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场经济的毛概论文

发布时间:2017-06-19 10:20

市场经济(又称为自由市场经济或自由企业经济)是一种经济体系,在这种体系下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及销售完全由自由市场的自由价格机制所引导,而不是像计划经济一般由国家所引导。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推荐的关于市场经济的毛概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关于市场经济的毛概论文篇一

《关于对市场经济的几点认识》

[摘要]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上下求索,最后选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给中国经济带来了繁荣,创造了奇迹,使中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我们必须正确认识市场经济的不足与缺陷,规范政府行为。毫不动摇地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关键词]认识;市场经济;完善;体制

中国历史上是自然经济。五千年的自然经济使我们落后了。落后的原因在于自然经济及其体制。在自然经济的基础上,我们又选择了计划经济。几十年的计划经济,加上文化大革命,使中国经济面临着崩溃的边缘。中国共产党人带领中国人民上下求索,在寻寻觅觅中选择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使中国经济扬起了胜利的风帆,它以无可替代的体制的力量空前地调动了人们的激情,焕发了在旧体制下人们难以想象的创造力,一路走来,高歌猛进,使中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真正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中国今天的经济繁荣是来自市场经济的繁荣,中国今天区域经济的差异,是市场经济发展程度的差异。面 对当前的国际国内形势,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一、不能把体制不健全或由于制度缺陷产生的问题归因于市场经济

面对1929年由美国开始的世界经济危机,凯恩斯主义对市场经济的自我调节能力表示怀疑,主张政府干预,通过扩大政府支出、举债、多发货币等一系列的扩张政策予以干预。凯恩斯 主义似乎带来了最初的经济增长,但紧接而来的就是滞胀,即通货膨胀上去了,经济却没有实实在在的发展。原因很简单,经济危机本来就是产能过剩,凯恩斯式的政策虽然可以在当下扩大需求,但却造成了进一步的产能过剩,错失结构调整、品质提升的良机,使得问题更为复杂、更为严重。我国目前的经济状况在一定程度上正是前一段时间实行过于宽松的刺激政策的结果。

面对2008年由美国次贷引发的危机,面对华尔街令人眼花缭乱的金融衍生品以及欺诈,人们又开始怀疑市场经济了。其实,过度的金融衍生和虚拟,甚至包括欺诈,这本身是一个面对市场经济下出现的新情况,如何加强监管,如何在制度层面加以完善的问题。市场经济是一系列的制度积累,积累的过程就是不断博弈的过程,是一个不断针对新的问题、完善和设定新的制度。加强监管,完善制度,正是政府的职能所在。随着人们经济实践的发展,这个过程永远不完结。我们不能把政府在某些方面监管的空缺当作市场经济体制本身的缺陷,进而因噎废食。美国次贷危机并没有提供否认市场经济的魅力。相反,倒是可以借此机会,完善市场经济的制度安排。

20多年旨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虽然使得我们不断向市场经济体制趋近,但毋庸置疑,我们的市场经济体制还是不健全的。我们不能把体制不健全,或者由于体制本身的缺陷产生的问题归于市场经济。例如,假冒伪劣产品和地下金融的问题,这明显的是相关政策不健全、制度安排和相关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又如腐败问题。腐败和腐败者手中掌握的资源多少成正比例关系,和监督的力度成反比例关系。把传统计划经济下资源大量集中在少数人手里的状况不变,并使之与市场所提供的自由相结合,这才是产生大量腐败的根源所在。

二、在我国特定的情况下,既要强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殊性,更要注重市场经济的共性

