现金的原则。

3、收益性原则,指通过合理的运用资金,提高信贷资金的使用效益,谋取利润最大化,力求银行自身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农村小额信贷的条件

从实际看,小额信用贷款的基本条件是:

一是中国大陆居民;

二是有稳定的住址和工作或经营地点;

三是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四是无不良信用记录,贷款用途不能作为炒股或者赌博之类的一切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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