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代表提案工作报告
党的十八大首次提出实行“党代会代表提案制”,是继十七大提出实行“党代会代表任期制”之后,在新的认识条件下加强党的建设的重大举措,下面小编给大家分享几篇党代表提案工作报告,一起看一下吧!
党代表提案工作报告篇1
各位委员、同志们:
我受政协宜宾市第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本次大会报告第三届委员会提案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五年来提案工作的基本情况
市政协三届一次会议以来,广大市政协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研,运用提案建言献策,提出了很多很有价值的提案。五年来,共收到提案1334件,经审查立案1250件,其余84件作为意见交有关部门处理。其中,市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和政协专门委员会共提出集体提案243件,委员个人或联名提案1007件,参与提案的委员共2966人次。所有提案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回复,其中所
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类办理件399件,占31.92%;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B‛类办理件757件,占60.56%;所提问题因条件限制难以解决或权限不在市里,已向委员解释说明的‚C‛类办理件94件,占7.52%。
五年来的实践表明,政协提案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四个宜宾‛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第一,服务科学发展,积极协助市委市政府完善政策措施,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这方面提案有808件,占提案总数的64.64%。主要在加快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建设步伐,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旅游事业发展,开发利用我市矿产资源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有不少提案被相关部门采纳落实后,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关于加快构建川滇黔结合部综合交通枢纽的建议》、《关于加快推进宜南快速通道建设的建议》、《关于加快整修宜筠公路的建议》等提案,得到了采纳和认真办理,加快了我市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步伐,‚十一五‛期间,共计完成投资132.5亿元,超过解放以来至‚十五‛期末的投资总和,全市交通面貌得到极大改善。《关于大力发展我市酒产业的建议》、《关于做好酒都酒业酒文章的建议》等提案,市政府高度重视并采纳,全市上下紧紧围绕我市打造‚世界顶级白酒生产基地、中国白酒之都和中国白酒金三角核心区‛的战略目标,做大做强酒类产业。目前,酒文化特色街区已经开工建设,中国白酒交易所已经开市运营。《关于做好城市整体规划的建议》、《关于加快城市基础设施
建设的建议》等提案在我市城市建设与发展方面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我市城市建设与拓展。《关于加快工业集中区建设的建议》、《关于利用市场机制,破解我市工业集中区建设瓶颈的建议》等提案着力助推我市工业经济的发展,‚十一五‛期间,我市工业经济高速增长,工业园区建设成效显著。《关于大力发展观光农业的建议》、《关于实施‘一村一品’的建议》等提案就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提出了很多好的建议,较好地促进了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关于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村庄规划和人居环境治理的建议》、《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几个问题的建议》等提案助推我市新农村建设取得巨大成效。《关于加快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的建议》、《关于提高企业素质、改善发展环境,促进我市中小企业更好更快发展的建议》等提案有力地促进了我市民营经济的发展与繁荣。
第二,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协助市委市政府了解社情民意、保障和改善民生。这方面提案有254件,占提案总数的20.32%。主要在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完善我市社会保障制度,大力发展教育卫生事业,解决城市交通拥堵,征地拆迁补偿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关于尽快在我市实施农村养老保险的建议》、《关于建立健全我市社会化养老体系建设的建议》等提案促进了我市养老保障事业的发展,受到广大群众的真心拥护。《关于大力发展义务教育的建议》、《关于大力发展我市职业教育的建议》等提案促进了我市教育事业的发展。《关于加大卫生事
业投入的建议》、《关于加强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建议》等提案促进了我市卫生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关于加快文化事业发展,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建议》、《关于提升宜宾文化软实力的建议》等提案促进了我市文化事业的发展,文化产业已经成为我市的重要产业之一。《关于加快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建议》、《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建议》等提案关注我市城市公交事业的发展,促进了群众出行问题的解决。《关于加快完善新农村合作医疗体系的建议》、《关于解决我市新农合事业中的几个问题的建议》等提案促进了我市新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
第三,着眼和谐稳定,积极协助市委市政府协调关系、汇聚力量。这方面提案有188件,占提案总数的15.04%。主要在民主政治建设、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诚信、保护生态环境、加强公民思想道德教育、扶助弱势群体、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关于加强大气污染治理,促进宜宾和谐发展的建议》、《关于加大对生态县建设扶持力度的建议》等提案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采纳,采取有力措施,为促进我市生态环境的改善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关于进一步落实少数民族政策的建议》、《关于加大对民族地区扶持力度的建议》等提案促进了我市少数民族地区的跨越式发展。《关于推进‘诚信宜宾’建设,改善文明环境的建议》、《关于着力提升我市发展‘软环境’的建议》等提案促进了宜宾文明城市建设。《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族宗教工作的建议》等提案促进了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发展。
