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五年级法制黑板报 法制教育黑板报
作为一名小学五年级生,我们也应该承担起宣传法制知识的责任,接下来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相关黑板报资料,供大家参考,希望你们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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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黑板报相关资料1:法制知识普及
【交通事故调解 下班途中遇交通事故,能认定这“上下班途中”吗?属于工伤吗?】
案情回顾:2014年5月,李某应聘到县城开发区某纺织厂工作。由于经常需要上夜班,厂里为每位员工都安排了宿舍。2015年6月20日晚上8点钟,李某开始上夜班。6月21日凌晨12点钟,李某下班后先回了单位为其安排的宿舍。由于6月21日白班轮休,李某就驾驶摩托车回位于乡镇的父母家中(李某的户籍所在地)。19日凌晨1点多钟,在路途中,李某驾驶的摩托车与一小货车相撞,李某受重伤。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李某无责任,货车驾驶员承担交通事故全责。2015年12月,李某向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某纺织厂认为,李某已回到单位为其安排的宿舍,其下班行为已经完成,下班后再回父母家,途中受到的伤害不应是在下班途中发生的伤害,不能认定为工伤。
那么,李某从单位安排的宿舍回父母家的路上,能认定为“上下班途中”吗?
处理结果:人社部门经调查,李某系未婚,其一直与父母居住在一起,由于轮休白天不上班,李某在宿舍换过衣服短暂逗留后就驾车回其父母家,属于下班的合理时间之内,另外,其事故发生地点也属于工作地至其父母家的必经路线。
查实情况后,人社部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的规定,认定李某属于工伤。
法律延伸:工伤认定中,关于何种情形属于“上下班途中”一直备受争议。在实践中,要把握两点,一是合理时间,上下班有一个时间区域,可能早一点或者晚一点,比如下班以后加一会班,或者是等交通高峰时段过后再回家,这些都属于合理时间。二是合理路线,原则上是以其生活区域为一点,其工作区域为另一点的合理行进路径。但应考虑到,为生活所必需的接送小孩、买菜等所经过的路径也应被认定为合理的路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六条明确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张利平)
法制黑板报相关资料2:法制格言警句
1) 法律就像旅行一样,必须为明天做准备。它必须具备成长的原则。——著名大法官卡多左
2) 法律所传达的是一种超越暴力,超越权利的声音,它所划定的权利边界虽然无形,却深深地刻画在人们的心灵之中。——著名的法律学者
3) 法律之内,应有天理人情在。——安提戈捏
4) 法不禁止即自由。——法谚
5) 法无授权不得为,法无禁止不得罚。
6) 举证责任之所在,即败诉之所在。——法谚
7) 法律吸吮穷人的膏血,而富人却掌握着权柄。——[英国作家]哥尔德斯密斯
8)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
9) 法律是一切人类智慧聪明的结晶,包括一切社会思想和道德。——【古希腊】柏拉图
10) 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康德
11) 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孟德斯鸠
12) 法律研究的目的是一种预测,即对公共权力通过法院的工具性的活动产生影响的预测。——【美】(官)霍姆斯《普通法》
13) 法律存在于另一个世界,但它自认为它是整个世界。——约翰·莫蒂默
14) 法律应该是稳定的,但不能停止不前。----庞德
15) 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中]邓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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