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区长的一封信
网络信件和传统信件一起构成了时代书信的整体,并且使当代书信书写的传统观念得以改变。那么,致区长的一封信要怎么写呢?下面小编整理了致区长的一封信范文,供您参考!
致区长的一封信范文一
尊敬的区长先生;
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看我得求助信。我是兴科三路千荷怡景小区3幢的业主,是去年搬到这个小区的。每天面对几家餐馆的油烟、噪声,以及麻将馆和幼儿园的吵闹,真是太闹了。算算每天的时间,只有凌晨两点到六点这段时间是安静的。对我(包括整幢楼的住户)的生活和休息造成了严重的困扰。在多次求助街道(居委会)、环保局、食药监局及工商局无果后,我心里特难受,有很多次我都有一种想冲到楼下把餐馆和麻将馆给一把火烧了的想法,我不知道,如果一直得不到解决,我会不会真的这样去做?最近,看到浙江发生惨案(杀童)的报道,我真的很担心,担心我的投诉,会引来他们的报复。可是,我真的想要一个清静的环境,毕竟这里是我的家,我应该喜欢它的。可现在这样闹,我根本就是讨厌它。
早在去年的10月初,我就向环保局投诉了1幢楼下几家餐馆的油烟及噪声(餐馆是翠翠飘香、西木兔(现已关闭)、现已更名为“吃货根据地”、现在又有一家“龙湖黄辣丁”即将开业)、麻将馆(神悦茶楼)的噪声扰民的事情,还向派出所反映了麻将馆噪声扰民。我们小区是四合院的,1幢与3幢相对,中间的距离不到10米,传音特快。几家餐馆的厨房都是朝向小区里面的厨房是一排窗子),灶就安放在窗边,刚好与我家的客厅与主卧室相对。只要一炒菜(打麻将),我家就好像成了餐馆的厨房(麻将馆),又吵闹,又刺鼻。我在反映时就说明了我的要求:把他们的窗子做成墙或是换隔音玻璃,只要不吵到我们就可以了。工作人员是有多次来到现场,可都说是老小区,而且有工商执照,他们无能为力,还说厨房的固定设施设备该食药监局管。今年,我又分别向食药监局、派出所反映了这个事情。可同样的,派出所说他们没有权力让麻将馆做设备上的改进,食药监局说他们只管卫生条件,也都无能为力。我真的是没有办法了,不知道到底该谁管这件事情了,所以只能向区长先生您求助了,我相信,您一定能帮我们解决好的。
我知道,渝北区是全国的精神文明城市,而且社区也正在创建文明、和睦、卫生的美好家园。可我们的小区呢,连居民的正常休息都保证不了,还怎么谈文明,和睦呢?真诚的恳请您能早日帮我们小区解决噪音问题,幼儿园,麻将馆,餐馆,只有把隔音做好,不影响我们的生活和休息就可以了,非常感谢!
XXX
2014.6.26
致区长的一封信范文二
尊敬的好区长:
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查看我的来信。我是红星乡红星村的小民,现将自己所见所感化为不成熟的请求,望能重视。
近年来,国家实施了粮食直补等一系列惠农措施,农民得到了实惠;很多人卖掉耕牛,买回旋耕机,实现了机械化耕作,提高了效率。但在春耕期间我发现:由于我乡属山地地形,离公路干线较远的地方多为羊肠小道,没有机耕道或田间路,农机基本不能通行,农业基础设施滞后不前。令我映像深刻的是,在坡度较陡的小路上,要想把铁牛(旋耕机)赶到地里面耕地,往往要两三个人前拉后推,费尽九牛二虎之力,令人哭笑不得。
因此,我请求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加快机耕道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一方面,能提高生产效率;另一方面,目前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多,如果家乡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好了,有更好的平台,也能留住年轻人回家乡发展,进而缓解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等社会问题。
最后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XXX
年月日
致区长的一封信范文三
海拉尔区区长大人:
我于2012年5月份给金色家园的开发商建楼,当时承建的是17号楼,建筑面积为5796.73平方米,2012年11月份楼房主体完成水暖电全通,开发商不给我们结帐,一直拖到今天。
我及下属的农民工代表曾经多次找区劳动监察大队,区住建局,都没有给解决。
一、 劳动监察大队:
2013年1月份,我们的农民工代表就找到区劳动监察大队,劳动监察大队了解情况后,就以我没有跟金色家园开发商定合同为由一直推诿,到2014年1月份,又说我没有跟金色家园开发商没有签结帐单,还告诉我下属的农民工代表,如果再不签或拖下去就把我的材料报到公安局,直接抓我。
