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嘉奖通报

发布时间:2017-06-09 14:53

安全生产是安全与生产的统一,其宗旨是安全促进生产,生产必须安全。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安全生产嘉奖通报,供大家参考!

安全生产嘉奖通报范文一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持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稳步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和源头治本,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持续平稳态势,圆满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荣获20xx年度全省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评优秀等次。成绩的取得,是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根据《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壁市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鹤政〔2013〕27号)文件,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对浚县政府、淇县政府、淇滨区政府、山城区政府、鹤山区政府、市安监局、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各奖励10万元,对经济技术开发区、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各奖励5万元,对安全河南创建先进单位各奖励2万元。奖励资金由市政府财政列支,用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力争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向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学习,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持续创新,提升安监水平,努力推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我市加快生态活力幸福之城建设进程,迈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步伐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安全生产嘉奖通报范文二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直省属在哈单位:

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单位)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厉开展“打非治违”,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我市安全生产事故4项指标全面下降,杜绝了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事故,实现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市安委会对全市18个区县(市)和54个单位进行了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共评选出20个优秀地区、部门和企业,51个达标地区、部门和企业。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优秀地区和部门

(一)优秀地区10个

(二)优秀部门(企业)10个(不含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达标地区和部门

(一)达标地区8个

(二)达标部门(企业)43个

三、对优秀地区、部门和企业,达标地区、部门和企业的表彰奖励

按照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有关规定,市安委会决定:

(一)给予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优秀地区行政“一把手”奖金10000元;主管副区、县(市)长和安监局局长参照执行;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参照奖金额度的50%执行。

(二)给予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优秀部门行政“一把手”奖金5000元;主管副职参照执行;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的联络员,参照奖金额度的50%执行。

(三)给予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优秀企业行政“一把手”奖金5000元;主管副职参照执行;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安技员,参照奖金额度的50%执行。

(四)给予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达标地区行政“一把手”奖金5000元;主管副区、县(市)长和安监局局长参照执行;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参照奖金额度的50%执行。

(五)给予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达标部门行政“一把手”奖金3000元;主管副职参照执行;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的联络员,参照行政正职奖金额度的50%执行。

(六)给予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达标企业行政“一把手”奖金3000元;主管副职参照执行;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安技员,参照奖金额度的50%执行。

安全生产嘉奖通报范文三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xxxx年,全区上下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以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强化组织领导,构建长效机制,落实安全责任,加大安全投入,有效地减少了事故的发生,保持了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为发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调动全区上下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大明宫街道办事处等19家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先进单位、三桥街道办事处和六村堡街道办事处2个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单位、xxx等35名安全生产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我区安全生产工作继续做出新的贡献。全区各单位、各企业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巩固和扩大安全生产成果,为维护全区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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