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工承包合同样本

发布时间:2017-02-22 22:00

木工是为业主完成房屋装修过程中的各项木质工程的工种,那么签订木工承包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木工承包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木工承包合同范文一

乙方: 身份证号:

为保证双方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工事项协调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施工内容:

1.工程名称:

2.工程内容:模板人工费工程

二、承包方式:

1.承包按平米包干,按展开面积/平方米。楼梯上浮/平方米,电梯上浮 2 元/平方米,非标准层 元/平米,车库 元/平方米,以实际施工图纸面积为准。

2. 房租水电,木工文明施工,钉子,双面胶,按建筑面积甲方另外补助给乙方0.5元/平方米,并附加到合同包工价格内。(不含模板方料,钢管,扣件,PVC管、水泥支撑,螺杆螺帽,电焊机,步步紧,圆盘锯,切割机,此外工地禁止使用铁丝和拼缝胶带。)

3.乙方自备工具(电锯、电钻,水平仪,手锯,线坠,撬棍,卷尺、扳手,钉锤,施工线,施工电线、墨汁、安全帽、雨衣,油漆化笔等其他木工施工工具,机械维修费用自理)。

4.承包内容:

乙方所承担本工程范围内木工所有模板制作,安装,加固,校正和守模及拆除,包括垫层,筏板,后浇带,圈梁,现浇梁板柱,线条,阳台栏板,构造柱,女儿墙,水暖洞口,卫生间吊模,电梯井电盒模板以及电梯井支撑加固架,定位筋切割和焊接。

5.管理内容:

①进场后必须提交真实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管理人员及时造好花名册方便予以购买保险。 ②无论班组任何人员如有偷、盗工地材料,罚款及后果由承包人承担,每次罚款贰仟元且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③管理人员施工前必须看清图纸,有不明确地部分时与项目部沟通,严禁混淆施工,如发现施工过程中由管理人员疏忽导致的返工,管理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④管理人员在人员配备后及时依据图纸进行合理的承包区域划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零工。达到标准层后杜绝一切零工出现。施工过程中及时做好指导、协调、跟踪工作,并记录好施工日记。材料计划提前三天上报材料部门,为施工进度做好一切铺垫。

⑤管理人员如遇到工地特殊事宜独立不能决定的应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如需购买机械,材料等要保留好完整发票,并做好出库登记。施工所产生的点工,要做好记录且必须明确到个人,日期以及金额等。工程完成后应精确无误的计算出所有工程量并做好核算上报给有关领导。

三、质量标准:合格且符合公司验收才能进行下步施工

1.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图纸不明确不允许施工。

2.对工程质量超出允许偏差±0.5Cm,乙方必须及时整改,如不服从安排且不整改由甲方派人,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双倍承担。

3. 墙柱门头包模板为1.5Cm,不允许9Cm和5Cm制模,电梯井内模板阴角螺杆加固孔距离为20-25Cm,剪力墙靠门头部分加固距离为15Cm。外墙,楼梯,电梯底部必须粘贴双面胶且加固锁脚螺杆防止漏浆暴模。

4.浇筑混泥土前外墙四周大角必须谨慎加固校正,如楼层较高必须增加剪刀架,扫地杆,双排螺帽等,如不按管理人员要求加固的,发生严重跑模、胀模、爆模达到要凿混泥土的情况,所有责任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并予以罚款。接头部分超过1Cm要及时修补,粉抹,如通知后故意拖延未及时处理影响到公司领导检查所产生的罚款由乙方和管理人员一起承担。

5. 每层施工完成后顶板的废料锯沫必须在监理验筋前清理干净,浇筑混泥土时守模要对墙脚混泥土随机清理,防止混泥土凝固后模板被拆坏。随时要注意外架及底层掉落的废料,模板裁完后电锯旁的废料,拆除模板后楼层的废料都要及时清理。在非特殊钢筋障碍情况下,严禁不使用PVC管对螺杆造成损坏,所造成拆模后墙体断裂的螺杆必须由乙方打磨干净。

6. 待主体封顶工程结束后钉子必须起掉,板、木分离,扣件分离,所有钢管扣件等建材必须各自分类堆码整齐,且堆码不能防碍车子进出和施工程序,因材料不分类,不堆码所产生的零工由乙方严格承担。

四、安全标准:安全无事故施工

1.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管理人员做好班前安全交底,做到“三不伤害”,杜绝一切事故发生。因违反操作规程施工,发生伤亡事故除追究乙方责任外,并按有关规定罚款,造成经济损失及严重后果,乙方自负。

