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3新疆巴楚暴力恐怖事件

发布时间:2017-06-02 10:26

“4.23新疆巴楚暴力恐怖案件”一般是指“4·23新疆巴楚暴力恐怖事件”。2013年4月23日13时30分,新疆喀什巴楚县色力布亚镇3名社区工作人员到居民家中走访,在一居民家中发现多名可疑人员和管制刀具,遂用电话向上级报告,之后被藏匿于屋内的暴徒控制。下文是关于4·23新疆巴楚暴力恐怖事件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

4·23新疆巴楚暴力恐怖事件发生细节

新疆喀什巴楚县2013年4月23日发生严重暴力恐怖事件,15名民警、社区工作人员在发现并置 多名携带管制刀具的可疑人员时遭暴徒袭杀,警方共击毙6名暴徒,抓获8人。当地官员透露,事件是一伙正预谋策划袭击的恐怖暴力团伙因偶然因素阴谋败露,设伏杀害民警及社区人员的恶性事件。

媒体报道

然而在西方媒体口中,事件只是“一贯动荡的中国西部又一起暴力冲突”,其“恐怖性质”仅是中国官方的一种描述。“世维会”扰乱视听的说辞则被一些西方媒体引述。在中国学者看来,西方媒体在报道中国反恐时的暧昧模糊并不令人意外,此事更多是给中国人提了醒:像波士顿爆炸案那样惊扰西方社会的恐怖活动并非远在天边,反恐仍是中国社会任重道远的一项投入。

目击者

“我今天已接了很多询问情况的电话,”色力布亚镇中心经营餐馆的王先生稍显不耐烦。他说,事发地点有两个现场,距离他的餐馆都不远。事发时,当地人躲在家中不敢出门,事后他的餐馆也关了门。在武警、特警进驻并处置事态后,24日镇上已经一切如常,餐馆也恢复营业了。王先生说,事件中遇害的人包括镇上派出所所长,他不久前还在餐馆里吃过饭,“他是英雄啊”。

官员回应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一名知情官员透露了事件的相关细节。据他描述,3名社区工作人员正常进行民居走访时正好撞上恐怖暴力分子聚在一起观看境外流入的恐怖活动视频,现场还发现大量管制刀具。由于大家平日里都是乡亲,工作人员一边试图稳住对方情绪,一边悄悄向派出所报案。接到报告的派出所所长带着联防队员及社区工作人员赶到现场时,3名被控工作人员已经被杀害。赶来的众人遭多名暴徒持1.2米长刀具伏击,唯一携带手枪的派出所所长打光了6颗子弹,仍未能突围,众人被逼入一个房间。暴徒随后堵死房 门,灌入汽油,并纵火将众人活活烧死。据悉,遇害者中包括色力布亚镇副镇长 孙超(蒙古族)。

“恐怖分子可能设了诡计。”这是谈及此事的多名当地安全官员的共同说法。当地有传闻说,3名社区工作人员是在暴徒胁迫下报的案,将民警等人引到暴徒设伏的另一地点杀害,但这无法证实。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外宣办主任侯汉敏说,这起恐怖暴力事件特征非常明显,行凶的是一个以家族血缘为纽带的恐怖暴力团伙,受害者包括维吾尔族在内的多个民族,并且施暴者与受害者平日里是生活在同一社区的乡亲,受害者甚至没有想到会遭遇乡亲如此杀手。

一位 应急管理专家说,此事虽然事发偶然,但从积极层面看,事件体现出新疆地区社区排查的作用,一颗暗藏的恐怖炸弹被提前触发,避免了未来可能出现的伤亡更大、对社会冲击更强烈的恐怖事件,但牺牲这么多人,“代价太大了”。

4·23新疆巴楚暴力恐怖事件案件审理

法庭审理

法庭审理查明,自2008年3月以来,木萨·艾散等五名被告人与暴力恐怖团伙成员喀斯木·麦麦提等人多次进行宣扬宗教极端思想的非法宗教活动,收听观看境外恐怖组织煽动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音视频,为实施暴力恐怖活动印制大量宣扬宗教极端、暴力恐怖思想的反动书籍,购置器材进行暴恐体能技能训练,制作砍刀等凶器和用于暴恐活动的旗帜、标识,购买了大量制爆原料,先后制造10枚爆炸装置并进行了试爆。

2013年3月8日,喀斯木·麦麦提、被告人木萨·艾散成立了暴力恐怖组织,喀斯木·麦麦提为主要头目,被告人木萨·艾散负责制造爆炸装置和作案工具,被告人拜克热·外力负责提供制爆原材料。其后,被告人木萨·艾散伙同喀斯木·麦麦提多次组织被告人吾斯曼· 买买提、塔依尔·吾布力等恐怖组织成员进行非法宗教活动、暴恐训练、制爆试爆,并录像记录训练过程。

2013年4月23日13时许,巴楚县色力布亚镇派出所民警同社区工作人员到该镇英巴扎社区居民苏坦尼斯甫·吐拉丁(另案处理)家入户走访时,发现屋内人员、物品可疑,遂将情况报告派出所和社区。恐怖组织成员艾比布拉·巴拉提借机溜出向喀斯木·麦麦提等人报信。色力布亚镇派出所所长任昌举及社区工作人员接报先后来到现场处置。喀斯木·麦麦提、被告人木萨·艾散等人感到罪行即将败露,随即带领被告人热合曼·吾甫尔等人手持砍刀等凶器冲入苏坦尼斯甫·吐拉丁家院内,伙同院内的恐怖组织成员疯狂砍杀现场民警和社区工作人员,当场杀害3名女性社区工作人员,并将任昌举等人逼入院内一房间。被告人木萨·艾散同其他恐怖组织成员向该房间泼洒汽油点火焚烧,致任昌举等9名民警和社区工作人员被当场烧死。之后,被告人木萨·艾散伙同其他恐怖组织成员冲出院子,手持砍刀追砍前来处置的人员,致镇派出所教导员买买提明·吾布力当场死亡,一名协警受伤,并损毁停放在附近的三辆汽车。

喀斯木·麦麦提等暴徒持斧头、砍刀等凶器冲入商贸市场,砍杀前来处置的派出所民警及镇政府干部,致两人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后喀斯木·麦麦提等人又闯入色力布亚镇派出所放火。在行凶、放火过程中,喀斯木·麦麦提等6名暴徒被当场击毙,艾比布拉·巴拉提被击伤当场抓获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当晚,被告人吾斯曼·买买提伙同他人将该组织藏匿的制爆物品转移。“4·23”暴力恐怖案件共造成民警和社区工作人员15人死亡、3人受伤及财产重大损失。

上述犯罪事实有现场提取的作案凶器、爆炸物及制爆原材料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鉴定意见、现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等证据证实,5名被告人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庭审理认为,木萨·艾散等5名被告人多次从事非法宗教活动,收听观看暴力恐怖音视频,积极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进行暴力恐怖训练,制造爆炸物、制作刀具等犯罪工具,策划实施暴力恐怖活动。在罪行败露后,伙同其他恐怖组织成员杀害民警和社区工作人员,手段极其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应依法严惩。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庭审理过程中,依法保障了被告人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出庭为其提供辩护,社会各界群众旁听了庭审。

一审判决

2013年8月12日,新疆喀什地区 中级人民法院对巴楚“4·23”暴力恐怖案件中木萨·艾散等5名被告人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分别以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木萨·艾散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参加恐怖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热合曼·吾甫尔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参加恐怖组织罪、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拜克热·外力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参加恐怖组织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吾斯曼·买买提、塔依尔·吾布力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有期徒刑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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