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推广技术论文

发布时间:2017-06-07 19:36

改革开放 30 年来,我国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下面是小编整理了农业推广技术论文,有兴趣的亲可以来阅读一下!

农业推广技术论文篇一

谈我国农业技术推广

摘要:改革开放 30 年来,我国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为促进各个时期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以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做出了重要贡献。结合实际,笔者就中国农业技术推广建设的现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望能提供一些帮助。

关键词:农业技术 推广 主要问题 对策

解决农业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科技创新,而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是传播科技创新成果和促进创新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的重要组织,在确保农业技术从实验室到达田间地头的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

一、当前我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国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取得显著成就,但仍然面临如下问题:

一是投入资金短缺。目前我国农业技术推广投资的体制为地方负责技术推广人员的工资与基本事业费,技术推广项目专项经费绝大多数来自省级与中央的投资(地市级的投资很少),有不到 20%的县每年会下拨一定的技术推广专项经费。对于国家及省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经费,其下拨的经费先经县财政,然后到农业局,再到技术推广机构。由于许多县级财政较为困难,使得这种经费下拨往往不能最终用到技术推广方面。即使项目经费最终到达农业技术推广单位,由于技术推广人员的事业费等经费缺口较大,很大部分也被用作发放技术推广人员的工资等,用于培训与试验的经费很少,用于技术推广人员进修提高的更少。 投入资金的短缺使得公益性的农技推广体系很难实现其服务功能。

二是高素质人才缺乏。由于工作环境及待遇不高,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很难吸引、留住高学历、高层次人才,导致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不稳定。从目前专职农业技术推广队伍的现状分析,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缺乏既懂农业科技理论、又会技术操作实践的技术人才,农业技术推广队伍总体上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服务强度弱化。近年来,随着“三权”下放到乡镇,我国乡镇农技机构的行政职能和服务职能有所冲突,农技推广活动的服务强度弱化,乡镇机构的农技人员的精力被许多乡镇行政事务所分散,业务时间不能保证。据调查,乡镇农技机构平均每年进行农技推广只有19 次, 农技推广人员平均每天用在技术推广工作上的时间不到5小时,不到 1/3 的农技人员每年会对农户进行个别指导,指导覆盖的范围很小。由于农技人员不能充分的行使自身的职责,乡镇农技推广服务体系的服务强度被大大减弱了。

二、加快我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的政策建议

1 确立农业科研、教育单位在农技推广体系中的主体地位

构建多元化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最重要的是确立农业科研、教育单位在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中的主体地位,与现行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一起,形成我国农业技术推广的三大主体。农业科研、教育单位要在强化科研自主创新和人才培养重要职责的基础上,在多元化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中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

2 进行用人机制改革, 提高推广队伍人员素质

农技推广人员资格准入制度是一些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制度, 对通过考试考核鉴定的农技推广人员颁发职业资格证书。我国也可参照实行, 作为招聘农技人员的首要条件。各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都要实行人员聘用制, 对县级以上农技人员, 应考虑将其学历标准从中专提高到大专。要引入竞争和激励机制, 改变过去推广人员岗位不清, 责、权、利分离, 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局面, 建立农民对农技推广人员和推广机构的工作评价机制。建立经常性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表彰制度, 实行绩效管理, 充分调动推广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 创造有利的配套政策, 完善农业技术推广机制

一是尽快修订《农业技术推广法》, 使修订后的《农业技术推广法》适应市场体制的要求; 二是建立并完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农业科技成果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和科技成果评审机制; 三是深化体制改革, 逐步完善多元化的技术扩散机制; 四是加强科技市场的建设, 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 五是建立农业技术推广与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相结合机制; 六是建立低成本、适度投入、高效益的农业技术选择机制。

4 积极引导和扶持涉农组织的健康发展

涉农企业、农业产业化组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中介组织等涉农组织是新的多元化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重要补充,也是最接近农民的基层推广单元。但由于缺乏有效的统筹协调机制,当前这些组织的推广活动带有一定的随意性、片面性和功利性,其应有的作用未得到有效发挥。国家应给与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和扶持其壮大发展,鼓励其与农业科研教育单位、农技推广机构之间加强联合。作为三大推广主体的有效补充,其推广工作要纳入政府统一指导管理。1)努力形成全方位支持涉农组织发展的良好氛围。要注意发挥涉农组织在新品种引进、新技术应用、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的载体和示范作用,形成全方位支持涉农组织发展的良好氛围。积极鼓励和支持各类涉农组织参与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农产品优势产业带建设和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农业科技入户工程等农业财政扶持项目建设,符合条件的涉农组织可以按规定的程序申报立项。2)为涉农组织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护。应加快涉农组织的立法步伐,尽快制订出比较完善的有关条例和示范章程,明确涉农组织的法律地位,为涉农组织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规保障。3)做好统筹协调、组织协作工作。必须尽快建立起一个高层次的宏观管理机构或建立一种新型的宏观调控机制,强化对涉农组织的支持服务和协调管理,做到 “放而不乱,管而不死”。在充分发挥现行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科研、教育单位三大主体优势作用的同时,积极支持涉农企业、农业产业化组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中介组织等广泛参与农业技术推广活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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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夏敬源 . 改革创新农技推广,服务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建设[J]. 中国农技推广,2008,24(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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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刘万才 ,姜瑞中. 中国植物保护 50 年成就 [J]. 西北农业大学学报,1999,27(6):12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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