2. 使用小型机械:电锯、碘钨灯时,要注意用电设施的接线是否正确、安全、电线是否损坏老化、开裂、裸露等,使用时要正确操作,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电线。

3. 乙方在工程施工中,严禁方料模板等建筑材料随意乱抛,乱扔,必须通过升降机上下运输,保持工地整洁,否则发生安全事故和费用,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材料管理:

1.执行材料消耗定额,严禁施工完成后现场到处是螺杆,螺帽,步步紧,PVC管,水泥支撑,钉子等其他建材,施工完成后必须有序的收拾干净,要做到节约为本,提高自身素质。

2.限额领料,如施工需要要提前予以汇报批准,在材料具备的情况下,不得随意乱锯方料,模板,切割钢管,如被上级领导拍照取证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 所有材料新材料进施工现场

六、现场管理:

1.施工现场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乙方不予清理的甲方另行安排,所发生的费用加倍从乙方承包费中扣取。乙方人员上班必须戴安全帽,否则每人每次罚款50元。

2.公司负责乙方所有木工的材料运到现场,乙方必须负责配合管理人员卸车,严禁因材料导致冲突发生打架斗殴,一经发现严惩不贷。

3.工程进度需要加班,无条件加班,如在合理的工期内不能满足工期需要,乙方必须自行加入人员进行突击,如不配合则由甲方安排人员,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现场文明施工

1. 严禁随地大小便,如被发现乙方承担所有罚款及清扫楼层处分。

2. 严禁打架斗殴,一经发生参与人员将各自承担项目部罚款并自行负责所有医药治疗费用,因打架斗殴造成人员伤亡由乙方自己负担全部责任并不予赔偿,此条例将严格执行。

八、违约赔付责任:

1. 如因乙方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合作,必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不得无故耽误工期。

2. 在施工过程中如乙方未通知甲方突然不干或因线条,接点变化,班组纠纷等故意挑事造成无故停工的,将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并按70%工程量结算并予以清场。

3.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造成工伤事故,所产生的合理费用将由甲方承担,如事故较为严重造成伤残的则由甲方和公司商议后决定合理的赔付标准及误工费,如对处理结果有异议,乙方可通过正规伤残鉴定机构鉴定伤残等级后,凭借双方签署的合同通过司法途径进行解决。坚决抵制一切故意敲诈行为,一经发现立即移交至公安刑警部门。

4. 如发生特殊经济纠纷时,乙方应立即与甲方及上级领导沟通商议解决,严禁对项目部、马路、泵车、工地大门进行封,堵,严禁攀爬塔吊,严禁切断塔吊电源,如发生以上行为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并对挑事者追究其严重的法律刑事责任。

5.对不按工地要求和违反工序施工造成其它工种窝工损失,由造成者(乙方)负责。

6.双方合同签署后,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二次涨价或降价,签订合同后严格按合同执行,若任何一方在签署合同前不能达成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将不产生劳务关系。

7.若由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窝工、停工,工期相应合理顺延。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商定后予以补充。

十、付款方式

1. 甲方每个月支付乙方生活费按人均1000元/月,如须预支其他费用将提前10天通知甲方,每次借支必须办理好借支手续。

2. 如达到公司接点支付工程款时,甲方按已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给乙方,剩余部分主体封顶材料清理完毕后30天内支付完毕,在无纠纷情况下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拖欠乙方工资。

3. 如遇特殊情况,未拆除模板按承包价格30%扣除,且未拆模胀模部分按实际点工扣除。

4. 如遇本工地零工需要:男220元/天,女180元/天,此内部外工地调动补助20元/天。 十一、合同终止条件:

1. 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各项指标,甲方付清承包费用后合同自然终止。

2. 甲方中途辞退乙方或乙方中因特殊原因不干,本合同随之终止。

3.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订后各留一份且合同具有严格的法律效益。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木工承包合同范文二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依照《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现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 万源市新店高山移民安置房 木工、模板及支撑制作、安装及其它相关工作和所有消耗材料、机械设备、工具等承包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万源市新店高山移民安置房

工程地点: 万源市新店乡

第二条 工程承包单价及范围

1、按建筑面积/m2进行费用结算(坡屋面按水平投影计算增加工程量);

2、工程承包范围为本工程及与本工程相关的木工、模板、支撑的制、安及其它工作(包括辅助材料)。

包括木工制作、安装、搭拆、吊运、转运、对拉杆、穿墙管、蝴蝶扣、火钩、钉子、铁丝、封口胶、安全带、安全帽、设备、工具、清理、清扫等,并包括夜、雨天加班费用。

第三条、工程工期

1、工期要求:

