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新闻报道中的人文关怀问题
摘要:人文关怀是近年来我国新闻界颇为关注的一个话题。一方面学术界对此进行了大量讨论和研究,另一方面新闻工作者也越来越重视在报道中体现人文关怀,尤其是在民生新闻和灾难新闻报道中人文关怀做得越来越好。但是在社会新闻报道中,人文关怀缺失的现象仍然大量存在。本文从人文关怀的含义出发,对我国社会新闻报道中人文关怀缺失的一些表现进行了批评,以引起新闻工作者的反思。
关键词:社会新闻 人文关怀 以人为本 受众本位
社会新闻是涉及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报道,包括社会问题、社会事件、社会现象、社会生活等方面的内容,发生在身边的好的、恶的、感性的、离奇的事。例如:灾难事故、好人好事、感情纠葛、道德风尚、官司纠纷、奇异现象、生活变化、婚姻家庭、风俗习惯、趣闻轶事等都可划为社会新闻之列。“社会新闻是不同形态的人性展示,是不同的人生形态对生命的诠释。直观地讲,社会新闻是揭示社会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能够引起广泛的社会兴趣,是以社会伦理道德为基础对现代社会的解析,是反映生活、意识、问题、现象、有深度、有教育、有传播意义的事实新闻报道。”①正因为社会新闻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反映的也是普通大众的生存状态,所以在新闻界积极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大力倡导人文关怀的当下,媒体在对社会新闻报道的过程中,应当更加充分体现其人文关怀。
什么是人文关怀?
“人文关怀”是从国外学术界植入的一个概念,起源于14到16世纪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是作为欧洲中世纪神学的对立物而产生的。它要求把人、人性从封建神学的迷信中解放出来,提倡人的个性发展与思想解放;它强调人的意义、价值和尊严,特别关心贴近人的精神心理方面的问题。
我国的学者在提到“人文关怀”一词时,大多引用俞金吾先生的阐述:“人文关怀是对人的生存状况的关注、对人的尊严与符合人性的生活条件的肯定和对人类的解放与自由的追求。”②简单来说,人文关怀就是要关注人的生存与发展,要关心人、爱护人、尊重人。也就是说,人文关怀的焦点在于“人”。在新闻活动中,这个“人”不仅包括新闻事件涉及的人,也应当包括读者。人文关怀是一种以人为本的传播观,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要尊重、关心和贴近群众,又是对受众本位的回归,要增强新闻报道的亲和力、吸引力、感染力,满足受众需求。人文关怀正日益成为一种内在的尺度,衡量着传播效果,指导着新闻实践。在新闻报道中融入人文关怀,是媒体赢得受众尊重的重要前提,也是媒体所必须具备的社会责任之一。
社会新闻报道中人文关怀缺失的表现
在社会新闻报道中,既要给予新闻报道对象充分的人文关怀,尊重其隐私,照顾其情感,关注社会中的人的生存状况、生活环境、精神需求等方面;又要满足受众需求,充分考虑受众真正的深层次的需求。然而,在最能体现人文关怀的社会新闻报道中,人文关怀缺失的现象却大量存在。一方面,对于新闻中的人缺乏深层次的关怀、尊重与爱护;另一方面,对于受众,不能满足其深层次的精神需求。
对于新闻中的人,大量的社会新闻报道关注到了其生存状态,但是没有关注到人的思想情感、尊严、价值等精神方面;关注其表面,却不重视其内心。无论是在采访过程中还是在报道作品当中,有意无意地对某些群体表现出一种不平等、有偏见、不尊重的意味。
