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消防官兵待遇:消防员是“弱势群体”

发布时间:2016-11-14 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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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消防员(消防队员、武警消防兵)为政府或民间团体所成立的救火救人团体成员。通常是一个国家所成立专门司职于灭火及救援等事项的专门部门最底层的分枝,为站在第一线的政府机关;消防员即为其中成员。一些热心的民间人士也会在政府的许可下成立民间的消防队,简称义消,一般皆为服务性质,热心服务大众,属志工类型。消防是高危险的工作,存在比较高的殉职机会率。

不客气的说,我国消防员是一个十足的“弱势群体”。这里的“弱势”,并不是指这个群体在公民权利方面的弱,而是指,这个群体面临的复杂、危险、难以预测的任务最多,但却基本都存在年龄小、经验不足的现象。我国消防员在待遇并不高的情况下非常敬业,乐于奉公,但是,不容忽视的问题是,这个群体同样需要经验的积累,需要面对复杂严峻的救火形势时做出更为准确的分析与判断,也需要用更加安全的方式去消除隐患。

2015消防官兵待遇:消防员是“弱势群体”

消防队员严重年轻化,严重削弱了这个群体本应该具有的反应与处置力,因此也容易出现种种安全问题。如果分析一下我国的消防队员就不难发现,我们的消防队员年龄都非常年轻,超过30者,都聊聊无几。据《人民公安》杂志报道,2006年以来,全国牺牲消防官兵平均年龄24岁,最小的仅为18岁。而这一切的根源就在于我国消防员制度的体制性弊病——兵役化。

兵役化将我国消防员职业定义成一种短期的服役职业,这决定了消防员永远年轻也永远经验不足的特点。然而,《消防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消防组织建设,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但是,就实际情况而言,“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却基本不存在。我国的消防组织也基本上只有一种形式——隶属于公安或武警部队。消防队员也基本由两部分人构成:一是,服兵役者即义务兵和少量的志愿兵;二是,临时聘用人员即临时工。显然,这样的人员结构组成的消防队伍,更像是一个永远年轻的“新兵营”。

在中国频发的火灾事故中牺牲的消防战士,能不能学习借鉴国外消防体制以及管理。避免国内再次出现同样的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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