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租房管理办法第六章

发布时间:2017-04-14 11:42

优租房管理办法第六章:出入管理

第一条入住人员进出小区应主动出示有效证件(身份证、门禁卡等),主动门卫的管理。外来访客进入小区需持有效证件在门岗办理登记手续并留存证件后方可进入,离开时取回;22:30前外来访客必须离开。

第二条 非机动车进入小区需服从物业人员指挥,于指定位置停放整齐,及时上锁,不得在通道、走廊、楼梯等公共区域任意停放。

第三条 机动车进入小区,须办理专用出入证或经门卫登记查验。进入小区后应服从物业服务人员指挥。在指定停车位停放,按规定缴纳费用。超长、超重车辆和跑冒滴漏车辆禁止进入小区。

第四条 各类易燃、易爆和危险品禁止进入优租房小区。贵重物资、大件物品运出小区,需至小区物业开具放行条,门卫核对无误后方可运出。

第五条 不服从管理,不听劝阻者,物业有权给予批评,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办法》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物业服务人员必须按照本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出入管理规定,做到照章管理,态度和蔼,礼貌待人,着装整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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