兑山的安置房有房产证吗?购买安置房有风险吗
安置房具有价格较便宜的特点,一些人会考虑将安置房作为投资用,等待其升值空间。但是,任何事物都有利弊,购房者也应该看到安置房的特殊性,了解安置房的相关政策,才能够规避风险。兑山的安置房有房产证吗?购买安置房有风险吗,就让小编带大家来了解一下吧。
兑山的安置房有房产证吗?
1、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
2、安置房有房产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政府分配的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房产属个人所有,但五年内不得上市,五年后可办理房产证;另一种是房产开发公司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与一般商品房没有区别,可自由上市,可以按照程序办理房产证。
在兑山购买安置房有风险吗
1、政策因素。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2、价格因素。
目前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大多是在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况下转让买卖的。由于从订立安置协议到房屋交付,中间间隔时间长、变化大,特别是价格不断上涨,到交房时的价格可能相差近千元,拆迁户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失,因此拒绝交房,要求涨价,最终导致双方的矛盾加剧,引起诉讼。
3、人的因素。
共有人,是拆迁安置房买卖风险的最大制造者。他们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共有人会以《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第4项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及第6项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为由,请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禁止转让尚未确权发证的房地产,其立法目的就是为制止来源不明、权属不清的房地产转让。而当事人之间的拆迁房买卖合同在订立合同时就来源明确、权属清楚,拆迁户主张合同无效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为保护交易安全,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以上就是兑山的安置房有房产证吗?购买安置房有风险吗的内容,你清楚了吗。在买房过程中必须要保持一颗清醒的头脑,谨慎小心。对于一些模糊化的概念或是政策,应当咨询有关部门或专家后再决定,避免白白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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