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义务教育新政有哪些亮点

发布时间:2017-06-23 15:43

导语:广东义务教育新政有哪些亮点?义务教育又称强迫教育和免费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公益性、普及性的基本特点。 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年限为九年(小学六年,初中三年,部分省市为小学五年,初中四年),这一规定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是适当的。

广东义务教育新政有哪些亮点

亮点1

政府为外来工子女买学位

解读:公办学校难以消化数百万非户籍学生

“完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管理办法,稳步提高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比例。对于公办学位供给不足的地方,可向符合条件的民办学校购买义务教育服务。”意见有关异地务工子女入学问题的新做法备受注目。

目前广东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学生数达365.4万人,其中外省户籍188.1万人,比全国10省义务教育学生总数还要大。有不愿具名的业内专家指出,虽然去年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随迁子女占这一群体总数的52.7%,但非户籍学生就读“以公办学校为主”短时间内难以实现。

该专家以广州举例,如果全面放开异地中高考,仅接纳外来工子女就学义务阶段教育,广州市一共要建340所小学和初中,按每个学校10000平方米来算的话,财政和土地资源都将不堪重负。

在他看来,各地采取“政府购买学位”、“政府补贴民办学校办学”等模式可解燃眉之急。具体而言,政府可对委托承担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的公益性民办学校,按一定标准购买学位或给予补助,并要求学校按相应标准减免学生学杂费。部分办学条件和质量符合要求的民办学校,可尝试与政府签订长期购买学位的合同。

亮点2

建立留守儿童服务制度

解读:广东434万农村留守儿童列全国之首

记者在意见中看到,除了对流动儿童的入学问题进行部署,还专门要求各地建立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体系,结合实际探索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模式。

根据全国妇联5月发布的统计,广东的农村留守儿童数量位列全国之首,占全国的12.13%,规模达434万。为此,意见提出,各地要建立农村留守儿童专职社会工作服务制度,实行农村留守儿童普查登记制度,探索多样化的结对帮扶农村留守儿童制度。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改善寄宿制学校学习生活条件,优先保障农村留守儿童的寄宿需求。

意见要求,各地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按要求为学校配备心理教师。

而对于残疾儿童这一弱势群体,意见明确,地级以上市和人口在30万以上的县(市、区)要按照国家规定建设至少一所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采取社区教育、送教上门、建立重度残疾儿童教养学校等多种形式,对重度智力残疾、重度肢体残疾、孤独症、脑瘫、多重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并建立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实名制调查登记制度。

亮点3

公办学校跨地招生不超10%

解读:激发区域内各校均衡发展动力

近年来,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热持续高温。为此,意见强调,各地要对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一视同仁,不得区分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不得利用公共资源集中建设或支持少数窗口学校、示范学校;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重点班;不得单纯以升学率或考试成绩对地区和学校进行排名,不得以任何形式宣传中考成绩、升学率等,不得炒作各类考试“状元”。

意见强调,严禁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借助民办学校组织考试并录取新生,严禁将“奥数”等各类学科竞赛、特长评级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相挂钩。

值得关注的是,省里对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跨地段招生的比例进一步掐紧:该比例不得超过招生总数的10%,并要逐年降低比例。“比例设置是让区域的流动能够受到一定控制,有助于让每个区办好每一所学校,重视本区招生质量。”该专家分析。

另一方面,意见还对推行高中指标到校政策进一步重申:推行将不低于30%的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省一级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并逐步提高分配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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