对弱势群体的不平等。弱势群体的具体构成大体包括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精神病患者、失业者、贫困者、下岗职工、灾难中的求助者、农民工、非正规就业者以及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的人。弱势群体是社会新闻报道的一大重点。媒体虽然对弱势群体的命运和遭遇给予了关注,却没有实现真正的关心、爱护与尊重。一些采访和报道中媒体以居高临下的姿态、潜意识中的歧视,将弱势群体放在一个不平等的位置,或者有意无意扮演一个施与帮助的角色对其颐指气使(如过度描绘残疾人的生理缺陷,对下岗工人的批评,要求受资助者多次表达感谢等),或者刻意强调负面信息中弱势群体的身份(如对农民工、城市流浪人员与暴力、犯罪等负面新闻关联的过度渲染),还有对弱势群体称呼交流时的不礼貌(如将精神病患者称作“疯子”),这都是对弱势群体的不尊重、不平等与不公正的表现。
关注弱势群体,不仅仅是把镜头对准他们而已。报道弱势群体的目的,是真实反映他们的生存状态,引起大家的关注,从而对他们进行帮助,解决其生活中的问题,改善并提高他们的生存状态和生活水平。而许多记者,只是把他们作为新闻素材,并没有设身处地地为他们着想,主观地认为对方就应该配合自己的报道,或者想当然地过度报道对方面临的困境,而忽视了他们的心理感受、精神尊严等。
对边缘化群体的偏见。边缘化是一个抽象的说法,也就是非中心、非主流,或者说被主流(主流社会、主流人群、主流意识形态、主流文化、主流经济……)所排斥、所不包容。如同性恋、变性人、艾滋病患者等群体。社会新闻中对这些群体的报道,多是以一种猎奇的眼光进行审视,关注其不同于主流群体的地方,却不关心他们的内心世界和情感需求,甚至带有严重的偏见,刻意渲染放大这种不同,将其视为异类、变态。
通过对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一年时间内中新网社会新闻频道(中新网是一家专业的新闻网站,由于依托于中新社,中新网的新闻来自中新社采编的新闻、各地日报晚报都市报刊登的新闻、还有一些网站的新闻等,新闻来源丰富且正规,作为样本库有较强的覆盖面。如果选取一家报纸则可能受到报纸风格的影响使结果不具代表性)。中关于“同性恋”的新闻进行统计分析发现,同性恋的新闻共34篇,除去6篇只是提及“同性恋”这个词汇、1篇为动物同性恋报道之外,关于“同性恋”的27篇报道中只有3篇为同性恋主体庆祝活动、同性恋婚礼及同性恋情侣的中性报道,其余均为与色情淫秽(7篇)、抢劫(6篇)、艾滋病(3篇)、诈骗(2篇)、绑架(1篇)、杀人(1篇)、捉奸(1篇)、强奸(1篇)、勒索(1篇)、盗窃(1篇)等相关的负面报道。
由此可见,在对这个群体进行报道时,选取的角度大多为负面的信息,对其面临的生存压力、内心情感方面的报道少之又少。而在负面事件发生的时候,却刻意强调事件当中人的同性恋的身份,将这种身份与负面事件关联起来。这一方面是对边缘化群体的偏见的流露,另一方面也向受众呈现了边缘化群体的一个负面的形象,使得其更不为主流人群所接受和包容,从某种程度上加剧了这些边缘化群体的生存压力。
对个人隐私的不尊重。社会新闻报道中披露新闻当事人个人情感、生理、家庭或生活经历等各个方面的隐私,对受资助者、中奖者等个人信息资料的泄露等行为,可能会对其个人生活、工作、形象、名誉、心理甚至生命安全造成损害和威胁,是对个人隐私的不尊重和侵犯。如邓玉娇一案,媒体前前后后的报道将邓玉娇的出生背景、父母、成长经历等个人情况都放到公众的面前,判决以后,邓玉娇详细的工作地址和薪金也都刊登出来。虽然有些个人信息对于新闻本身有重要价值,但是这样将邓玉娇完全透明地展现在公众面前,会对一个普通人的生活带来很大影响。然而在我们的新闻报道中,这种个人隐私的披露却大量存在,往往一个新闻人物出现,很快有关这个人物的一切信息都会变得公开透明。虽然作为新闻工作者,需要及时满足受众的求知欲,尽可能地提供受众想要了解的信息,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新闻工作者就有权利报道一切可以采集到的信息。涉及个人隐私方面的信息,必须经过当事人同意才能予以报道。甚至应该充分考虑对当事人造成的影响,在报道过程中主动保护个人隐私,这样才能体现新闻报道者的人文关怀。
对受众,社会新闻报道普遍只重视受众生理感官上的需求,而不考虑其情感、审美等深层次的需求。
