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住房公积金委托还贷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7-04-13 12:00

事项名称 住房公积金委托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理单位 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事项编码 FZ01GG-JD-0009-14

事项类别 公共服务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

《福建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闽建〔2012〕16号)

办理程序 1、提交材料2、中心审核 3、银行办理

办理条件 1、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及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均为同一承办银行的职工。

2、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3、住房公积金贷款已还款2个月以上,且无逾期还款余额。

申报材料

1、借(贷)款合同原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银行打印的还款对账单原件。

4、配偶申请委托还贷的,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方式 网上申报—非直报、现场申报

收费标准 免费

收费依据 无

办理时限 符合规定、材料齐全的,即时办理。

办理机构(科室) 城区管理部、马尾管理部、福清管理部、长乐管理部、闽侯管理部、连江管理部、罗源管理部、闽清管理部、永泰管理部

办理地址

1.城区管理部:台江区高桥路69号福州市民服务中心三层

2.马尾管理部:马尾区君竹路75号建设银行2楼

3.福清管理部:福清市元洪路建行大厦4楼

4.长乐管理部:长乐市吴航街道朝阳路郑和小区二期20号店

5.闽侯管理部:闽侯县甘蔗镇八一八西路128号

6.连江管理部:连江县凤城镇玉荷西路县建行大楼2层

7.闽清管理部:闽清县梅城镇解放大街63号(新世纪大厦)3层04单元

8.罗源管理部:罗源县凤山镇东环新村1号罗源县建行7层

9.永泰管理部:永泰县樟城镇上马路68号永泰县建行大楼2层

办理时间

周一到周五(夏令时)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周末正常开放服务)

除城区以外的其他管理部: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周一到周五(非夏令时)

城区管理部: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末正常开放服务)

除城区以外的其他管理部: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 0591-12329

投诉电话 0591-87670870

备注 1.住房公积金贷款主借款人未提出逐月委托提取还贷申请的,其他参与还款人不能提出申请。

2.提交材料的复印件均应用A4纸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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