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重大治国方略选择,对于全面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具有积极推动作用,也有利于形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保障和基础支撑。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关键要把握好以下几点。
解决好全社会的信法问题,也就是信任法律、尊重法律、敬畏法律的问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在全社会形成信法、尊法、守法的氛围。当前我国存在大量信访现象,实质上是群众信访不信法的问题,存在的原因:一方面是群众通过法律手段维权意识还不够强;另一方面也有法律途径还不够顺畅,法律权威还不够彰显,群众不愿通过法律手段去解决自身面临的难题。在当前我国正在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时期,推动全社会从上到下全面信法守法,对于稳定改革预期、稳定社会秩序、稳步推进改革十分关键。要实现全民全面信法守法,就要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项工作,特别是要统筹搞好立法、执法领域各项工作,以积极有效的法治实践在全社会各领域弘扬法治精神,彰显法治权威,并大力开展普法教育,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让法治之花遍开于中华大地各个角落。
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完备的法律体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目前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建成,基本层面法律制度已经形成,以后的立法工作重点在于补充、细化、完善。针对新时期条件下社会运行特点、价值取向、公民需求等,进一步完善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等领域的相关法律规定,形成类似于法典性质的法律规范体系,使法治社会的毛细血管也能凸显出来,社会规范化管理更加细密有致、有章可循。立法要真正秉持公正公平的立场,立符合社会道德、公正良俗之法,为每一位公民提供各安其业、各守其分、各展其才、各得其所的制度保障和转换提升通道,破除部门、地方和既得集团利益,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取向和要求。立法中要规范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提供切实有效的制度保障,行政手段的运用要有利于维护经济秩序和顺应经济规律要求。
以严格执法确保法律实施,彰显法治权威。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执法是体现法律生命力和彰显法治权威的重要一环。目前我国法治建设中最大的问题,就是执法领域的问题,这也是基层群众信访不信法的重要原因。执法领域的问题,一方面是由于执法部门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原因,另一方面也存在违法成本低,违法点多面广,执法标准不统一、界限不明确等原因。针对这种情况,一方面,要牢牢把握法律在于执行这条生命线法则,全力保证法律的全面准确施行,形成违法者受处罚、守法者得好处的良性社会舆论和利益导向机制;另一方面,在推进执法中也要充分考虑到群众守法的客观需要,尽一切可能为群众守法创造必要条件,避免群众守法难现象的发生。比如,食品安全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民生问题,目前对于各类食品的安全标准及添加剂等有些规定不是十分明确,相关生产销售企业特别是与老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零售摊点不知安全标准,市场监管者也未提供相关检测服务,导致销售者和购买者均处于懵懂无奈状态,也导致执法实践中出现事前不告知、事后处罚的现象。
优化完善国家机关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将带来对国家机关绩效评价考核体系的模式再造。多年来各级党政机关把发展经济作为第一要务,在实践中存在着过分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导致出现了经济建设一骑突进,其他如环保、生态、民生等领域存在不协调不配套的问题,由此带来在法治建设领域中,对于高污染、高排放企业由于能带来gdp的增长而在行政执法中网开一面,对于涉及与当地经济发展有重大关系的案件进行行政干预,实行地方保护和部门保护,这样不仅使法律无法得到真正全面实施,损害了法治的威严,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国范围内统一开放大市场的形成。随着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可以预见会带来行政模式的某些转变,行政机关会更加注重业务和责任分工,更加注重事中事后的监管,从而实现层级管理、有序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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