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关爱明天普法先行知识竞赛

发布时间:2017-06-21 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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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网络生活何时无忧无虑

又是一场追逐战。跑在前面的,是3岁的莹莹,她嘴里念叨着“就看一会”,妈妈则在后面追。每天,这样的你追我跑在这个普通的家庭中几乎要上演5次以上,原因是手机。

莹莹的妈妈岳彤发现,女儿在两岁时便会用手指滑动手机屏幕,最开始只是看一些照片和视频,现在已经会玩一些简单的手机游戏。这在岳彤看来,犹如开启了“潘多拉魔盒”。

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统计显示,截至2015年年底,中国网民总数已达6.88亿,19岁以下网民占全体网民的24.1%,其中年龄低于10岁的网民超过1800万。

智能触屏设备能给孩子带来什么?它会把下一代变成怎样的人?父母们对这些问题找不到答案。出生在触屏时代的孩子在父母的焦虑中成长着。

《2016年世界互联网发展乌镇报告》中则提出一个更为关键的问题——儿童在线保护。报告指出,国际社会持续致力于儿童在线保护。国际社会高度重视有害信息对未成年人的影响,制定行动计划,打击网上儿童色情,治理网络欺凌等。第二届“儿童在线保护”(We Protect)全球论坛上,41个参会国共同签署联合行动声明。

“如临大敌”

“孩子是从几岁开始接触网络的?”

北京市民王斐想了想说:“应该是两三岁吧。孩子一哭闹,怎么哄都哄不好,我就给孩子看手机上的图片和动画,孩子立马就安静下来了。久而久之,我就习惯用这样的方式来转移孩子的注意力。但我发现这其实是一种错误的方式,现在孩子每天都想看动画片,不给他看还耍脾气,真是令人头疼。”

在计算机行业的焦海却不这样严格。她的儿子从两岁便开始玩父母的智能手机,当他可以拿得动iPad时,其他玩具都黯然失色。儿子通过APP学会了唐诗、成语、三字经。有一天,儿子突然对着屏幕又唱又跳:“小燕子穿花衣。”

在中国,像这样的“小网虫”已成为互联网大军的成员。不久前,腾讯公司发布了《儿童安全上网指引报告》,数据显示,90%的中国儿童(指18岁以下未成年人)在日常生活中接触互联网,其中城市儿童触网率近95%。儿童首次触网年龄也越来越小,这份报告的数字显示,56%的儿童初次上网年龄低于5岁。

“网络原住民”,这是中国传媒大学教授、网络法与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王四新对目前环境下儿童的总结,原因在于,“今天是一个互联网时代,儿童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互联网就是他们的生活方式”。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少年儿童研究所所长孙宏艳则解释得更为具体,“我们常常会看到这样的现象:家长用手机小游戏逗孩子玩,用手机给孩子拍小视频,甚至有些母亲一手给孩子喂奶,一手还拿着手机刷朋友圈。环境如此,孩子不可避免地耳濡目染。因此,上网低龄化属于正常现象。可以预测,网络进入儿童生活世界的时间将越来越早,程度将越来越深,网络必然成为影响儿童生活的重要力量”。

然而,这样的环境却让很多父母“如临大敌”。提起孩子玩手机用电脑,即使是持宽容态度的焦海也是一肚子气,“网络中的不良信息让人无处可躲。”焦海经常被网站上的意外弹窗吓一跳,“浏览新闻的时候,看着看着突然就蹦出一个对话框或者小视频,内容很多都是不健康的。作为家长,我很担忧,如果孩子看到这样的信息,会不会因为好奇点进去观看呢?”

今年年初,中国少先队事业发展中心等单位曾发布第八次中国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状况调查报告,调查结果显示,超九成未成年人在上网时遇到过种类多样的“不良信息”,其中,一半左右的未成年人表示网络广告是不良信息的主要来源。

关于孩子上网,家长最担心的除了孩子在网上接触暴力、色情等不良信息外,更害怕孩子受人诱骗、受人怂恿参与违法行为。

人人有责

正因如此,国际社会开始越来越多地关注儿童在线保护问题。

何谓儿童在线保护?