回顾五年来的政协提案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提案质量普遍提高。大部分提案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建言献策,主题突出,观点明确,有情况有分析,操作性强。二是提案内容重点突出。在助推科学发展,促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宜宾,加强社会保障等方面建言献策较多。三是集体提案不断增加。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政协专门委员会等以集体组织名义提出的提案不断增加。四是委员们参政议政热情持续高涨,提出提案的委员占委员总数的80%以上。五是各承办单位对提案办理工作越来越重视。多数单位都能把提案办理工作作为增强政协意识的大事来抓,作为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的实事来办,着力推动提案的办理落实。
二、五年来提案工作的主要做法
五年来,市政协以提高提案质量、办理质量和服务质量为重点,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树立精品意识,抓好提案征集。三届一次会议以来,我们坚持充分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利用多种方式,广泛征集提案,使提案总体数量和质量连续保持在较高水平。我们通过发放资料、组织新委员培训、举办提案工作专题讲座、邀请市政府领导来政协通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方式,强化委员对提案工作的认识,尽可能让委员知情明政,不断增强提案的针对性。
党代表提案工作报告篇2
党的十八大首次提出“建立党代会代表提案制度”,体现了对代表主体地位和权利的尊重与保障,党内民主揭开新篇章。实行党代表提案制,关键要提高党代表的履职能力,提升党代表提案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提高党代表素质能力。要抓好“素质关”,加强党代表培训工作,增强党代表的代表意识,提高党代表的履职能力。定期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进行走访督查、撰写调研报告,在实践工作中全面提高党代表履职能力。要控好“管理关”,每年组织党代表选举单位的党员群众对代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评议,党代表将履行职责情况向代表团做出报告,并在本单位召开的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会议上进行述职,接受监督。要探索建立评价标准,从党员、党代会、党代表小组等党内各个层面明确履职评价标准,加强对党代表监督,建立不合格党代表退出机制。
提高党代表提案质量。要提高党代表提案内容质量,注重提案的代表性,切实反映绝大多数党代表的真实意愿,反映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的热点、难点问题;注重提案的针对性,使其与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有所区别,使提案的主题和重点更加突出;注重提案的可行性,从实际出发,注重提案的可操作性和可行性,使提案得到有效快速的落实。要规范党代表提案办理程序,严把交办关,认真编制提案目录,召集相关单位共同研究交办意见,明确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严把承办关,对承办多件提案、意见建议的重点单位,做到热线联系,随时掌控进展,对审查通过的正式提案,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限期完成;严把督办关,坚持面上催办和重点督办相结合、提案督办与信息反馈相结合,推动党代表提案落到实处。要健全党代表提案制度保障,将各级党组织办理党代表提案情况,作为年度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推动党代表作用发挥由“一次性”向“经常性”的深刻转变。要加快推进工作机构建设,建立党代会代表联络工作机构,做好政策制定、提案收集审核和督查、联系协调、服务管理等工作。按照地域相邻、身份相近、便于作用发挥等原则,整合资源推进党代表集体工作室、个人工作室和网上工作室建设,制定党代表约见问题登记表,建立限时办理反馈制度。深化实施党代表任期制,将党代表任期制工作与打造服务型党委政府、服务型党员干部“双服务”活动相结合,不断夯实党代表发挥作用的平台;与完善民主制度相结合,不断推进村级民主进程;与党员承诺工作机制相结合,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服务能力。
党代表提案工作报告篇3
一、按职责分工确定提案承办单位。区委党代会代表工作办公室与区政府办公室协商初步确定提案的承办单位,并由区政府办公室统一预交办,下达提案交办单承办单位确认后,于10日内向区政府办公室反馈交办回执。
二、承办单位在接到提案交办单后,应认真进行核对。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提案,可自交办之日起10日内,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书面向区委党代会代表工作办公室提出退办意见,经同意后退回。主办单位认为需增加协办单位办理的提案,可自交办之日起10日内,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书面向区委党代会代表工作办公室提出协办意见。对退办或需增加协办的提案,不得搁置不告或自行转送其他单位办理,由区委党代会代表工作办公室商区政府办公室后重新确定承办单位并另行交办。
三、办理区党代表提案,有关单位要互相配合。需要几个单位共同办理的提案,由主办单位与有关部门协商办理。主办单位应积极主动地与协办单位联系、协商;协办单位要认真负责地协同主办单位研究办理,一般应在1个月内将协办意见函告主办单位,同时共同参加与代表的面商、座谈等活动。对办理中涉及的一些难以把握的政策问题和难以解决的疑难问题以及几个部门协商意见不一致需要区委、区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承办单位要按照工作程序及时向区分管领导请示汇报,经多方协调和研究后,提出适当解决办法进行答复。在区委、区政府没有明确批复或主持协调以前,承办单位不能草率答复,更不能推卸责任,转移矛盾。
四、区委党代会代表工作办公室对各部门的办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协调。区委党代会代表工作办公室组织党代表视察、审议办理工作时,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单位负责人要如实向党代表汇报办理情况,认真听取办理意见。各承办单位在每月26日前要对承办工作作一次检查,并将办理情况填写进度表书面报区委党代会代表工作办公室。
五、承办单位自收到提案之日起6个月内,将代表提案办理结果由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发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以公文形式书面答复领衔代表或代表团团长,并报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和区委党代会代表工作办公室),两个以上承办单位共同办理代表提案的,由主办单位结合各协办单位意见,统一答复代表。需要延期的,经区委党代会代表工作办公室报区委同意后,可以适当延期,并向领衔代表或代表团团长作出解释。
六、代表收到办理情况答复后,根据承办情况作出评价,填写《代表提案办理情况意见反馈表》,向承办单位和区委党代会代表工作办公室进行反馈。代表对答复不满意的,由区委党代会代表工作办公室与有关承办单位再作研究办理。有关承办单位应当在1个月内重新书面答复代表。如代表对再次答复仍不满意,承办单位应向区委党代会代表工作办公室作出情况说明,协商研究解决。
七、建立代表提案办理督查制度,区委党代会代表工作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对代表提案办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代表提案办理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或个人予以表扬;对推诿责任、敷衍塞责的单位或个人予以批评。
八、代表提案办理工作结束后,由区委党代会代表工作办公室对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建档归案,形成《党代会代表提案办理情况报告》,书面报告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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