从哲学层面来看,共性是关于事物的质的规定性,是规定同一类事物的共同特征性的。就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言,强调其特殊性是不言而喻的,是题中应有之义。从一定意义上讲,我国的市场经济必然会打上其社会性质和历史的烙印。相反,正是基于这样的历史及其“路径依赖”,我们在一开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时候,是应当更多地关注它的共性。首先使其具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例如基本的制度安排可以确保市场成为资源配置的基础,确保各经济主体可以公平地使用资源和平等进入,确保宏观调控的透明和规范,确保微观主体的正常行为不受干扰,确保财产及其收益的安全等。如果不是这样,就极易出现四不像,就可能集中了两种体制的缺点而不是他们的优点,这种四不像所带来的收益,比其能够避免的损失可能要小得多。

三、在我们这样的历史积累的背景下搞市场经济,至关重要的是规范政府行为

我国历史上是一个集权的社会,又搞了几十年的计划经济,政府十分强大,无所不能,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政府虽然在市场经济起步时没有我国强大,但他们同样是先规范政府的行为,把政府的行为限制在一个能够发挥政府的比较优势、其他主体无力而为、市场的高效运行又必需的范围之内。例如保护产权,制定和保证规则的执行,保证市场的有序运行,提供公共产品、包括社会安全和资源环境保护,健康稳定的宏观经济政策等。我们的问题很大程度上在于本来应当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如公平进入、竞争秩序的规范和保护、激励创新的环境等,政府往往做得不够。另一方面政府又做了很多在市场经济下政府错位的事,例如很多地方政府直接扮演市场经济主体,用行政力量强行推进农民上楼和所谓的城市化等。特别是过于频繁,过于强硬的宏观调控,使市场主体坐上过山车,都不宜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市经济下的宏观调控是二次的,相对消极的。人们常说市场经济有缺陷,但政府也存在着信息和知识方面的问题。在市场经济下政府扮演着重要角色,有积极作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尤其如此。但确实有一个怎样发挥作用,在哪些领域发挥作用的问题。只有市场在市场的轨道上,政府在政府的轨道上各自发挥各自应有的作用,才有最佳的市场经济的体制效应。没有政府行为的规范就没有其他主体行为的规范。我国自然经济和计划经济的历史太深厚了,在很多方面已形成惯性。高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旗帜,必须改改我们的习惯。

参考文献: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纲.刘炳英著.中央党校出版社;1998

[2]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人民日报,201211.8

关于市场经济的毛概论文篇二

《关于市场经济与法治经济的辩证思考》

[摘要]所谓市场经济就是充分发挥市场规律的作用,实现资源的配置。市场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法治,法治经济是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市场经济的发展必将走向法治社会。

[关键词]市场经济;法治;法制经济;法治社会;辩证思考

一、市场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法治

所谓市场经济就是充分发挥市场规律的作用,实现资源的配置。市场经济的发展就是在自由、平等的基础上寻求利润的最大化。市场经济要求每一个市场活动主体都具有足够的活力,都能自主地充分展现自己的活力,全面实现自己在各个方面的能力与价值。为此,市场经济主体就会不断寻求自由,比如人身自由、财产自由和契约自由等等。没有这些自由,就不成其为市场经济。但是市场经济中的自由,不是能够自我保护和保证的,它会受到来自多个方面的破坏:相对的市场经济主体对自由的侵犯,自身对于自由的滥用,政府或者国家对于个体自由的侵犯。这三个方面有任何一个方面被放任,都可能毁坏整个自由。要制约其中的每一因素,只有法律是不行的,还必须要有法治。因为没有与理性形成互动的法律,大多只能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这样的法律只能产生一些短期效应。有时它甚至会损害经济主体的自由。只有在法治国家中,法律才是保障自由的法宝,才是实现自由的途径。

首先,法治为自由设置范围和轨道,以便市场经济主体充分享有自由而又不至于滥用自由。

其次,法治制裁侵犯他人自由的违法犯罪,而且对于侵犯他人自由权利者无一例外地加以制裁,防止对于自由的侵犯,保护自由。

再次,法治或法治国家严格约束权力本身,防止国家权力的放任,使自由没有来自国家的威胁或者侵犯。如果说前两个方面,在非法治状态中还可以勉强做到的话,那么,第三个方面就非法治或法治国家而不能为。

