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室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7-06-15 11:14

为有计划地做好会议室的使用与管理,满足办公会务需求,提高办公效率,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会议室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会议室管理规定如下

第一条 公司会议室的管理、使用服务及日常保洁由综合管理部负责。

第二条 公司会议可分为重要会议和一般性会议。重要会议包括:董事会会议、公司办公会议、公司司务会议、公司级业务(技术)讨论会、对外业务会谈、签约;一般性会议指临时性会议、各业务部门内部会议等。

第三条 会议室的使用原则:重要会议优先;预订会议优于一般性洽谈或临时性短会;预订会议按预订的先后顺序及会议的重要性安排。

第四条 重要会议需提前至少一个工作日,填写《会议室使用登记单》向综合管理部提出预订,以便做好会前准备工作。

第五条 一般会议需提前一个小时向综合管理部提出预订,以便办公室合理安排会议室的使用。

第六条 一般性洽谈或临时性短会,需使用小型会议室的,可在知会综合管理部后直接使用。

第七条 如遇特殊情况,公司有重要会议突然召开,而公司会议室又全部被占用时,综合管理部有权与与会人员负责人进行协调,安排调整会议场地或延期,以保证重要会议的正常进行。

第八条 会议室使用完毕,请及时通知综合管理部,以便对会议室进行整理保洁。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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