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嘉奖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7-06-06 11:24

对于表现优秀的人会给予嘉奖奖励,那么关于嘉奖的决定怎么写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给予嘉奖的决定,供大家参考!

关于给予嘉奖的决定范文一

机关各处室: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转发<公务员奖励规定>的通知》(宁组通〔2008〕56号)有关规定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南京市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宁人社[2011]522号)精神,经工委研究决定,给予韦刚、刘明、陈忠伍、高才利、陶金五名同志记三等功;给予王鹏、王韬、刘静、刘贤良、刘学群、汤燕、杨俊、杨建凤、李丽、何牧、沈岩、张学民、张腊伢、郭晓萌、曹金龙、富宁宏、滕洪流十七名同志嘉奖。(以上均按姓氏笔划排序)。

中共南京市委商务工作委员会

年2月12日

关于给予嘉奖的决定范文二

各会员单位:

2017年1月14日晚,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南郊分院地下二层供氧房间突然爆炸并引发火灾,四名工作人员被困。中都保安服务(北京)有限公司驻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南郊分院的保安队员们在消防武警未到之前,第一时间冲进火场,他们不怕牺牲,奋勇救险。不但及时抢救了被困人员生命,扑灭火灾,更有效避免了二次爆炸,挽回了巨大财产损失。根据《北京市保安员奖励办法》,协会决定对以下集体及保安员予以表彰奖励:

一、给予中都保安服务(北京)有限公司驻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南郊分院保安队集体嘉奖。

二、给予中都保安服务(北京)有限公司驻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南郊分院保安队保安队长孙成伟记个人二等功。

三、给予中都保安服务(北京)有限公司驻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南郊分院保安队保安队员郭峰、席立峰、段友星、马芳、马艳鹏、张晓宇分别记个人三等功。

以上保安员在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时,他们能将个人生死置之度外,表现出不怕牺牲、挺身而出的英雄气概,他们怀着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履行了一个保安员维护社会安全的责任。这种不怕牺牲,无私奉献、舍己为人的高尚品质,值得全市保安员学习。同时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再接再厉,在保安岗位上再创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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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关于给予嘉奖的决定范文三

各处室、机关党委和研究中心:

2015年,在有关对口部门指导下,委(局)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委(局)先后获得国宗局信息先进单位,省级机关档案工作先进集体,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组织的全省公务员网络安全技能竞赛决赛优秀奖。张宇同志被省档案局表彰为省级机关档案工作优秀分管领导,张国平同志被国宗局表彰为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张美玲同志被省委机要局表彰为密码工作先进个人。苏玉东同志踊跃报名参加全省公务员网络与信息安全技能竞赛活动中,认真准备,取得了优异成绩,为委(局)争取了荣誉。

为鼓励先进,弘扬典型,激发全体干部职工集体荣誉感,委(局)党组研究决定,给张宇、张国平、张美玲、苏玉东等4名嘉奖。希望受嘉奖的同志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希望全体机关同志要向他们学习,以饱满的工作热情、精湛的业务水平和过硬的工作作风,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来,为全省民族宗教工作再上新台阶贡献积极力量。

中共江苏省民委(省宗教局)党组

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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