“儿童在线保护,实际上就是在儿童通过网络空间获取信息、进行自我教育、满足日常生活娱乐需求的过程中,给青少年儿童创造一个安全的上网空间,让青少年能够获取与实际年龄相符的信息、与他们的智力相吻合的内容,同时避免青少年接触一些他们不愿意接触到的内容。避免青少年在上网过程中,因为信息泄露等原因,给自己和家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害,从而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这是王四新给出的解释。

在今年9月举办的第三届广东省网络安全宣传周上,国内首份儿童网络安全研究报告出炉。这份由全国将近20个主要城市青少年宫,对20000多名3岁至14岁儿童及其家长进行调研和分析而成的报告显示,家长的失误是导致风险加大的原因之一。

家长的失误首先是没有成为孩子的数字好友,有44.7%的家长没有在QQ上、55.8%的家长没有在微信上、62.9%的家长没有在微博上和孩子加为好友。

家长的第二个失误是没有实施有效的安全措施,61.7%的家长没有为孩子筛选过手机或平板电脑的应用程序,67.7%的家长给孩子平板电脑时没有约定玩的时间和内容。

第三点,家长没有成为孩子数字媒介行为习惯的好榜样:在孩子们的印象中,爸妈在家最喜欢玩手机。

在走访中,记者也注意到,大多数未成年人在上网时受到父母管束,但他们普遍认为家长对自己上网有一定的规定和指导,只不过规定和指导的方式有所不同,如有的“规定时间,没规定内容”,有的“规定时间,也规定内容”,也有的家长对孩子“没规定,没指导”。

对此,王四新的意见是,从家庭的角度来说,家长要控制和限制儿童使用网络的时间,“孩子上网的时候,家长应该在家里的电脑或者其他电子系统上设置过滤平台,或者大人和孩子使用的电子产品分开用不同的界面,让孩子进入的界面里尽量避免一些成人内容等”。

“家长也要根据孩子不同年龄阶段对其进行教育,让孩子远离那些不适合儿童生理或者是认知水平接触的内容。”王四新说。

不过,家长们似乎却是“有苦说不出”,“目前,在社会范围内‘引导儿童安全上网’本身就是一句空话,又如何能让家长‘引’之有理、‘导’之有据?”王斐说得很无奈。

在很多受访家长看来,研究分析互联网中哪些是孩子成长离不开的“利”,哪些是必须除掉的“害”,这是作为源头的互联网技术和内容提供者的重大责任。

对此,王四新表示认同,“平台服务商可做的内容很多,比如建立未成年人绿色上网空间,禁止年龄过小的儿童进入到成年人的游戏平台,还可以在后台监测不同的数据,对青少年上网的动向要及时采取措施。从社会的角度来讲,公共场所也需要采取避免青少年接触不良信息的措施”。

怎么管理

除此之外,不少受访家长向记者提出这样的问题,能否对儿童上网加强立法保护?

对此,中国传媒大学政治与法律学院法律系副主任郑宁向记者介绍说,从法律层面来看,有未成年人保护法、网络安全法进行相关规制,“同时,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已经发布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其中对学校、家庭、政府、社会等各方在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网络成瘾、网络欺凌防治方面提出了具体责任和要求,鼓励研发推广未成年人上网保护软件”。

除此之外,据郑宁介绍,《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等规范也对禁止发布的网络信息进行了规定,“民法通则和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也对侵害儿童人身权提供了民法救济,刑法上则规定了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诈骗罪、诽谤罪、寻衅滋事罪等犯罪”。

“我国各级行政部门也出台了预防未成年人沉迷于网游、加强网络道德教育、抵制网络不良信息的规定。”王四新说,“地方政府也有一些具体的做法,比如说北京市成立的妈妈评审团,对网上色情和不适合儿童阅读的内容进行监督。

“把现有的法律适用好更为重要,现有的法律已经从民事、行政、刑事等方面构建了未成年人保护的立体责任体系,关键是需要落实到位,加强执法,加大司法保护力度。同时发挥行业自律功能。”郑宁说。

王四新告诉记者,目前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在开展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工作,比如加强网站的平台责任,将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的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等,“下一步,网信办会做好网络直播管理规定的执法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新的解决方案”。

2017年我们要做哪些事让孩子在学校更安全?

“毒跑道”、校园欺凌、不良网贷、裸贷等,成为2016年学校安全新闻舆论关键词。这些关键词对应的学校安全事件,反映出当前学校安全防范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大部分学校安全管理者未重视贯穿上游、中游、下游的“全流程”风险防控,只在“下游”重复处理事故,未在“上游”和“中游”做好预防、预警、评估、整改等工作;学校内部的整体意识滞后、学校与外部职能部门的联动不足、学生的风险承受力被忽视,导致学校安全风险防治与危机处置面临困难。

维护校园安全,关键是要依法治校,包括明确界定学校在安全工作方面的职责。同时,要将校园安全纳入公共安全范畴进行管理

2016年,一些校园安全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近日,中国人民大学危机管理研究中心与中国行为法学会新闻舆论监督行为研究会联合发布一份专门报告,题为《学校安全:2016年新闻舆论分析与2017年风险防治建议》。

