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大学学籍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7-06-07 19:51

为使学籍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了老年大学学籍的相关管理规定,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老年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老年大学学籍管理规定如下

一、招生对象:年满50 周岁以上(艺术团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或神志性疾病)、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能坚持正常学习的中、老年人可报名入学。对于年龄超过70 周岁且行动不便的,或者患有重疾病不宜参与剧烈运动者,建议不选报有剧烈运动的课程,若执意选读者,因自身直接或间接原因发生意外,后果一律由自己负责。年龄超过80 周岁的,须直系亲属在《报名确认书》上签字同意后方可报名。

二、报名流程:新学员报名需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一张一寸免冠近照,填写《入学登记表》→办理《学员卡》→填写《报名确认书》→交费注册;已持有《学员卡》的在读老学员,只须填写《报名确认书》,即可办理交费注册。学员报名后持《学员卡》刷卡进入指定教室上课。禁止学员将《学员卡》转借他人使用,《学员卡》遗失、损坏的请及时到教务处补办。

三、交费时间:学校以春季学年制招生为主,部分班级实行学期制。学年制专业招生计划于每年11 月底公布,学期制专业招生计划分别于每年5 月底和11 月底公布。交费注册采取分时段的办法进行。

(一)学年制专业收费

学年制班的学员交费可采取一次性交清全年学费和分段交费(分上、下学期)两种形式。对于分段交费的学员须在当年5 月31 日之前(节假日除外),自行到报名大厅交清下学期学费并注册。逾期未交费注册的学员,自6月1 日起学校将不再保留其所读班级的学籍,名额将用于招收插班生。(学校提倡学员一次性交清全年学费,及早注册所读班级的学籍。)

非结业班的在读学员续报本班的交费时间为每年12 月上旬(具体日期见招生简章),学员在指定时间内可在本班内由班主任协助统一办理交费注册手续。其余不符合班内报名条件的学员于每年12 月下旬,一律自行到报名大厅办理交费注册手续。学校实行常年招生,各班名额报满为止。

上半年插班报读学年制班的学员,学费按全年全额收取。下半年插班的学员,学费按半年收取。

(二)学期制专业收费

报读学期制专业的学员收费按学期收取。学员于每年6 月下旬和12 月下旬,自行到报名大厅办理报名交费注册手续。

(学员交费后,应保留交款凭证,需要发票的学员,请在报名后凭报名收据及时到学校财务室换取正式发票。)

四、退费规定:学员报名交费注册后,原则上不予退费。符合下列特殊情况者可以退费:①患严重疾病无法继续学习或已故的;②直系亲属因病确需学员本人照顾或移居外地等特殊情况的;③因学校原因无法按招生计划开班的;④被学校劝退的。(特别说明:对学年制专业一次性交清了全年学费的学员,当年下学期符合退费条件的,学校将全额退还下学期学费。)

符合上述规定者,退费程序办理如下:

1、学员在开学后两周之内,由本人或被委托人将交费收据、《学员卡》、书面退费申请交所报班班主任。因病、已故或照顾病人的需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复印件),移居外地等特殊情况的需出具有效证明。

2、由班主任、系主任签字后报教务处登记汇总,学校将于开学后第三周集中审核退费人员名单。

3、经学校批准后,由教务处注销其所读班级的学籍并及时通知学员本人或被委托人到学校办理退费手续。

五、转班:报名须慎重,学员交费注册后,凡以专业不对口、时间冲突或家庭原因等为由要求转班的,一律不受理。确有特殊情况要求转班的,须在开学两周之内提出申请,并经转出、转入两班的班主任签字同意后,报学校批准方能转班。转班学员应及时到教务处办理所读班级的学籍变更手续。学校禁止学员自行调换班级或窜班听课。

六、插班:中途插班的学员,应在插班前咨询授课老师或班主任,认真考虑自己是否跟得上教学进度,自行决定插班与否。报名交费后不得以误报专业或跟不上教学进度等原因要求转班、退费。

七、撤班、并班:班级报名人数达不到开班条件的,或授课教师因特殊原因,确实不能到校上课的,学校有权采取撤班、并班等措施组织教学,学员可选择到并班后的班级上课。若学员不选择到并班后的班级上课,学校按第四款第三条规定,予以退费并注销该班学籍。

八、劝退:对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重干扰正常教学秩序的学员,经说服教育无效者;或在报名时隐瞒自身严重病情,并由此带来安全隐患者,学校有权劝其退学并注销其学籍。

九、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的学籍管理办法即日起废止。

十、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四川老年大学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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