如甲方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正常运行,由甲方负责,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不能满足要求,由乙方负责并赔偿甲方损失。

2、乙方应编制该工程从开工至竣工验收时的施工进度计划(并报甲方审核后照进度计划严格实施),并执行甲方的进度计划安排(包括新调整的进度计划)。

3、若延期一天工期,罚款元;提前一天奖励

第五条 工程质量标准

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工程标准,力争优良。

第六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 负责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 产、文明施工监督、检查和验收。

2、 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3、 根据工程进度情况要求乙方增减施工人数,满足施工生产 需要。对施工质量低劣、技术差、不服从指挥、有违法乱纪不符合行业规定行为的人员予以教育、处罚和清退。

4、 按双方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务费用及进度款。

5、 协助乙方办理现场施工人员出入证件、购置服装、购置“三保”设备。

第七条 乙方责任与义务

1、 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建筑单位(业主方)、监理 单位和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文明施工,做好上岗前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防止事故发生,并做好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等“三级”教育工作。

2、 严格按照该工程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操作规程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对本工程劳务承包范围的所有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根据业主或甲方的计划要求(包括调整后的计划),合理组织,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和工期。乙方须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工期拖延罚款及各种损失。同时依法承担相应风险和安全事故的责任。

3、 乙方自身配备的管理人员、技术员、安全员坚守岗位。技 术工人必须按国家规定持证上岗。所有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的原件交给甲方统一管理 ,以便备查。

4、 服从甲方和业主的监督、检查、管理;接受甲方和业主有 关人员对质量、进度、技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接受甲方随时检查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5、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及已完工程 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应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6、 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设备并自行妥善保管。

7、 按国家政策规定与每个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合 同所约定的条款,按时支付务工人员工资(务工人员工资每月造册备案,每月25日交于甲方资料员处),并承担因此项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纠纷或当地建设行政部门的处罚及责任后果。

8、 为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合格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用品 (如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手套及其它相关的防护用品),违反规定时按相关制度处罚。

9、 进场施工人员要求具备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技术熟练 等条件;禁止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55岁以上的老人及体弱病残人员进场施工;禁止使用不法人员,乙方应承担因使用以上不合格人员而引起的责任和后果。

10、 甲方在资金暂时不到位时,乙方应尽量对其施工人员做好 解释工作。若未按期拨付工程款,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八条 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及返还

1、 为有效履行该工程劳务承包合同,在签订本劳务承包合同时,乙方自愿向甲方缴纳该工程的劳务履约保证金壹万元整(此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2、 该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对该工程的劳务承包有效履行的保 障。

3、 履约保证金的返还:

主体竣工验收合格后返还。

第九条 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 甲方应集中组织对乙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 施工、环境保护以及相关制度等方面的教育;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监督、监控乙方的相关工作实施情况,使其体系有效运行。

2、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 施工标准进行施工;在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方面须达到相关规定标准、目标和要求。加强对现场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安全措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及违章操作造成事故,承担一切责任后果和经济费用。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甲方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事故进行处理。

3、 乙方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 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符合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维护甲方良好的企业形象,并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4、 加强现场管理,采取一切适当的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环境, 限制由施工工作引起的噪音或其它污染;避免对公众及第三方财产造成损害和妨碍。

第十条 材料、设备的管理

乙方自备材料、设备,根据工程进度需要,由乙方有计划 的自行安排。

第十一条 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

按月进度拨付已完工程量的工程款80%;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除留质量保修金5%,其余工程款在国家规定的保险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第十二条 施工验收

1、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施工完毕,甲方应及时对乙方施工成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再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作业;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业主、监理等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应无条件无偿维修。

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

第十四条 保险

1、 保险费用由甲方负责。

2、 保险事故发生时,甲、乙双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 损失;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伍万元以内。

第十五条 争议

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的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否则,双方可以到合同签订所在地的劳动部门申请仲裁或直接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

2、发生争议后,在甲乙双方未协商一致时,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 人力不可抗力的因素执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当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没有相应标准时,执行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

2、 人力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现场负责人,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为减少损失而采取措施发生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负责。

3、 因不可抗力事件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十七 补充条款

1、 施工用电:甲方负责将电接至施工现场三级配电箱内。 第十八条 合同未尽事宜,本着公平公正协商解决。

第十九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乙双方签字 、盖章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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