在校园安全日益受到关注的背景下,如何有效减少校园安全事件的发生?《法制日报》记者结合以上报告分析的内容,采访了相关专业人士。

安全风险防治面临困难

在《学校安全:2016年新闻舆论分析与2017年风险防治建议》中,2016年涉及学校安全的新闻舆论关键词被概括为:“毒跑道”、校园欺凌、不良网贷、裸贷等。

在2016年,上述关键词都曾引发较大社会关注。以“毒跑道”为例,去年11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拟立项国家标准项目《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公开征求意见。

《学校安全:2016年新闻舆论分析与2017年风险防治建议》认为,2016年,在新闻舆论的作用下,学校安全面临“聚焦效应”“渗透效应”“连锁反应”三重严峻的社会风险,对学校安全风险防治造成困难。

聚焦效应要求主动关注学校安全相关的新闻舆论,评估社会舆情,预警高危风险。

所谓渗透效应,指的是2016年社会问题打破学校物理围墙的“边界”,社会风险通过多条路径向校园内渗透,因此出现学校安全风险新动态与新生风险,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违法违规的金融活动、暴力和色情文化等多种社会风险向校园渗透。2016年,校园“不良网贷”是经济与金融风险向学校渗透的突出表现。贷款属于社会行为,不良贷款涉及借贷的金融风险与法律风险,当贷款借助互联网平台渗透到校园后,由于一些学生缺乏金融与法律知识,网络不良贷款平台不断冒出,由此产生校园“不良网贷”的风险。

互联网成为社会风险向校园渗透的主要渠道与形式。2016年,校园网络贷款致负面影响、校园网络游戏致负面影响、学生参与网络直播存隐患等风险与互联网直接有关,并有多起校园欺凌事件通过微信、QQ等渠道传播视频或图片至互联网而被曝光。

社会风险向学校的渗透、学校风险向社会的渗透,两者双向交互。“中关村二小”事件发酵后,新闻舆论与社会心态将矛盾和指责转移或扩大至“名校特权”“全国中小学校园欺凌事件”等社会问题,引发风险新动态;“准女大学生因学费被电信诈骗而离世”事件引发社会热议,随后“学生数据安全”“个人信息安全”等深层次问题被广泛提出与讨论。

《学校安全:2016年新闻舆论分析与2017年风险防治建议》提出,在学校安全的“渗透效应”下,媒体的泛化模糊了校园与社会的边界,扩大了学校安全风险范畴,增加了学校安全风险防控的难度。这要求更新安全理念,主动评估与预警危害学校或学生安全的社会风险;同时积极开展风险联动,通过联动属地委办局和社会多主体,整改社会不良风气,消除社会风险隐患,全方位多领域保护学生的安全。

“连锁反应”是指风险升级与次生风险不断出现,造成危机的扩散与叠加。

再以“不良网贷”为例。2016年,校园“不良网贷”是学校安全的高危风险,“不良贷款”造成多方面的“连锁反应”:一是因为“不良网贷”,部分学生欠下大量债款,进而出现学生自杀逃避、父母卖房还贷等事件,对学生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危害;二是由“不良网贷”到“裸条借贷”,风险不断升级,事件不断恶化,造成恶劣的社会负面影响。

《学校安全:2016年新闻舆论分析与2017年风险防治建议》提出,学校安全的“连锁反应”,致使多重危机的扩散与叠加,给学校安全的应急处置带来挑战。这要求在平时做好全面风险评估与高危风险整改,降低风险产生连锁的可能性;同时,及时、准确地预警危机,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态的发展,全面、妥善地处置危机和善后事宜,提高学校应急处置决策的科学性。

三重短板影响学校安全

中国人民大学危机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唐钧认为,学校安全面临三重社会风险的根源,是学校安全存在的三大深层次的系统问题:“鸵鸟效应”“孤岛效应”“短板效应”。

据唐钧介绍,“鸵鸟效应”是指事前“粉饰太平”,重复处理同类事故。当前大部分学校安全管理者未重视贯穿上游、中游、下游的“全流程”风险防控,只在“下游”重复处理事故,并为了粉饰太平,未在“上游”和“中游”做好预防、预警、评估、整改等工作。如同“将头埋在沙堆里的鸵鸟”,只在重复“消灭危机”而未寻找根源“消除风险”,做表面的粉饰太平工作,希望危机不再重复发生。学校安全的“鸵鸟效应”表现为三个方面:事前忽视学校安全的风险源,未重视风险的识别与评估,未做好预防工作;事发前部分学校安全管理部门或人员面对危险征兆,预警预防不足,应急准备不充分;学校安全管理的上中下游脱节,在平时和事发前未主动进行风险防治,在事发后才被动应急。

