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绍基隶书书法

发布时间:2017-01-12 12:10

何绍基(1799年—1873年),湖南道州人,字子贞,号东洲,别号东洲居士,晚号猿叟。他是清代诗人、学者、书法家。何绍基代表作品有《惜道味斋经说》、《东洲草堂诗·文钞》、《说文段注驳正》等。 下面小编带给大家的是何绍基隶书书法,希望你们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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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绍基生平简介:

何绍基(1799年—1873年),湖南道州人,字子贞,号东洲,别号东洲居士,晚号猿叟。他是清代诗人、学者、书法家。何绍基代表作品有《惜道味斋经说》、《东洲草堂诗·文钞》、《说文段注驳正》等。

其父何凌汉,官户部尚书。何绍基早年是阮元、程恩泽门生。道光十五年(1835年)举乙未恩科乡试第一(解元),道光十六年(1836年)中式二甲进士,后任翰林院编修、文渊阁校理等职,咸丰二年(1852年)任四川学政,因谤卸官,主讲济南、长沙等地书院。何绍基出身于书香门第,其父何凌汉曾任户部尚书,是知名的藏书家。何绍基兄弟四人均习文善书,人称“何氏四杰”。

嘉庆四年农历十二月与弟绍业一同出生于东门乡东门村一耕读民家。幼年家境贫寒,他和弟弟随母就食于州西小坪舅舅廖氏家。8岁随母入京,早年是阮元、程恩泽门生。18岁应京兆试,取眷录。道光十一年(1831年)取优贡生。道光十五年(1835年)中举人,次年中进士,授翰林院编修。历任文渊阁校理、国史馆提调等职,曾充福建、贵州、广东乡试主考官。咸丰二年(1852年)任四川学政。为官仅两年,次年因条陈时务得罪权贵,被斥为“肆意妄言”,受谗言所害,降官调职。遂辞去官职,创立草堂书院,讲学授徒,咸丰六年(1856),由四川出发,经陕西等地到达济南,主讲于山东泺物书院。讲学之余,尽游济南大明湖、趵突泉、珍珠泉、千佛山等处,留下许多诗句。咸丰十年(1860年),受长沙城南书院之邀离开济南赴长沙。前后在山东和长沙城南书院教书达十余年。晚年主持苏州、扬州书局,校刊《十三经注疏》,主讲浙江孝廉堂,往来吴越,教授生徒。一生豪饮健游,多历名山胜地,拓碑访古。光绪四年(1873年),病逝于苏州省寓,葬于长沙南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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