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创业贷款政策

发布时间:2017-01-15 11:31

在长春做创业贷款,有什么相关的政策出台吗?小编把整理好的长春创业贷款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长春创业贷款政策

大学生创业贷款优惠政策

金融贷款方面

1、优先贷款支持、适当发放信用贷款。加大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贷款支持力度,对于能提供有效资产抵(质)押或优质客户担保的,可由高校毕业生为借款主体,担保方可由其家庭或直系亲属家庭成员的稳定收入或有效资产提供相应的联合担保。对于资信良好、还款有保障的,金融机构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对高校毕业生创业贷款,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适当发放信用贷款。

2、简化贷款手续。通过简化贷款手续,在一定期限内周转使用合理确定授信贷款额度。

3、利率优惠。对创业贷款给予一定的优惠利率扶持,视贷款风险度不同,在法定贷款利率基础上可适当下浮或少上浮。

事实上,大学生创业贷款难就难在无法提供有效资产作抵押或质押。已有多家银行开办了针对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年满18周岁自然人的个人创业贷款。此类创业贷款要求个人采用存单质押贷款,或者房产抵押贷款以及担保贷款。

税收缴纳方面

凡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税务登记证工本费。新办的城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当年安置待业人员(含已办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下同)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免纳所得税3年。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半缴纳所得税2年。

企业运营方面

1、员工聘请和培训享受减免费优惠。对大学毕业生自主创办的企业,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可在政府人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网站免费查询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免费发布招聘广告等;参加政府人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举办的人才集市或人才、劳务交流活动给予适当减免交费;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创办企优惠为创办企业的员工提供一次培训、业的毕业生、测评服务。

2、人事档案管理免2年费用。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其保管人事档案(包括代办社保、职称、档案工资等有关手续)两年。

3、社会保险参保有单独渠道。高校毕业生从事自主创业的,可在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设立的个人缴费窗口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长春允许在校大学生休学创业、微商创业

长春近日出台了关于允许在校大学生休学创业、微商创业的政策。但是政策要落到实处才能真正帮助大学生们创业,而不是只有一句空话。

近日,记者在省科技厅获悉,为加快推动我省众创空间健康发展,促进大众创新创业,我省近日出台了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实施意见。提出允许在校大学生休学创业,允许在校大学生微商创业;实施“万名创业者、万名小老板”培训计划,对有创业意愿的复转军人、归国劳务人员和个体经营者等社会各类人员进行创业启蒙基础教育等。

长春大学生创业政策

搭建创业平台,营造创业环境,大力开发就业岗位,强化就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积极扶持各类群体创业,促进增收富民。

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社会组织或网上创业,凭《长春市大学生创办企业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个人可享受最高不超过8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贷款规模可扩大到200万元;对高校毕业生申请的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公司制企业,允许注册资本“零首付”。

高校毕业生在校接受“孵化”并在长落地转化的创业项目,可给予最高15万元的无偿资助;高校毕业生自主新创办的入驻市级大学生创业园的企业,两年内由创业园所在县(市)区(开发区)政府为其提供50平方米以内的免费经营场地。

到城乡基层就业或服务且国家助学贷款尚未还清的高校毕业生,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在校期间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和利息由所在县(市)区(开发区)财政代为偿还;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依申请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对按期纳税的,月营业额2万元以下的个体工商户及其他有经营行为的个人,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对未达营业税、增值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业户自有且经营用(不含出租)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个体工商户取得生产经营所得,实行按期纳税的,个人所得税征税起点调整为月营业额(销售额)2万元。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长春创业贷款政策,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长春创业贷款政策的评论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