仍以“不良网贷”为例,在校园“不良网贷”事件曝光后,教育部进行风险预警,提示“校园不良网贷的四大风险”,但部分高校未引起足够重视,导致“网贷致学生自杀”等连锁反应的出现。

此外,学校内部的整体意识滞后,学校与外部职能部门的联动不足,学生的风险承受力被忽视,这三重“孤岛”导致学校安全风险防治与危机处置面临困难。

对此,唐钧具体分析说,第一重“孤岛”是学校各部门在面临危机时缺乏整体意识,保卫处“孤掌难鸣”;第二重“孤岛”是学校安全相关部门条块分割、本位主义严重,导致联动不足;第三重“孤岛”是学生作为学校安全最直接的相关主体和最有可能的受害者,其风险承受力往往被忽视。

《学校安全:2016年新闻舆论分析与2017年风险防治建议》认为,学校安全的“孤岛效应”,致使应急响应时出现运转不高效、口径不一致、联动不足、配合不佳等问题,让社会风险更容易“渗透”至校园。对此,应形成常态化联动机制,在常态的风险防治和非常态的危机处置中做好联动;联动学校内部各个部门、联动属地相关委办局、联动家长等社会多主体,形成“立体化”学生安全防护体系。

唐钧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当前,我国学校安全还存在三重短板影响整体水平:第一重短板,就当前我国整体学校安全风险防治手段而言,物防、技防相对充分,但人防相对不足;第二重短板,就当前我国整体学校安全风险防治主体而言,教师、职工作为成年人能力相对较强,但未成年学生能力相对较弱;第三重短板,就当前我国整体学校安全风险防治力量而言,专业队伍力量相对较强,但“第一响应人”的力量相对不足。

《学校安全:2016年新闻舆论分析与2017年风险防治建议》提出,对此,应定期开展学校安全能力的全面评估,对学校安全相关的管理制度、建筑场所、设施设备、人员素质、管理能力进行评估,对学校安全的人防、物防、技防进行评估,对管理人员、教职工、学生、学生家长、志愿者等主体进行评估,找出短板,并通过制度整改、设施更新、能力提升等手段消除短板。

如何防控学校安全风险

鉴于学校安全的现状,唐钧提出2017年学校安全风险防控的四项建议:主动评估、主动预警、主动整改、主动提升。

“全面评估与重点评估相结合,提前发现问题。”唐钧说,通过主动评估,找出易被“聚焦”的学校安全风险,并对易“渗透”的社会风险做出识别与分析。同时,唤醒“鸵鸟”,排查短板,为学校安全整体风险防治做好基础性工作。

按照唐钧的解释,主动预警,是指预警高危风险与风险临界点,提醒整改与防范。运用风险评估的结果,开展主动预警,预警学校安全的中高危风险,预警易引发“聚焦效应”的安全风险,预警易“渗透”的社会风险,进一步破解“鸵鸟效应”,增强整改与提升的实效。

“主动整改,是指整改高危风险与显性短板,降低风险等级。针对风险评估和预警的情况,学校应主动整改,降低风险等级,消除安全隐患。避免‘聚焦效应’;介入和干预易‘渗透’的社会风险,规避‘渗透效应’,切断‘连锁反应’。”唐钧说。

对于“主动提升”,唐钧的建议是:强化风险防控与应急处置,提升风险承受力。当前,学校安全主体的“风险承受力”是学校安全风险防治的“致命短板”。对此,应主动提升管理者、教职工、学生等主体的风险防控与应急处置能力,从而提升风险承受力,消除“鸵鸟效应”,抵御“聚焦效应”“渗透效应”“连锁反应”等带来的负面影响。

“希望通过主动评估、主动预警、主动整改、主动提升,实现学校安全‘主动防、科学管、立体化’。同时,呼吁家长广泛联合,媒体有序监督,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共同保障学校安全。”唐钧说。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维护校园安全,关键是要依法治校,包括明确界定学校在安全工作方面的职责,要求学校履行应当履行的安全责任,但也不能把学校作为无限责任主体,让学校迫于安全责任而取消应该进行的教学工作。对于在校园内发生的侵犯师生权益的事件,要纳入法律程序处理。

“有关部门也不能只发文要求学校重视安全,而必须为学校安全提供服务,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是,把校园安全纳入公共安全管理,避免学校、社区、政府部门为学校安全事件扯皮。”熊丙奇说。

熊丙奇认为,对于维护好校园安全而言,学校还需完善内部治理,包括实行民主管理。就中小学来说,要建立并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就高校来说,要在一定程度上实行学生自治,学校还要加强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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