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紧!保定公积金部分业务几天后将延期放款

发布时间:2017-05-10 08:17

2016年11月17日,据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显示,由于业务系统将进行功能性调整,2016年12月1日后受理的部分公积金业务将延期到系统调整完毕后放款。想要申请公积金贷款业务的购房者要抓紧了。究竟哪些业务被延期?

关于贷款部分业务有关问题的公告(原文)

为落实住建部“双贯标”文件要求,“中心”业务系统将进行功能性调整,对于2016年12月1日后受理的二手房贷款业务及商贷转公积金贷款中以房产做抵押的业务将延期到系统调整完毕后放款,由此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抓紧!保定公积金部分业务几天后将延期放款

附:保定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及所需时间

1、借款人到管理中心咨询,可以贷款的,根据不同情况领取贷款资料。

2、借款人备齐规定的相关资料后送交管理中心审核。

审查内容主要包括:

①住房消费行为是否真实有效、首付款是否达到规定比例;

②借款人、配偶、保证人及其所在单位缴存公积金情况;

③借款人家庭收入情况是否真实、稳定,有无足够的偿还能力;

④身份证件是否真实有效;

⑤贷款担保是否可靠。

如果对贷款有异议的,要进行贷前调查。管理中心应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不准予贷款的,通知申请借款人并告知拒贷原因;准予贷款的,通知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3、在公积金中心准予贷款之后,由管理中心与受委托银行及借款人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视贷款担保方式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中的抵押、质押、保证和公积金联保条款。

4、银行放款。受委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以转账方式将贷款资金划转到售房单位(售房人)或者建房、修房施工方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账户内。

5、偿还商业银行贷款的将贷款资金划转到商业银行开设的贷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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