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医保查询个人账户

发布时间:2017-06-18 15:01

绍兴如何查询自己的医保个人账户?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绍兴医保查询个人账户,希望对您有帮助。

绍兴医保查询个人账户如下

网站:http://www.zjsx.si.gov.cn

绍兴医保卡余额查询电话

绍兴市医疗保险中心统一查询电话(0575)12333,同时可以咨询医保卡定点医院、医疗保险办理、医疗保险补缴(补交)、医疗保险转移等问题的查询。

绍兴医保卡余额上门查询

绍兴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医疗工伤生育待遇审核处)

简介:绍兴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属副县(处)级全民事业单位,于2001年3月由原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处、机关事业保险管理处、农村养老保险管理处、公费医疗办公室等四家单位合并组建。负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城镇居民和未成年人医疗保障、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等业务工作。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铁甲营2号(军分区对面)416室

电话:0575-85140574、88907148

传真:0575-88907189

邮编:312000

绍兴医疗保险报销指南

城镇职工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起付标准:三级医疗机构800元,二级医疗机构600元,其他医疗机构和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乡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及所辖服务站(以下简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00元。

住院次数起付标准:同一医保年度内第二次住院的,第二次起付标准以入住医院起付标准的50%计算,第三次住院起不再计算起付标准;

报销比例:

一个医保年度内,绍兴市本级参保人员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

1、起付标准至5万元:

(1)、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的,在职职工报销85%,退休人员报销90%;

(2)、在其他医疗机构医疗的,在职职工报销80%,退休人员报销85%;

2、5万元至10万元:

(1)、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的,在职职工报销90%,退休人员报销95%

(2)、在其他医疗机构医疗的,在职职工报销85%,退休人员报销90%;

3、10万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

在职职工报销90%,退休人员报销95%。

注:一个医保年度内,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累计最高支付限额现为24万元。

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起付标准:400元;

报销比例:

一个医保年度内,绍兴市区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

起付标准400元以上、最高支付限额5000元以下部分,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的,在职职工报销70%,退休人员报销80%;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医疗的,在职职工报销60%,退休人员报销70%。

城乡居民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起付标准:三级医疗机构 800元,二级医疗机构600元,其他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00元。特殊病种门诊的起付标准为400元。

住院次数起付标准:同一医保年度内多次住院的,第二次起付标准以入住医院起付标准的50%计算,第三次住院起不再计算起付标准。

报销比例:

(一)成年人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的报销80%,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医疗的报销75%;

(二)未成年人(学生)起付标准以上至6万元部分,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的报销85%,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医疗的报销80%;6万元以上至20万元部分,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的报销95%,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医疗的报销90%。

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一个医保年度内,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通门诊医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30%,其中中药饮片及中医诊疗项目费用报销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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