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交通管理通告

发布时间:2017-06-02 10:07

交通管理:利用工程技术、法制、教育等手段,正确处理道路交通中人、车、道之间的关系,使交通尽可能安全、通畅、公害小和能耗少。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加强交通管理通告范文,供大家参考!

加强交通管理通告范文一

广大市民: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安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我市城区主要路段增设了非现场处罚抓拍装置。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牛街全线为机动车禁停路段。道路两侧禁止停放机动车。违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依法处以100元罚款。

二、牛街全线为电动三轮车禁行路段。电动三轮车不得在牛街上行驶。违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依法予以查扣。

三、公安交管部门将加大对非法加装动力装置的人力三轮车的查处力度,一经发现,将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之规定,对车辆加装的动力装置强制拆除,予以收缴并销毁。

希望广大驾驶人自觉提高文明交通意识,严格遵照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行驶,共建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安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年九月五日

加强交通管理通告范文二

为了广大人民群众春节期间安全、顺利、愉快出行,更好的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交通法》的规定,市公安局将对城区部分路段实行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的管制措施。

一、实行单向通行。自1月28日(正月初一)至2月2日(正月初六)9:00-12:30,厥水二桥、涢水大桥只能由城区向城郊方向行驶,所有进城车辆从青年路大桥、府河大桥绕行;212省道南郊金三角至响水桥路段只能由金三角向响水桥方向行驶,进城车辆由炎帝大道、迎宾大道和编钟大桥绕行;

二、实行临时交通管制。根据道路通行状况,烈山大道的花溪巷口和香港南街口、大润发周边、中心客运站进站口等道路支路口以及可能造成拥堵的路口,实行阶段性禁止左转;自1月28日(正月初一)至2月2日(正月初六)9:00-12:30,老大坝与白云大道交叉口禁止左转,进城车辆在规定地点调头后右转进城或绕行府河大桥。

三、严禁违法占道。城区所有道路严禁违法占道停车、占道停靠、占道经营,对违法停放、停靠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实行强行拖离、强行上锁等措施;对在设有黄色网格线路段违法停车、停靠的,按违反禁令标线的规定予以处罚;违法停车造成交通堵塞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的规定,对当事人予以行政拘留;对占道经营的,城管执法部门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将依法暂扣相关物品。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主动配合,服从现场民警和城管执法队员的指挥、管理,按照临时设置的标志、标牌的指示通行,共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随州市公安局

随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7年1月20日

加强交通管理通告范文三

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切实加强我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确保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特作如下通告:

一、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遵守交通信号,服从交警指挥,做到车不越线、人不斜穿。

二、机动车必须牌、证齐全有效,车容整洁,车况良好。行驶时须走机动车道,在划分有快、慢车道的道路上行驶时,货车和大型客车必须在慢车道上行驶,摩托车必须在慢车道上右侧一米范围内行驶。

三、城区主要道路及人行道上禁止任何车辆(含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机动车临时停放时,必须在指定的临时停靠点有序停放。公共汽车和中巴车上下乘客时,必须进站并且在道路右侧50公分范围内停靠:“的士”车上下乘客时,必须在站内及准停区紧靠道路右侧50公分范围内停靠,并即停即走。

四、机动车驾驶员必须遵守《长沙市防治机动车辆噪声污染规定》,禁止在城区规定的范围内鸣喇叭和违规使用警灯、警报器。

五、城区范围内禁止非机动三轮车、轻便三轮车和二轮摩托车载客营运;严禁自行车搭人;自行车、人力三轮车、板车载物时,严禁载运超重、超长、超宽及超高物资,行驶时,必须遵守交通禁区管理规定,并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六、行人须走人行道,横道时应走人行横道或人行天桥,严禁翻越道路隔离护栏。

七、交通民警必须全力以赴,加强管理,依法纠正、处罚各类交通违章行动,并严格按照各行其道的原则处理交通事故和责任人。

长沙市人民政府

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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