二、 区住建局:
2013年,我下属的农民工代表组织农民工曾多次找区住建局及区政府,每次区住建局的领导和劳动监察大队的杨队长都把金色家园的总工张凤凯找来,跟我的农民工代表说回去后马上解决。但一直没有解决。2013年11月-12月,区住建局方兴旺多次找我和我下属的农民工代表协调此事,他说:“你没有跟金色家园签结算单,我怎么给你要钱,要多少,你都不知道。”
就这样,我在农民工的压力下,在劳动监察大队的拖延下,在区住建局的诱导下,也是本着解决问题的角度出发,2014年1月才同金色家园签定了结算单。
没想到签完结算单没有多久,于2014年1月16日,区公安局保安大队倒把我抓了起来。要把我直接拘留,按我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罪进行处罚,把我关压了一天。后来,我欠款的农民工代表把我保释了出来。
我给金色家园盖楼,没挣着钱,还有130余万元欠帐,我无力偿还。
在区各级领导的协调当中,他们的表现是:
一、 区劳动监察大队,不谈我和金色家园没签定合同的事,只谈我欠农民工工资的事。让我想办法还钱。2013年8月,全文兵跟我说:你告吧,我跟劳动监察大队杨队长的媳妇是同学,要不是我讲情,早把你给抓起来了。
二、 区住建局方兴旺局长,在协调此事当中,一直没有找来开发商和我做到一起核对情况,连个电话都不没给全文兵打。并对我说:你让我帮你要钱全文兵你你多少钱,你连结算单都没有我怎么帮你要钱。
使我不明白的是:
一、是全文兵的公司,却挂别人的名,公司法人还经常换人。这种情况是否符合规定。
二、没有施工许可证,照样开工建楼,2012年建完楼,2013年,再办招、投标手续。有这样的规定吗?
三、小区违建的楼也没人管。1#楼少批多建,批四层实际建六层,12#楼根本就没有手续,设计批的一层是戊类库,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就按开发商的意见按小车库结构进行的施工,窗户都改门了,门洞尺寸也变大了。验收是怎么验的,19#楼西侧楼头有12个小车库是否有手续。还有很多,我就不一一列举了。
2014年11月份,我再次找到方兴旺局长说此事让他给协调解决,他表态说:“你都在结算单上签完字了,我怎么给你办,你是行为人,你签字了就得认,我没办法”。
再者说,我是按金色家园定的1200元/平方米签的签的结算单,金色家园每次拔款也是按1200元/平方米给拔的,既使我不签结算单他们也有说词。
劳动监察部门就是调解没有签定合同的事,金色家园的开发商不跟我定合同,单方定价到1200元/平方米,这事不合理,劳动监察部门不管签定合同的事,直接让我偿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我要求政府有关部门给作主,重新定价。这个1200元/平方米不合理,我接受不了,当时跟开发商定的口头价格就是1350元/平方米,现在还有农民工的工资给不了。这也是社会不稳定因素。请上级领导给予解决。
2015年2月28日,我又找到区劳动监察大队杨队长,他说我的案子已交到公安局了他不管了。
2015年5月20日,我找到了区政府负责金色家园、东山庭院,思源家府的维稳工作的组长于区长,他向区劳动监察大队杨队长,了解情况后说你都签字了,你就赶紧张罗钱吧,政府也不能管你欠账的事。你得去法院。
2015年5月21日区公安局治安大队又找到我,要求我在2015年5月22日这一天,必须把农工工资给付了,要不然就按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罪进行处罚。直接拘留。公安局的人说,这个案子不是我非要管,而是劳动监察大队报送到我这,我就得管。至于有人欠你钱那我不管。你可以起诉到法院。哪还容我到法院起诉的时间啊,明天就抓我了啊。
政府有关部门是开发商的上级主管部门,开发商这样坑蒙拐骗,政府有关部门没有责任吗?你们放纵开发商这样为所欲为,制造各种矛盾,扰乱社会的稳定,再交到法院处理。这样合理吗?你们就没有责任吗?
我不明白各级部门都让我偿还农民工工资,怎么就没有哪个部门说我是怎么欠的呢。现在按1200元/平方米计算全文兵还欠我30多万元。以上两个部门的主管领导没有提这个事,就提我欠了农民工工资,是啊!硬骨头谁都不想啃,就挑软柿子捏,究竟是硬骨头,还有有什么关系在里面,不好说啊。
在书记领导的中国共产党的今天,在查“四风”和反腐倡廉的高压形式下,给我们党和政府树立一个正面形象吧!
XXX
201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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