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常识与自救

发布时间:2016-12-11 15:32

目前国内体育教学大纲中很少有对安全自救技能训练的综合论述,而安全自救技能与体育有着密切的关系,同时安全自救技能是社会人群必须要掌握的技术知识。下面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安全常识与自救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

交通安全常识与自救一:

一、 车、船事故 车、船发生事故,而自己又在其中,这时应该怎么办?

1. 首先,要保持头脑清醒,要镇定。应迅速辩明情况,寻找应付的办法。

2. 车、船撞击事故,如果你能在撞击关的短暂时间内发现险情,就应迅速握紧扶手、 椅背,同时两腿微变用力向前蹬地。这样,可减缓身体向前的冲击速度,从而降低受伤害的程度。

3. 如果意外事件发生得特别突然,那么就应迅速抱住头部,并缩身成球形,以减轻头 部、胸部受到的冲击。

4. 如果你乘的车不幸翻倒,切记不要死抓住某个部位,只有抱头缩身,才是上策。

5. 在乘的车等高速交通工具时,坐位上都配备有安全带,可不要小看、小瞧细细的带子,它能保护你的生命。根据世界各国交通事故调查结果,澳大利亚安全带使用率为87%,死亡人数减少比率为15%-20%;英国安全带使用率92%,死亡减少24%。

二、 骑自行车如何注意安全

1. 我国交通法规明文规定,12岁以下儿童不能骑车。但城市骑车的12岁以下儿童不少,因此中小学生骑自行车,就成为我国交通事故的一个高发点。因此,必须加强对中小学生在这方面的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骑车安全意识。

2. 现在人民的生活水平提高了,赛车、山地车等多了,发生事故的比例也增多了。 所以,不要骑快车、追尾、超车等。

3. 过马路时要下车,应走人行横道。要学会估测来车与自己之间的安全距离,当车 辆正在行驶时,你与来车距离15米时不能抢道,25米以上才较安全。通过郊外马路时,要与来四距离大于40米以上才能通过。公路上骑车,千万不要抓住正在行驶的机动车,以免车速过快、不稳而摔倒,或因机动车突然刹车而被撞伤。

4. 骑车不慎将要跌倒时,与其拼命保持平衡,还不如索性摔倒。因为勉强保持平衡, 就忽视了自我保护,往往导致严重的挫伤、脱臼或骨折等后果。所以,遇到意外时,迅速地把车子抛掉,人向另一边跌倒。此时,全身肌肉要绷紧,尽可能用身体的大部分面积与地面接触。不要用单手、单肩或单脚着地。

三、 特殊交通事故的防御

有一些交通伤亡事故,并不是发生在宽阔的马路上,而是在小街、胡同内和居民居住区。在新疆某部队发生了一起事故,那是在部队的家属楼前,一天临时停了一辆解放牌卡车,司机去楼上办事。司机办玩事下楼后,上车就发动倒车,有一儿童钻到车子下玩耍,来不及跑出,当司机听见"嘭"的一声,下车一看,儿童的头已被压扁而死亡!

另外,北京市门头沟区有一小孩在街上玩耍,一辆货车出胡同口拐弯,司机来不及刹 车,这一小孩不幸被压死。 在城市,放学后学生玩的场所比较小。马路上踢球也容易造成交通事故。所以,交通 事故发生的情况是多种多样的,稍有疏忽,就会酿成大祸。我们在马路边、胡同口、能进出车辆的家属院等地方玩耍时,一定要警惕车祸的发生。

减少交通事故,首先解决认识问题,一定要加大宣传的力度。如陕西省清漳县城关第 二小学在1996年元月1日开学第一天,全校450名师生在操场上举行了新学期第一课--交通安全课。学校还制定《步行须知》《骑车须知》《路队须知》等规章制度,准备定期请交通民警到学校授课,并用播放录像、举办展览等多种形式进行教育,使学生人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个个积极维护交通秩序。这些,就是提高青少年安全意识的好办法。

交通安全常识与自救

交通安全常识与自救二:

1. 指挥灯信号:

(1) 绿灯亮时,准许车辆、行人通过,但拐变的车辆要避让直行的车辆和被放行的行 人通过;

(2) 黄灯亮时,禁止车辆、行人通行,但已超通停车线的车辆和已进入人行横道的行 人可以继续通行,但要服从警察的手势,确保安全;

(3) 红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

(4) 绿灯亮时,准许车辆按箭头所示方向通行;

(5) 黄灯闪烁时,车辆、行人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2. 人行横道信号灯:

(1) 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

(2) 绿灯闪烁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已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行;

(3) 红灯亮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

3. 行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穿越马路,须在人行横道内行走,遵守信号的规定。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

(2) 有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天桥或地道;

(3) 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不准追渐、猛跑;

(4) 不准跨越、倚坐路边护栏;

(5) 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4. 乘车人必须遵守下列交通规则:

(1) 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先下后上;

(2) 不准在行车道上招呼出粗汽车;

(3) 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乘坐公共汽车、火车等;

(4) 在机动车行驶中,不准站立、手伸出车外和跳车,手应抓牢车上固定的物体或安全带。

5.乘水上交通工具和火车时,应遵守船舶和火车的交通安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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