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扣款协议书

发布时间:2017-06-17 06:07

协议书是社会生活中,协作的双方或数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双方或数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定的书面材料。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代扣款协议书,供大家参考!

代扣款协议书范文一

借款人(甲方):_________受托银行(乙方):_________贷款人(丙方):_________为了保障丙方能按时足额收回贷款本息,经甲,乙,丙三方协商,特订本协议:(1)甲方应在签订借据时,在乙方开设个人活期存款帐户(或办理相应卡),帐号(或卡号)为_________,若甲方帐号有变更,丙方将直接从变更帐号中扣收。(2)甲方每月20日前,帐户内余额不得少于应还贷款本息金额,丙方委托乙方从贷款次月起,按月定期从以上帐户内扣收贷款本息_________元,扣款日定为每月_________日至月底。(3)扣款行为直至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4)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丙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扣款协议书范文二

电子申报银行扣款协议书

甲方:乙方:丙方:

为方便纳税人申报纳税,加快征管信息化建设,向纳税人提供电子申报纳税,经主管地税机关(以下简称甲方)、扣缴税款的银行(以下简称乙方)及纳税人(以下简称丙方)商定,现就有关申报和扣缴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本协议受国家法律法规(包括国家颁布的各项税收法律条例以及税务机关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制定的管理办法)的约束,同时也受到以后颁布(或修改)的法律法规的约束。二、丙方自愿采用电子申报银行扣缴税款方式申报纳税,同意遵守本协议。三、在法定申报期内,丙方直接在网上办理申报事宜,凡在法定申报期内向甲方发送申报信息并获成功的,均视作按期申报。甲方收到丙方的申报信息后,及时将申报成功信息返回丙方。四、丙方通过电子申报,甲方根据接收的信息,传递给乙方。丙方同意并授权乙方,根据甲方传给乙方的数据直接从丙方指定的帐户上划转款项。税款入库后,甲方通过网上向丙方提供已缴款信息。五、采用电子申报方式进行申报的,丙方仍必须报送书面的申报表,并以其书面申报表作为法定征收依据,报送的申报表必须是丙方从全省统一的电子申报系统中打印出来的报表。甲方要对纳税人报送的纸质报表和资料进行确认,若发现纳税人报送的报表和资料并非产生于全省统一的电子申报系统的,必须与电子申报内容进行人工核对,不一致的以纸质报表和资料为准。如果电子申报数据小于书面申报数据,甲方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纳税人书面(纸质)申报表报送的周期为半年一次,报送的方式邮寄或者直接送达甲方。六、丙方进行电子申报,应保证指定的扣缴帐户上存有足以缴税的资金。当甲方、丙方对扣款金额有异议时,查明原因,及时更正。七、丙方应当注意电子申报密码的保密,凡使用丙方密码进行的一切操作,均视作丙方办理申报和缴纳税款事宜,丙方承担因保密工具泄密而产生的后果。八、甲方应保证对其所接收的丙方申报信息资料的安全,存档资料的准确性和不可变动,并防止因资料泄露而对丙方造成的损失。九、丙方名称、银行帐号等内容发生变化,应及时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丙方停止电子申报方式,应书面填写表格交甲方确认,中止该种申报方式。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一份,三方同时盖章后生效,三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日期:日期:日期:

代扣款协议书范文三

授权扣款协议书

甲方(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克拉玛依区国家税务局 协议书编号:

乙方(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识别号:为简化办税程序,向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确保国家税款准确、安全、快捷入库,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税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委托扣缴税款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二、甲方根据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向乙方征收税款,以乙方纳税申报数据或确认的应缴税费(含电子申报数据)为依据。

三、乙方按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或其他缴税事项后,乙方授权甲方从乙方提供的以下账户扣缴税款: 开户行名称: 账户名全称: 账 号:

四、乙方应保证纳税申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乙方在委托扣缴税款时,上述账户要留有足够余额,并能正常结算。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扣款有误的,致使不能如期足额扣款入库,乙方应负全部责任并重新上门申报纳税。由于甲方原因造成扣款有误的,甲方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进行处理。

五、缴税(费)专用账户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变更。账户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向甲方提出变更协议申请,并重新签订《授权扣款协议书》。否则,由此造成不能按时扣缴税款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六、签订《授权扣款协议书》的纳税人(乙方)不再从税务机关领取缴税凭证(税收缴款书)。而是在乙方申报并确认缴税成功后,统一由开户银行开具《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作为乙方缴纳税款的会计核算凭证,乙方可在扣缴税款成功后,直接到开户银行取回《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乙方确需开具完税凭证的,可凭银行开具的《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到甲方办税服务厅申请开具《税收电子转帐专用完税证》。七、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本协议将长期有效。乙方如注销税务登记,本协议即自行终止。乙方有正当理由需解除协议时,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向甲方申报新的纳税方式。八、在协议有效期内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经协商后仍不能解决的,相关当事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 法人代表人(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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