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子女抚养权起诉状

发布时间:2017-06-21 19:33

导语:孩子是每一个家庭的希望,也是祖国的希望,让每个孩子都拥有幸福的童年,不仅是每一个家长的责任,也是社会的责任。为了孩子能在更有利的生活环境下健康成长,父母对待抚养权一定要慎重。 无论怎么样,最后都需要法院裁定确认更孩子抚养权协议,才具有法律效力。

非婚子女抚养权起诉状

非婚子女抚养权起诉状一

原告:李×,女, ×年×月×日出生,汉族,某市人,公司职员。

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某楼 联系电话:

被告:史×,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某市人,北京市某区某地。

住所地:北京市某区某室 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原被告的子女史某由原告抚养。

2.被告每月支付原告子女抚养费1000元整。

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被告未婚生育一子。后因感情不和,原被告分居两地。约定儿子由父亲史某抚养,母亲李某在不影响儿子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前提下,可随时探望。并约定:儿子在寒暑假期间,由母亲接走抚养。若此条款不能履行,则儿子的抚养权可变更为由女方抚养。

两人分开后,被告将孩子送到农村老家,托给孩子的爷爷奶奶来抚养。此后,原告每次探望儿子都遭到无理拒绝。07年暑假原告去接孩子,孩子爷爷竟然将孩子藏了起来。拒绝让原告接走抚养。原告从两人分开至今仅见到过孩子一次。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被告把儿子放在农村老家,并拒绝让原告探望和抚养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协议的约定。该行为不利于儿子的学习与成长,并严重损害了原告对儿子的抚养权和探望权。原告作为母亲思儿心切,经常以泪洗面。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诉至贵院,望贵院判决儿子由原告抚养。

此致

北京市某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非婚子女抚养权起诉状二

原告:______,女,汉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住:_____省_____县_____镇_____,联系电话:_____;

被告:_____,男,汉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户籍住址:_____市_____区_____街_____里_____号_____房,现住址: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

诉讼请求

一、请求依法判决原、被告间的非婚生女儿(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_____日前向原告支付抚养费_____元至女儿年满18周岁止;

二、请求依法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事实理由主要描述双方认识经过以及争取抚养权的原因,并描述自己对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有利条件)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非婚子女抚养权起诉状三

原告:冯某某,女,xxxx年 月 日出生,汉族,住xxxxxx路**弄3号202室。

法定代理人:冯某某,女, xx 年xx月xx日,汉族,住xxxxx路**弄3号102室,系原告冯某某之母,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00823。

被告:陈某某,男,1xxxx年xx月xxx日出生,汉族,户籍地:xxxxxx路**弄14号202室,系原告xxxxx之父,联系电话:xxx66****。

诉讼请求:

请求依法判决被告每月支付原告抚养费人民币2000元,

直到原告能独立生活为止,并补付原告出生至今的抚养费;

负担原告今后医疗费、教育费的一半;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系非婚生父女关系,是被告陈某某(父亲)与冯某某(非婚生母亲)之女。被告与冯某某(母亲)xxxx年相识,在工作中配合默契,终于发生了亲密关系,2007年11月22日原告在xxxx人民医院出生,出生之后一直由(母亲)冯某某抚养,被告只给了几个月的抚养费,经(母亲)冯某某多次催付,被告还是拒绝继续支付。

原告认为,自己尚在幼儿期,正在处于身体迅速成长和发育的时期,在此期间需要大量的生活费用,现在冯某某(母亲)为了照顾原告,无法正常去上班,所以原告的生活费用很难得到保障。并且今后还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照顾原告,不久后原告就到了入学的年龄,因此仅靠母亲(冯某某)一个人抚养一定会使其无法承受。况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xxxxx条以及相关司法解释,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被告有义务抚养原告直到能独立生活为止。

综上所述,原告、被告双方因在非婚生子女抚养费上无法达成一致,从而无法协商解决此事,故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如所请,以维护原告作为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1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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