在媒体市场化运作的今天,传媒界使出浑身解数研究受众的喜好,为其量身打造各种讯息。社会新闻为了吸引受众的眼球,充斥着大量离奇的、骇人听闻的报道。事件、标题、图片等极具刺激性,充分迎合着受众的口味和猎奇心理,满足其窥视欲和好奇心。这样做看似满足了受众的需要,然而,这并不是真正的受众本位。美国传播学者施拉姆认为,受众收看新闻是为了获得或早或迟的两种补偿:即时性补偿和延时性补偿。前者是当下的心理需求,主要满足受众对信息的需求和好奇心理,而后者则主要满足人的精神需求,是一种延迟的持续性的需求。人文关怀就是一种深层次的精神需求。很多社会新闻只考虑刺激人的感官,却忽视了受众在审美、情感、道德、价值观等方面深层次的精神需求。
社会新闻中对惨剧和离奇事件过度的展现描绘甚至刻意渲染,选取触目惊心的图片,对惨状、稀有事件的细致刻画,让受众产生害怕、恶心、呕吐等反感的情绪和反应。这是只考虑受众的猎奇心理,却忽视了受众的情感接受能力和审美需求。如广州日报一则《女子患怪病身长蛇皮脚如炭 治愈率极低》③新闻中,配发了病状的大特写图片,文中极尽细致地描述了病状:嘴巴张开合不上,露出牙齿,手指溃烂弯曲,左脚黑漆漆的,表面上又干又黑、又红又肿并且霉烂,脚趾骨已经坏死。而且还用蛇皮焦炭等比喻来使病状更加形象化。记者将惨状离奇地展现给读者,这无可厚非,但是刻意将血腥、惊悚、凄惨的画面突出,在描述中加入过多的修饰甚至夸大,让人觉得恐怖恶心,就有违新闻的初衷了。还有一些社会新闻报道中媒体对悲剧的冷漠甚至调侃的态度让受众在心理情感和社会道德上难以接受。例如对交通事故的报道中,危及生命的车祸,竟然出现“拥吻”④“叠罗汉”⑤这样调侃的词语。记者面对这种悲惨遭遇的场景,采用这种故意搞笑的语气进行报道,既是对生命的漠视,也是对受众道德的轻蔑。受众感受不到媒体面对悲剧发生时应有的同情与关怀,反而看到了媒体的冷漠与过分渲染。当下的社会新闻报道,惊悚的标题和血淋淋的图片,让人有种“不忍卒读”的感觉。
社会新闻面对的是社会大众,是日常生活中的市民,而不是口味特别的少数群体。社会新闻应当符合一般人的心理、情感接受能力和道德价值观。社会大众包括老弱妇孺,社会新闻一味地追求色情、暴力、血腥、夸张、离奇,却没有考虑对女性受众的心理情感、青少年的道德价值观等方面的负面影响,只是为了市场利益而把受众当成消费者,而没有真正把受众放在本位,缺乏应有的人文关怀。
结语
对新闻中的人关注而不关心,对受众一味迎合而不尊重,社会新闻报道中人文关怀缺失的这些表现,虽然很多是当前的社会结构、社会心理和社会文化在新闻报道中的体现,并不能将所有问题仅仅归结于新闻媒体,但是新闻媒体自身也需要深刻反思。媒体不能仅仅把自己看做是信息传递者,把每天发生的事如实转述给公众即可,媒体除担当传声筒之外,还要承担更多的功能。新闻媒体作为最有力的文化载体,在新的社会价值体系的构建过程中,毫无疑问担负着重大的责任。新闻传播活动作为人类最主要的文化传播方式,始终处于社会文化最敏感的前端。如果媒体对社会群体和个人给予充分的人文关怀,尊重弱势群体,消除社会偏见,倡导公平、平等的理念,关心人的精神世界和价值实现,真正做到关心人、爱护人、尊重人,这样就会对整个社会产生很大的影响,有利于整个社会平等、公平、互相尊重关怀的实现。媒体影响着这个社会的思考方式和文化观念,媒体在新闻传播中必须始终贯穿人文关怀的精神,成为时代进步精神的积淀者和弘扬者。
注释:
①转引自黄建辉:《社会新闻报道人文关怀小议》,《汕尾日报》,2009-10-22,第3版。
②俞金吾:《人文关怀:马克思哲学的另一个维度》,《光明日报》,2001-2-6,学术版。
③《女子患怪病身长蛇皮脚如炭 治愈率极低》,《广州日报》,2008-11-13,A16版。
④《路口没有信号灯两车“拥吻”》,《内蒙古晨报》,2009-9-10,BT07版。
⑤《湖南高速路上雷人车祸3辆小车叠罗汉》,《新华报业网》,2009-11-13,http://news.xhby.net/system/2009/11/13/010625768.shtml。
参考文献:
1.黄琼:《人文关怀:给社会新闻注入持久的生命力》,《新闻与传播研究》,2007(2)。
2.郑岩:《用人文精神引领新闻文化发展的思考》,《新闻界》,2007(4)。
3.向才志:《人文关怀:当代大众传播的时代使命》,《当代传播》,2000(3)。
我国社会新闻报道中的人文关怀问题的评论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