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创业政策

发布时间:2016-12-07 16:01

江苏现如今出台了哪些政策来支持创业了?看完小编整理的江苏出台创业政策后你就会明白!文章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江苏出台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支持农村电商

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支持农村电商

为了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就业,以顺应农业现代化和“互联网+”经济发展趋势, 江苏省人社厅8月11日出台系列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

当天出台的《关于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就业工作的意见》明确,农村劳动者、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创业创办农村电商企业的,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对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农村电商企业,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并按吸纳人员就业情况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在农村电子商务企业就业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每年给予个人一定的就业补助,补助期限不超过3年。农村电商小微企业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保的,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农村电商企业在创业园外租用办公或仓储用房,可按当地标准给予场租补助。

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农村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对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农村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将其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并落实扶持政策。

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园建设。根据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依托现有各类合规开发园区、农业产业园,盘活闲置厂房等存量资源,支持和引导地方整合发展一批重点面向初创期“种子培育”的返乡创业孵化基地、引导早中期创业集群发展的返乡创业园区,聚集大学生创业要素,降低大学生创业成本。

江苏省出台政策力促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鼓励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毕业生创业可享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补助;对留用见习毕业生超过50%的单位,政府发奖励……昨天下午,在省人社厅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相关负责人解读了江苏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江苏出台创业政策

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近年来正成为就业的主渠道。为鼓励企业更好地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按照每人每年5200元的定额标准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期限至2016年12月31日。

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企业为其实际缴纳部分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

毕业生创业可享担保贷款和贴息补助

统计显示,今年前4个月,全省共支持0.8万名大学生就业,同比增长27%,江苏已成为大学生创业的一方热土。

根据规定,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申请期限不超过2年、额度最低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对从事非微利项目的,给予50%贴息。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补助。毕业两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初次自主创业,经营6个月以上、能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且正常申报纳税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低保家庭毕业生给予1500元求职创业补贴

参加就业见习是提升就业能力的重要途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期限一般为3—6个月。

“从现在开始,未就业毕业生都可以向人社部门提出就业见习申请。参加方式有三种:登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在线报名;参加各级人社部门组织的公益性就业见习供需交流活动现场报名;在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登记报名。”省人社厅就业促进处处长顾潮介绍,为鼓励见习单位多留用见习毕业生,对留用见习毕业生超过50%的单位,每留用一名见习毕业生政府给予1000元的奖励。

此外,对毕业年度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高校毕业生、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1500元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江苏南通出台多项政策鼓励在校生创业

南通市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和建设创业型城市的意见》,在创业奖补、创业信贷、创业实训等方面出台多项扶持政策,力争通过3年努力,建成国家级创业型城市。

根据新政,创业扶持对象从城乡失业人员拓宽到包括毕业年度在校大学生在内,初始创业补贴金额由2000元上调至3000元,并提高小额担保贷款额度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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