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记账法的优点是_会计中的记账法

发布时间:2017-06-07 14:56

借贷记账法的存在已有几百年的历史,传入到中国也有近二百年的历史,它的存在有一定的历史原因与理论基础,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现代信息社会。下面小编就为大家解开借贷记账法的优点是,希望能帮到你。

借贷记账法的优点是

1 在账户中,用借和贷作为记账符号

借贷记账法以借和贷作为记账符号,把每个科目所属账户的账?都区分借方、贷方和余额三栏。借方在左,贷方在右,以反映资金的增减变化情况。

借贷记账法使用的借、贷二字,已同本来的字意(即借主、贷主)相脱节,演变成了一对单纯的记账符号,有其专门的含义。猎、贷的含义因账户性质不同而恰好相反。在资产类(成本类、费用类账户)中,借表示增加,贷表示减少;而在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类(收益类账户)中,借表示减少,贷表示增力口。

2 以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作为记账规则

根据复式记账原理,对每项经济业务都要以相等金额,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联系的账户中进行登记。记账时,对每项经济业务必须用相等金额,一方面已人1个或几个有关账户的借方,另一方面记人1个或几个有关账户的贷方,记人借方贷户与贷方账户的数额必然相等,这就形成了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3 以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记账规则进行试算平衡

由于借贷记账法在处理每一笔经济业务时,都必须遵循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记账规则,记账方向相反,金额相等。因此,在一定时期内(如1个月),所有账户的借贷发生额双方合计必然相等;所有账户的借方期末余额合计数与贷方期末余额计数也必然是相等的。其试算平衡公式是:

期初借方余额合计二期初贷方余额合计

本借方发生额合计=本期贷方发生额合计

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期末贷方余额合计

利用这种平衡关系,就可以检查各账户记录是否正确,以提高会计核算的质量。

4 可以设置和运用双重性质的账户

在借贷记账法下,账户按经济性质一般分为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三类。但为了灵活地处理账务,也可以设置和运用,既可以是资产又可以是负债的双重性质的账户(共同性账户),如设置待处理财产授意等账户。

借贷记账法的账户设置

在借贷记账法下,账户的设置基本上可分为资产(包括费用)类和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包括收入)类两大类别。

资产类账户的借方登记增加额,贷方登记减少额,一般为借方余额(账户余额一般在增加方,下同)。

资产类账户的期末余额公式为:期末借方余额=期初借方余额十本期借方发生额一本期贷方发生额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类账户的贷方登记增加额,借方登记减少额,一般为贷方余额。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类账户的期末余额公式为:期末贷方余额=期初贷方余额+本期贷方发生额一本期借方发生额。

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

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可以概括为: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第一,任何一笔经济业务都必须同时分别记录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账户中去;

第二,所记录的账户可以是同类账户,也可以是不同类账户,但必须是两个记账方向,既不能都记入借方,也不能都记入贷方;

第三,记入借方的金额必须等于记入贷方的金额。

借贷记账法是复式记账法的一种。它是以“借”、“贷”为记账符号,以“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会计等式为理论依据,以“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为记账规则的一种科学复式记账法。

借贷记账法以“借”、“贷”二字作为记账符号,并不是“纯粹的”、“抽象的”记账符号,而是具有深刻经济内涵的科学的记账符号。从字面涵义上看,“借”、“贷”二字的确是历史的产物,其最初的涵义同债权和债务有关。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借贷记账法得到广泛的运用,记账对象不再局限于债权、债务关系,而是扩大到要记录财产物资增减变化和计算经营损益。原来仅限于记录债权、债务关系的“借”、“贷”二字已不能概括经济活动的全部内容。它表示的内容应该包括全部经济活动资金运动变化的来龙去脉,它们逐渐失去了原来字面上的涵义,并在原来涵义的基础上进一步升华,获得了新的经济涵义:

第一,代表账户中两个固定的部位。一切账户,均需设置两个部位记录某一具体经济事项数量上的增减变化(来龙去脉),账户的左方一律称为借方,账户的右方一律称为贷方。

第二,具有一定的确切的深刻的经济涵义。“贷”字表示资金运动的“起点”(出发点),即表示会计主体所拥有的资金(某一具体财产物资的货币表现)的“来龙”(资金从哪里来);“借”字表示资金运动的“驻点”(即短暂停留点,因资金运动在理论上没有终点),即表示会计主体所拥有的资金的“去脉”(资金的用途、去向或存在形态)。这是由资金运动的内在本质决定的。会计既然要全面反映与揭示会计主体的资金运动,在记账方法上就必须体现资金运动的本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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