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合同有可能“无效” 合同签订需谨慎
发布时间:2017-04-30 14:18
二手房合同是房产交易的重要凭证,一旦发生纠纷,合同就会是关键的证据之一,所以签订合同时就要尤其注意,防止买卖合同变成无效合同。那么,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签订合同又该注意哪些问题呢?一起来看看吧。
一 、二手房买卖合同在哪些情况下会被认定为无效?
1、 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
根据规定,房产交易合同的签订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当事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被限制了行为能力,那么他所签订的合同就会被认定为无效。通俗地说就是,合同签订人必须是已经成年,且没有因为触犯法律等行为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2、 以欺诈为目的签订的买卖合同
不管是买家,还是卖家,如果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是以欺诈为目的的话,那么该合同就很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合同。比如,买家或者卖家的身份信息是虚假的,或者是房产交易的价格是虚假的,又或者是卖家隐瞒了房产已经被抵押的事实等。
3、 以胁迫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在房产交易中,卖家若是以强迫、威胁等方式将房产出售给买家,那么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就很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比如,一方趁对方处于危难之际时利用对方的迫切需求,强迫对方接受明显不利的条件所签订的买卖合同。
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应该注意什么?
1、核实对方的身份信息
由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都不能成为合同签订的当事人,所以在签订二手房合同时一定要注意核实对方的身份信息。若发现对方的身份信息有假,那就不要再继续交易,并可向作假的一方索要赔偿。
2、约定好特殊情况
由于房产交易的流程比较复杂,而且持续时间比较长,可能会出现很多意料之外的事情,因此交易双方必须在合同中约定好一些特殊情况。比如,买家的贷款若是办理不下来应该怎么处理,买家拖延支付房款应该如何处理等。
3、 约定合同变更事宜
买卖合同也许会随着交易的进行而发生变化,所以交易双方需要在合同中规定好相关的合同变更事宜。比如,约定好若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需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在一定的时间内签订补充协议,注明变更事项。
现在,你们是否了解无效合同的具体情况和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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