市场经济主体为了充分展现自己的活力,全面实现自己在各个方面的能力与价值,还要求平等。他们为了取得与其他主体同等的机遇,就一定会要求与其他主体一样具有平等的发展权利。平等的发展权利是任何市场经济主体都需要,都应当具有的。虽然市场经济讲求的价值规律对于任何主体都是平等的,但是在具体的市场行为中,靠市场本身并不能实现市场经济主体的平等。这就需要能满足市场经济平等要求的一视同仁的法律规则,但仅有记录或确认这些规则的法制是不够的。要真正实现市场经济的平等,必须要有法治来保障。

二、法治经济是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

我国的市场经济是从自然经济和产品经济发展而来,而且与它们有很大的不同。自然经济主要依赖的调整手段是伦理,它又称伦理经济;产品经济主要依赖的调整手段是行政,又称为行政经济;市场经济的调整手段主要是法律,又称法治经济。其实,每一种经济体制都有它自身的特点,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之中,都会导致一些在其他经济体制中不会产生或难以产生的社会问题。市场经济也会带来一些不同于自然经济和计划经济的社会问题。经济的市场化,以及市场经济的形成,必然导致经济活动比历史上任何时代都更加纷繁。交易规模扩大、交易频率加快,各种经济纠纷会纷至沓来。面对不断激增的经济矛盾与纠葛,模糊的伦理手段已无济于事,机械的行政手段又有碍发展,只有法律手段才可能为其提供既有严格规则又有自由活力的现实道路。严格的以法律作为最高准则――坚持法律至上的社会观念,就成为了现实的期望。于是,法律开始对市场经济的主体予以确认,对市场经济的运行予以调整,对市场经济的发展予以保护。具体地说,法律对市场经济主体的成立条件、法律资格、权利义务都予以具体规定。法在市场经济中的主要任务就是如何保障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市场生产要素的流动,再不是由政府计划、配额、分配,而是在市场中自由地进行。法为市场提供完备的运行规则,确保纷繁的市场能有序地运转。市场经济中的各项权利须依法行使,各项义务须依法履行。市场经济中的各种越轨行为都由法予以界定,予以处罚。当然这并不是说,市场经济就不需要道德和行政的手段,相反它更是对道德和行政手段的充分利用。为此,市场经济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法治经济。

三、市场经济的发展必将走向法治社会

市场经济的发展最终会突破国界的,经济的全球化是不可阻挡的趋势,这是市场经济本身的规律使然。也就是说,法治国家只是法治发展的首要阶段,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法治国家还要走向法治社会。只有法治社会才能完全满足市场经济对于法治的需求。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在法治国家也不能完全满足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的时候,如果法治的发展能够提供进入法治社会的现实可能性,法治就会适应市场经济等各个方面的要求由法治国家向法治社会过度,从而为市场经济提供更好的制度背景和社会背景。那时的法治就会在更广泛、更深刻的意义上促进市场经济的进步发展。但是目前我们也已看到,全球法治状态的形成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国家的贫富差别、不同的经济形态、不同的法律等等都在阻挠其形成。

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我国不仅有内部的问题,更面临着国际上的挑战。权钱交易,政治腐败在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今天,无时不在阻碍健康经济秩序的建构。法治的行成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而在这一过程中,对“善法”的追寻要受到方方面面的限制,而法律对市场的干预有时也会妨碍经济的发展。我们不能仅仅强调法律的功能作用,法律更要体现自身的本质,表达出自由、平等、公正的理念。如果把法律理解为只是一种为达到目的的工具,作为制定法律的政府就有可能为了需要随意制定法律,这将是很危险的。这不仅与法治国家的理念背离,而且有可能违背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危害市场经济的有序发展。市场经济应该是法治经济,这是市场经济自始自终的追求。

参考文献:

[1]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2]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3]李龙:依法治国方略实施问题研究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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